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林:在家上網須備案是否管得太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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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10日 08:01 舜網-濟南時報 | |||||||||
徐林林 在自己家里上網也要在公安機關備案登記。近日,重慶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國際聯網備案管理的通告》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查通過,并發布實施。通告規定,拒不執行者,輕則將被警方警告,重則將被停機半年。而據專家稱,此前因為上網用戶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對具體用戶的資料掌握不全等,給網絡犯罪分子提供了許多可乘之機。實施備案后,警方對每
這個通告的內容遭到各地網友的一致反對。反對聲中流露出的是對執法部門濫用權力的畏懼,對自身基本權利可能受到侵犯的不安與焦慮。 事實上,這種擔心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從通告實施之日起,重慶地區網友姓甚名誰、家住哪里等等個人資料,都將攤在當地警方的眼皮底下;什么時候上網,以什么方式上網,可能也將受到高科技儀器的嚴密監控。在這種語境中,且莫說與異性朋友網聊,恐怕就是給親友發個郵件,扯點家長里短的事兒,相信好多人也未必敢有啥說啥。連憲法賦予公民的通訊自由都被警方間接剝奪,誰不為之悚然? 眾所周知,對于私權而言,法無禁止即為許可;對于公權而言,法無許可即為禁止。現行的法律法規,哪條哪款說過在自己家里上網要到公安機關備案登記?然而,按照通告的要求,如果不經過備案登記就不能上網,違者甚至還將受到被停機半年的處罰。這不是超越法律框架,公然限制公民自由、肆意踐踏公民權利么? 而所謂專家之言,實際上宣傳的是一種不為法治社會所容的行政霸權。上網用戶IP地址不固定、警方對具體用戶資料掌握不全等,可能給網絡犯罪分子提供了某種可乘之機。但總不能由于極少數不法之徒的存在,就將絕大多數上網的守法公民視為疑似犯罪分子而加以監管吧。這顯然是極其荒唐的。 重慶警方出臺這么個通告,恰好暴露了當下不少執法部門存在的幾個帶傾向性的問題:一是法治意識淡薄,習慣于以自利的通知、規定替代現行法律法規;二是打著遏制犯罪活動的旗號,故意混淆公權與私權的邊界,肆無忌憚地侵犯公民權利;三是疏于常態執法,工作作風簡單、粗暴,關鍵時刻往往凸顯出明顯的“懶政”痕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