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狀況對政策的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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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0日 17:41 經濟觀察報 | |||||||||
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 zhouqiren2005@yahoo.com.cn 政策如產品,常常在不那么好用的情況下,才讓人想問它究竟是怎么造出來的。這樣想下去,一個饒有興趣的問題發生了:那些位居要津的官員們的個人狀況——他們的個人
這不是容易回答的問題,因為情況實在過于多樣。不過讀過的兩段回憶錄,卻有助于我們一窺事情的究竟。第一個涉及中國轎車工業的決策。故事來源是陳祖濤的口述歷史《我的汽車生涯》。陳祖濤先生是中國汽車產業的奠基人物之一,親自參加了一汽和二汽的組建,也是1981年成立的中國汽車工業公司第一任總工和后來的總經理。說起來,他還是上世紀50年代的“海歸派”——雖然那時到蘇聯留學是無需漂洋過海的。 話說1982年上半年,中汽向國務院提出報告,要求生產自己的轎車。當時看得到的轎車市場,主要就是“國內公務用車的需要”——每年靠進口要耗費大量外匯。“報告要經過國家計委、經委”,陳回憶說,而“那個時候,人們的思想,尤其是決策機構里有部分人的思想很保守”。結果,在討論中國要不要上轎車工業的高層決策會議上,陳和“一位地位很高的官員在會上就發生了沖突”。 事情是這樣的。當這位高官一再表述“轎車是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產物,決不能為它開綠燈”時,陳祖濤再也忍無可忍,起來質問:“你坐轎車嗎?”對方答,“坐!标愑謫枺骸盀槭裁茨隳茏,別人就不能坐?為什么你坐就不是資產階級生活方式,別人坐就是資產階級生活方式?”讀到這里,我們看到一位技術干部為了他傾心的汽車項目,居然不顧官場禮儀,真的豁出去了。 那位高干的回應更加可圈可點。“他一下子就火了,沖著我大聲說:‘陳祖濤,你可以在《人民日報》上寫文章批判我,但是對轎車生產就是要像計劃生育那樣嚴格控制,不準多生產一輛!薄敖Y果可想而知,自己生產轎車的報告如泥牛入海”。后來,中國轎車項目出現轉機,是因為鄧小平的直接干預。不過這是后話,按下不表。 另外一個故事,情形似乎截然相反。故事發生在1941-1943年美國的財政部和國會之間,當事人就是后來鼎鼎大名的米爾頓·弗里德曼。當時正值二戰時期,年輕的弗里德曼在美國財政部稅務研究局工作,參與了美國稅務制度重大改革的政策制定,從而“承擔了在我這樣的年紀一般不可能被賦予的責任”。多少年后,弗老在和他太太蘿絲合著的回憶錄(《兩個幸運的人》)里,回顧以往,認為“這些經歷極大地豐富了我的閱歷,也決定了我未來的職業生涯”。這位高舉自由市場旗幟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甚至建議他的研究生們“要盡量爭取在華盛頓工作幾年”,雖然時間絕不可以太長。 弗里德曼在財政部工作期間,常常要帶著研究出來的稅制改變方案到國會作證。有趣的事情發生了,“據我的記憶,當時一位議員的年薪是1.5萬美元!苯Y果,“每當我們在國會委員會就擬議中的改動作證時,意料之中的第一個問題都是:‘現在,請舉一個具體的例子,例如,1.5萬美元!备ダ蠈Υ瞬粺o諷刺地評論道,“這種反應可以解釋為什么我們擬定的稅率表總是以1.5萬美元為基準!” 上面兩個故事皆精彩。在中國轎車項目的案例里,那位大權在握的官員,在決定中國要不要大批生產轎車這樣一個關系國計民生問題的時候,完全把自己的個人狀況置之度外。他自己究竟是不是坐轎車,他自己坐轎車究竟是不是“資產階級生活方式”,抑或就是“無產階級生活方式”——凡此種種,與這位官員怎樣決定經濟決策,完全風馬牛不相及,根本就不是一碼事。也許如此“忘我的”思維早就習慣成自然,所以陳祖濤很容易就抓住了他言語里的破綻,在歷史上留下了一段令人尷尬的記錄。 相比之下,弗里德曼見到的那位美國議員,卻是一事當前,先替自己打小算盤。稅收政策的變動及其后果,是相當復雜的問題——否則就不需要弗里德曼這號人來做準備工作了。這位議員應該不蠢——他分明是怕聽不懂那些復雜的計算而把自己“繞進去”,所以化繁為簡,對每個稅收變動的建議,一概要求以他個人的收入為例來加以說明?磥磉@位議員是先把自己擺進去,搞明白了政策變化的益損所在,再決定他對稅法的一般態度。 拋開細節,讓我們把上述兩個原型簡化一下。第一種模式不妨叫“置之度外”,就是決策制定人在選擇政策時,不依賴他個人的利益、經驗和相關感悟。試問他靠什么做決定呢?就靠中國老話講的“天下國家”意識——那些一時間鋪天蓋地而來、似乎正確得不能再正確的“大原則”。 另外一種模式呢?就叫“設身處地”吧——不過不是設身處地替他人考慮,而是在公共政策的決策過程里,先把自己的個人狀況“設”進去,來點損益計算,也感覺一下政策變動的可能后果——是一種由己及人的設身處地。 我們很難比較這兩種模式之優劣,因為其他限制條件尚多,只要漏看一點,分析就可以離題萬里。不過閑話家常,我倒更愿意“推薦”一下官員的“設身處地”。是的,這是一個談不到道德優越感的行為模式——決定軍國大事,怎么可以把個人身家放到前頭呢?難怪就連弗里德曼,幾十年后談及他的那位國會議員時,在字里行間還不免露出了鄙視。 問題是完全不以一己之利為依歸、又能夠客觀看世界的,可遇而不可求。如果實在遇不到,退而求其次,你選哪樣?我考慮“設身處地”——雖然講起來難上臺面,但它有一個重要的實用性優點,就是不容易讓經濟政策遠離常識。說起來不容易相信,絕大多數事與愿違、甚至給經濟帶來巨大災難的政策,形形色色之中的一個共同點,就是嚴重違背常識。 可沒有說“設身處地”就是容易的。還是要扯到限制條件——如果那位議員出了國會大門可以不與庶民一樣依法納稅,他怎么會如此“不顧身份地”關心稅收變化對他個人收入的影響?要是利用參與立法的內部消息就可以牟利——香港政府的一位財政司有過類似記錄——決策官員的“設身處地”一定是另外的含義。一般地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是防止決策人的個人狀況危及公共政策的基礎。在這個基礎上,我認為“設身處地”模式無傷大雅,且遠勝“置之度外”。 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