朱四倍: 政府應有容納公民挑刺的雅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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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2日 18:34 新浪財經 | |||||||||
朱四倍 吉林省吉林市退休工程師肖龍云,2003年被市政府聘為政務公開監督員,由于他敢于“較真”“挑刺”,被一些人視為“異類”,次年市政府不再聘他為政務公開監督員,理由是他年齡太大,而他以個人名義繼續做著義務監督員的事兒。(見《新京報》7月12日)
由于肖龍云的“較真”“挑刺”,把一些部門“攪和苦了”,甚至影響到了某些人的升遷,被一些人視為“異類”,最終“下崗”;蛟S,這是一些人希望看到的結果,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不是肖龍云本人和公眾希望看到的結果。由此,我們可以反問:政府何以容納不下一個敢于“較真”“挑刺”政務監督員的存在?難道政府需要的政務公開監督員都應該是“老好人”嗎?假如真的如此,那要政務公開監督員何用? 從表面上看,這是政務公開監督困境的表現,從實質上看,筆者以為,這是政府和公民之間關系定位不清的必然結果。我們知道,公民是政府存在的目的,政府是公民實現自己目的的手段。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更應體現公民作為國家主權的擁有者的權利:公民把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權力委托給政府,政府是這些權力的執行者。不言而喻,政府在行使這種權力的過程中必須接受公民的監督,這種監督權應該是人民享有當家作主、管理國家權利的題中應有之義。正因為如此,政府不但應有而且必須具備接受公眾監督的“雅量”,接受公民監督是一個政府天經地義的責任。 在現代民主政治框架下,政府權力的約束機制主要來自民主、法治和公民社會。權力是腐敗的根源,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告訴我們,公民賦予政府的權力如果不加約束,必然導致政府權力的濫用。監督是現代政治權力運行的控制機制,是現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環節,對懲治腐敗,促進政府機關廉政、勤政建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規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起著至關重要的重用。特別是進入現代社會后,伴隨著政府事務范圍的拓展與政府行政權力的不斷擴大,加強對政府權力監督和制約的吁求越來越強烈。但在大多時候,作為理性經濟人的政府常常會出于自利因素的考量,而回避監督。政府辭退敢于“較真”“挑刺”的肖龍云,既是缺少接受監督雅量的表現,也是回避監督、拒絕監督的結果。 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指出: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統治人,就不需要對政府有任何外來的或內在的控制了。我們必須明確,政府公務人員是由人組成的而不是由超道德的神組成的,政府行為也必然受公務人員個人行為的影響和制約。從人性假定的角度來看,組成政府的公務人員都是理性經濟人,天然具有自我和趨利意識,天然要使效用最大化,直到他們遇到的抑制為止。作為社會組織的政府同樣也會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會追求政府的組織自利和公務人員的個人自利。 因此,除了為社會服務的公利性外,政府同時還無可置疑地具有自利性,正是這種自利性影響了政府的行為。而這是政府辭退敢于“較真”“挑刺”的肖龍云重要誘因。盧梭認為,公民把國家具體事務的管理權力委托給政府,政府是這些管理權力的執行者,是公民的仆從。政府的國家事務管理權在執行中必須接受公民的監督。因為政府權力的濫用和自我膨脹導致其腐敗或是暴政。在這個問題上,國家不能以公民缺乏文化為理由剝奪他們的權利。那么在現代民主法治社會,政府能因公民“較真”“挑刺”而拒絕監督嗎? 政府不能沒有接受公民監督的雅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