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去權化的行業協會應告別“倡議依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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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7日 14:4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為剎住愈演愈烈的商業賄賂,根據中央統一部署,衛生部近日啟動了治理商業賄賂專項治理行動。對此,中國醫院協會、中國醫師協會、中華醫學會等醫療行業六大協會日前聯合發出倡議書,號召全國600萬醫務人員響應黨中央號召,積極行動起來,做好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工作。倡議書內容包括弘揚白求恩精神、踐行“大醫精誠”理念、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做人民健康忠誠衛士等七個原則。(6月15日《光明日報》)
說實話,看到六大行業協會這個充斥著空話、套話、應景話的倡議,筆者感到非常遺憾和失望:正在進行著一場擺脫行政權力控制之革命的中國行業協會,在行業自治中怎么還發出這種充滿著“權力口音”和“行政隨從”的倡議,如此緊貼權力,如此依賴倡議,沒有學會用“第三部門”的獨立口吻向行業發言。 “倡議依賴”應該是政企不分的傳統體制下中國各級行業協會的制度性行為,這種體制下行業協會并非自下而上而是自上而下產生,行業協會與相應的行政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協會領導往往由部門領導兼任,協會也往往類似于政府的“二政府”角色,協助政府向行業貫徹各種行政意志。政府出臺個文件,行協除了發個“倡議”進行推廣外,不能進行其他自由動作———這就是行協的“倡議依賴”。 但隨著全球“第三部門”的興起和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的深入,中國的行業協會也開始了一場去政府化、去行政化、非營利化的“獨立運動”。2002年開始,上海率先進行改革:政府職能部門與行業協會分開,現職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兼任行業協會的會長、秘書長等領導職務,已兼任的要辭去職務———這個改革迅速在全國各地展開,從中央到地方,從發達地區到發展中地區,許多行業協會都進行了“去權化”改革。雖然如今中國行業協會的行業自治能力還不能與發達國家相比,但經過這場改革,大體擺脫行政控制的許多行協已初顯“第三部門”的治理職能。 這種語境下,醫療行業六大協會仍然擺脫不了“倡議依賴”,僅以響應政府號召、大而空的倡議面向行業發言,這說明許多形式上去權化的行業協會在心理上仍未擺脫權力依賴,缺乏行業自治能力;或者是一種“搭行政治理便車”的懶政,缺乏行業自治理念。 行業自治能力體現在行業協會有一套獨立于政府法律懲罰體系之外的非法律懲罰上。法律懲罰很簡單,違反了國家法律就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如嚴重警告、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等。非法律懲罰包括批評教育、行業訓誡、行業曝光、開除會籍、集體抵制、終身禁入、罰金等等。行業協會本質上是協會成員建構的一種網絡性和組織性的關系實體,許多公共治理專家的研究表明,對于行業道德的治理,在行業協會等關系網絡中實行非法律懲罰,要比正式法律懲罰有效的多。治理行業內的商業賄賂,六大協會應該拿出一套約束會員的非法律懲罰進行行業自治,空喊“白求恩精神”的倡議是哪個年代的事情了? 可以說,醫療商業賄賂的泛濫是醫療領域“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綜合產物:一方面是“政府失靈”,政府辦醫院不僅沒有效率,還導致權力尋租,滋生醫療腐敗;一方面是“市場失靈”,市場無能供給公共產品,硬讓其供給必須導致腐敗———這種情況下,行業協會更應擔當起行業自治責任,利用600萬會員的關系網絡對違反職守道德的行為進行制裁。 查閱這六大協會的活動資料,在社會對醫德滑坡普遍化的行業背景下,這些協會沒有擔當起行業自治責任,要么是跟隨政府行動發幾個倡議,要么就是向會員派發一些榮譽性的資格或帽子(當然是要收錢的),這樣的行業協會有什么存在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