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士君
批復的為“土地科研所”,建成后卻是“楓澤山莊大酒店”!如此“馬甲項目”的違法主體竟然是常州武進區國土局,該項目還采取先建后批(2000年建2003年批)、少批多建(批地不到40畝實際占地450畝)等瞞天過海的非常手段,屢屢違反土地法,在本屬公益用地的土地上蓋起了大酒店。(7月11日《人民日報》)
又一個穿著“科研所馬甲”的“馬甲項目”實施并完成了其瞞天過海計!而近些年來,中國國土上類似穿著“培訓中心”或“科研所”等各種“馬甲”的“樓堂館所”,一直是政策乃至法律喊打的對象和目標,而諸如此類的“馬甲項目”之所以屢打不絕,恐怕正是得益于這種三十六計之一的瞞天過海的計謀。去年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審計清單”,就曾曝光了國土資源部等部門違反規定擅自建設辦公樓和培訓中心的“猛料”,如今《人民日報》又披露了常州國土部門違法修建楓澤山莊大酒店的違法事實,看來,國土部門在通過“馬甲項目”運作違法違紀項目上,還是保持著上行下效的默契的。
說其違法違紀者實施了瞞天過海計,不僅因為大酒店運營之前,“馬甲項目”非但沒有露出任何蛛絲馬跡,而且還竟然是在許多層監管者的眼皮底下違法違紀。比如這楓澤山莊大酒店,2000年就開始操作修建,3年后才完成項目審批。而其打著復墾的名義,卻在公益用地上公然建起了大酒店。作為土地執法的國土局,竟然費盡心機,在“人不知鬼不覺”的狀態下完成了其“馬甲項目”的建設過程。可如此違法違紀的“馬甲項目”,其操作手段果真高超到了讓人無法察覺的地步了嗎?他們如此拙劣的“馬甲”,難倒就沒有一道關口的把關者將其先行識破?
實際上,大凡類似的“馬甲項目”,操作起來也無非采取“低調操作,秘密推進”的策略。所謂低調,即只是不作大張旗鼓地宣傳而已,絕非能低調到群眾不知、領導不曉的程度。畢竟諾大的一個“大酒店”或“科研所”,投資少則千萬、多則逾億,其推進過程再“秘密”,恐怕也“秘密”不到純“地下狀態”。只是知情的相關人等,多多少少都跟“馬甲項目”有點利害,不肯把其“瞞天計”戳破而已。像常州武進國土局本來建的是大酒店,對外卻稱“科研所”,手續自然也按“科研所”上報審批,而其功能自然比“科研所”要齊全得多,甚至集餐飲、住宿、娛樂、休閑為一體,建成后便立即成為腐敗行為的“棲息地”了。既是“科研所”,盡管批復和把關者也大都心知肚明,也依舊會裝聾作啞照批準不誤,于是就有了“馬甲項目”大都能破繭成蝶,直至“把生米做成了熟飯”。
或許有人問,既然“科研所”暗藏的那點貓膩,早已成為“禿子頭上的虱子”,為何負責把關審批的執法者還為其放行?若依筆者愚見,這其間除涉及權力尋租嫌疑之外,恐怕更有“官官相護”者為其提供了便利。試想一個諾大的“馬甲項目”,從項目立項到審批,再到招投標審核,其中需要闖多少必經的法律“關卡”,卻竟然無一攔截且悉數配合并放行,這難道僅僅是“馬甲項目”自身的造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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