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四倍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現(xiàn)在很著急,經(jīng)過前兩年的宏觀調(diào)控,現(xiàn)在又出現(xiàn)了新情況,地根已顯失控態(tài)勢!眹临Y源部一位官員向《第一財經(jīng)日報》表示。(見《第一財經(jīng)日報》6月21日)
地根已顯失控態(tài)勢,意味著什么?筆者以為,地根失控是公共政策價值失范的征兆。那么,探究失控原因就有了必要。地根失控的原因之一是中央與地方存在博弈,地方政府千方百計在規(guī)避中央的指令。原因之二是當前各地政府為招商實行的是低地價政策。原因之三與各地政府新領導片面政績觀有關。全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黃小虎認為,“1998~1999年“圈地熱”就是與換屆有關,2003~2004年土地調(diào)控處理的其實就是當年圈地的后果。在當前宏觀調(diào)控的背景下,筆者以為,有必要對地根失控進行利益追問。
我們知道,每一項公共政策出臺后,它都是由政府以公共權(quán)力的代表者身份宣布,但實際上,每一項公共政策的制訂,最終都要落實到具體的公共政策制訂者身上,而不管這項公共政策是否抽象與泛化。公共政策制訂者最終都要落實到具體的理性的個人,而理性人的特征是對利益的最大化的追求,即對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由此,筆者以為,正是地方政府和官員對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導致了地根失控。
對地根失控進行利益追問,不難發(fā)現(xiàn),主要原因出在地方政府和官員身上。地方政府和官員的利益沖動是導致公共政策價值失范的主因,正因為如此,筆者以為,控制地方政府和官員的利益沖動才能解決地根失控問題,才能避免公共政策的價值失范。
專家介紹,地價涉及土地出讓金的征收和分配,目前土地出讓金分配改革的核心思路是把土地出讓金納入常規(guī)預算,對土地出讓收益進行基金式管理,使得一屆政府不能使用未來幾十年的土地收益。沿著這個思路,筆者以為,應對土地出讓金的公共政策進行評估。開展公共政策評估,首先必須對公共政策是否出現(xiàn)價值失范進行判斷。判斷公共政策是否價值失范的最根本的途徑是利益追問。所謂公共政策的利益追問就是指一項公共政策出臺后,必須先對該公共政策進行利益分析,確定在該公共政策的制訂、內(nèi)容和執(zhí)行中,誰是利益的最大化的獲得者。通過利益追問,如果發(fā)現(xiàn)該公共政策的制訂、內(nèi)容和執(zhí)行中,社會公眾并不是最大的利益獲得者,而公共政策的制訂者或執(zhí)行者,或與公共政策的制訂者或執(zhí)行者有利益關聯(lián)的集團才是最大的利益獲得者,或者是社會公眾中的一小部分特權(quán)集團才是該項公共政策的利益獲得者,那么就可以判定該公共政策已出現(xiàn)價值失范。
我們知道,公共政策由于其公眾性,一旦實施,或惠及萬民,或禍及社會。因此,必須在公共政策進入實施之前預防其出現(xiàn)價值失范現(xiàn)象。預防公共政策價值失范的關鍵:一是擴大事前評估的社會參與程度,二是嚴格事后責任追究制,這樣才可能從根本上杜絕公共政策制訂者和執(zhí)行者主觀上的價值偏離。
不首先弄清楚政策的價值問題,進而弄清楚政策的正當性、公道性和社會性等問題而去評估其效果,無異于本末倒置,很簡單的一個例證就是,一個高效率而非正義的政策運行會比一個無效的政策運行帶來更慘痛的后果。在這個基點上,筆者以為,對地根失控進行利益追問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啟示我們:對公共政策進行利益追問應該成為社會常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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