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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劍:電力漲價也服從黃宗羲定律嗎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2日 11:22 每日經濟新聞

    蕭劍

  著名學者秦暉教授將黃宗羲先生總結歸納的農民負擔規律命名為“黃宗羲定律”:在官員的權力得不到有效限制的情況下,每到苛捐雜稅多如牛毛、百姓不堪重負時推出的“一費制”,在將部分亂收費砍掉、部分打入合法的“一稅制”后,過不了多久又會舊病復發,在“一費制”上面重新生出無數亂收費的名堂。而此時,原有的一費制”中已包含的原有不
合理收費部分卻被遺忘。層層相因,農民的負擔不見減少,卻越來越重。

  在電力漲價問題上,我們似乎也在墜入“黃宗羲定律”的陷阱。媒體報道說,為疏導電價矛盾,籌措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

國家發改委6月28日下發特急文件調整電價,相當于銷售電價每度上調2.494分錢。全國各地都作了不同程度的電價調整,而且不必聽證,因為這是“國家政策”。顯然,讓各地根據總政策方針自行調整,是一個緩兵之計,目的是把質疑的對象分散到各地,同時即便有人想走法律程序對漲價提出質疑,也必須各地“各個擊破”,無礙于全國的漲價大局。

  但是在這回電力漲價的時候,整個社會似乎都忘了,原有的電價已包含了為三峽工程籌措資金的部分。當初建三峽工程籌措資金的時候,國家從1993年起設立了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決定除西藏自治區、貧困地區排灌用電外,每千瓦時電加征3厘錢用于三峽工程建設,1994年起每千瓦時電征收4厘錢。13年過去,以平均每年用電1.5萬億度、平均每度多征4厘錢計,全國人民光從電價上已經為三峽工程貢獻了780億元人民幣,接近整個三峽工程一半的投資了。可他們到最后既不是該工程的股東,也沒有從該工程的最后發電中受益,反而還要不斷地為該工程的“后續工程”———移民扶持埋單。

  有人算了一筆賬———2004年每度電平均上漲2.84分,2005年平均每度電又提高2.52分,以2004年全國售電1.7萬億度電、2005年全國售電2萬億度電匡算,消費者多支付約1600億元,這幾乎相當于一個三峽大壩的總投資(1800億元)。

  支援國家建設,人們沒意見。問題是,國家也得支持一下民生和中小企業。為了三峽工程,全國人民掏腰包,三峽移民作犧牲,直接受益的卻是一個超大型股份制公司。當初為建三峽工程,全國人民每度電多付出4厘錢,而且一收就是13年,今后還在長長久久地收下去。是否收到足夠支付整個三峽工程的費用了還會繼續收下去?完全有這個可能。因為有關部門不僅“忘”了當初的事實,而且今后還在電費中多征收“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這后一部分資金,平均每度電多收2.494分錢,一年2萬億度電就是500億元!“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到底需要多少?收足以后電費是否也應該相應地降下來?相信到時候也降不下來,就像13年前的4厘錢被今天“遺忘”一樣。在權力不受約束的環境里,資源漲價也在“黃宗羲定律”的陷阱中越陷越深。

  不要小看了這幾厘錢幾分錢的電力漲價。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最近指出:中國的工業品出廠價格漲幅只有2.6%,遠低于工業原材料購進價格5.9%的增幅,這導致企業成本增加了1000多億元。盡管前5個月全國企業利潤增幅達25.5%,但80%以上的新增利潤集中在石油、電力、煤炭等五大行業,其他30多個行業只分享了不到20%的利潤。

  這說明絕大多數企業其實是處在微利、虧損的邊緣。電力企業一年再活生生多扒走500億元,一批中小企業指不定就得關門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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