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永春:房價調控目標應明確 讓炒房者無利可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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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0日 16:31 新浪財經 | |||||||||
葉永春 去年調控以來,房價依然居高不下,一些城市甚至逆市大漲,在此背景下,“國六條”出臺標志著新一輪調控啟動。顯然,新政策比過去更全面,更有針對性。 然而,也無須諱言,這輪房市新政可能抑制住房價上漲過快勢頭,但是否能促使房價
為什么不能將調控目標直指即使不漲也已虛高的房價?非決策者不想,而是不能也——這里既有擔心房市就此會低迷的顧慮,更是因為定價權在開發商手里,政府只能通過市場手段來影響企業產品價格的制定,而不能干預或剝奪企業的定價權,不能退到計劃經濟的老路。 房價問題牽涉到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對房價高低的看法,不同利益者會得出不同結論。調控目標只提房價增長速度,這是以往調控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但又無法提出合理房價應在什么水平,這是一道難題!因此,這就需要我們轉變思路,另辟路徑,調整主攻方向,重新樹起一面大旗,這面大旗,也就是新的調控目標應該是:讓炒房者無利可圖!使相關利益者想反對也無法開口反對——誰愿公開承認自己就是哄抬房價的炒房者?凡要辦成一件事,必須師出有名,名正才能言順,才能理直氣壯,才能統一各方思想,形成合力! 只有在長期低迷的市道中,炒房者才能起到一些積極作用,但這積極作用只能是短暫的,而且,他們也不是不可缺少的“救市主”。當市場升溫后,特別是過熱后,炒房者起到的作用就會走向反面——“火中澆油”! 推動房價上漲的各種因素中,如地價、建筑材料等上漲,可視為正常因素,而炒房推高房價可視為非正常因素。剔除非正常因素,抓住這個主要矛盾,讓炒房者無利可圖,房市就會有效降溫!因為,炒房者有利可圖的示范作用,也是推動房價不斷上漲的重要原因,而且,即使在正常因素中,房價與地價等關系也是相互影響、水漲船高的。大力發展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可解決問題,但此非一日之功,遠水難解近渴。 將房產調控目標確定為:讓炒房者無利可圖—— 1、可充分體現出中央“更注重社會公平”、“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建設和諧社會”大政方針的具體性。當大多數人望著高企的房價興嘆,少部分人卻不斷在炒房中大獲其利時,會使社會矛盾激化,而遏制炒房會深得民心。 2、可從制度上消除這一領域的腐敗現象。通過炒房獲得巨大而又合法的收益,對權錢交易者也有著強烈吸引力,房產轉讓中的低買高賣也是他們輸送利益的重要途徑。 3、可讓大批想到中國來撈一把的國際炒家知難而退,對他們來說,只有不斷拉高房價,才能為日后順利出貨騰出獲利空間;而沒有獲利預期,也就失去了抬高房價的動力,這可避免房市大起大落,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 4、可反映出房市的真實需求。炒房會造成供求失衡的假像,會使價格信號失真,不利于社會資源有效配置;讓房價形成上傳遞出正確信號,這是市場得以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 如果在調控目標的重新確定上形成以上共識,則還需在相關理論上突破——要明確商品住房是特殊商品,不是如股票那樣的投資品種,因為,股票可以不炒,但住房卻是每個人的生活必需;這個市場歡迎任何人(包括外國人)購房用于自住,但反對頻繁轉手用于牟利;這事涉及社會公平,而決不是“劫富濟貧”! 目標確定后,方法便相對容易找到,比如,可重點完善住房轉讓環節稅收——明確5年內轉讓住房收益作為增值稅全額征收(營業稅容易轉嫁給受讓者)5年后稅率才能逐年遞減,以確保炒房者無利可圖的目標實現。對為改善住房條件及搬遷的買賣行為可另作考慮。 “亂世宜用重典”。在事關全局問題上,需毫不含糊“一刀切”,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出政策威力。至于在住房貸款利率、按揭首付比例等方面,倒需區別對待,不應“一刀切”,以保護正常居住需求,避免傷及無辜,并且,在合適時機反而應予優惠,以鼓勵正常需求。恩威相濟,雙管齊下,必定能使房市長治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