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繼學: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陽光愿景三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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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0日 15:03 新浪財經 | |||||||||
巫繼學 貧富差距拉大,勞動者之間分配不公,農民工收入過低,農村貧困人口又加新都市貧民,公民未能公平分享經濟改革與發展成果,等等,目前成為嚴重困擾中國經濟發展的重大難題,成為深入經濟改革的嚴峻障礙。這一收入分配問題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生活中最重要的社會議題。恰逢其時,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收入分配制度問題。會議向社會傳達的信息
這是值得人們期待的陽光愿景。本文沿著這一思路從理論上對收入分配改革中的若干問題談些看法。 一、重視分配在經濟生活中的兩個基本功能 1.從生產到消費看來近在咫尺,但經濟生活的一大半亂子由此發生 從最一般的意義來說,社會經濟生活說到底無非是兩極:一極是生產,另一極是消費。生產出的財富到消費,看起來近在咫尺,卻是一段不尋常的路,一段充滿競爭、屢出事端的路。毫不夸張地說,經濟生活中的一大半亂子恐怕都由此滋生。分配關系怎樣,反向影響生產,正向影響消費。經濟運行中可能出現的阻滯產生于兩個領域:流通和分配。細究起來,流通受制于分配。改革中流通的膨脹直接誘因不是別的,正是利益分配。分配連結生產與消費,不象流通,有一個直觀的實在過程。相反,分配自生產始就形成了潛在格局,在流通中逐漸顯露出來;等到財務階段,只是技術手段;它最后在消費中真正地得到實現。 2.一個人究竟如何獲得財富分配的經濟權力? 究竟什么因素決定人們在社會財富中占有一定量的份額呢?這是一個古老的爭端。盡管方框各織,多數經濟學家都贊同如下看法:只有對社會財富的創造給予了投入,才擁有社會財富的索權。也就是說,具有一定的經濟權利是參與分配的基礎。至于什么算經濟權力,每種權力從財富中獲得多少報酬,那是第二位的問題。大體說來,在商品經濟條件下構成經濟權力的至少有如下幾類:(1)直接的、間接的生產勞動;(2)生產條件(包括物質的、精神文化的,生產資料的、資金的)。如果我們廣義地將土地理解為生產條件的話,配第的名言可以簡化這里的敘述: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3)此外,為了使社會財富的創造活動安全、順達,為社會生產付出必要的非生產勞動也形成對社會財富的經濟權利。 經濟權力的認同是客觀的。盡管在政治權力濫用的情況下,經濟權力也會濫用,但是最終會被矯正。經濟權力濫用的特征是分配不公,社會生產效率降低。經濟權利的基本要求是:它對于社會財富的創造必不可少。如果某種投入在社會生產中是不必要的,它就不應當擁有經濟權利。 那末,誰在社會生產中投入了生產勞動、生產條件和必要的非生產勞動,誰就擁有了經濟權利。藉此,他可以在社會財富的分配中獲取一份。分配,是經濟權利的認可、實現。 3.“個體報酬功能”是分配的第一個基本功能 進一步思索,會得出如下一個結論:分配是對社會財富創造給予了必要投入者的一種報酬。這一點是對每個貢獻者而言的。這正是分配的“個體報酬功能”。 ——個體報酬功能首先是每個人獻力社會生產的內在動因。在社會財富的創造中,每個人倘若只有投入得不到回報,誰還去干這種勞而無獲的傻事呢?反過來,如果不問每個人貢獻如何,也能得到一份報酬,誰又愿意繼續效力呢?投入是自變量,報酬是因變量,兩者的內在聯系幸運地排除了懶惰、排除了吝嗇,形成了促人積極投入的內在機制。為了獲取報酬,有力者出力,有智者出智,有財者出財。在商品經濟條件下,還得強調的錢者出錢。投入不同生產要素(包括必要的非生產勞動)者,依據一定原則獲取一定報酬。那末,他的經濟權力在實現中得到了再生。 ——經濟權力再生,是個人報酬功能的第二個作用。在社會財富創造中如果是勞動力的投入者,有了報酬便有了勞動力再生產費用,勞動力的再投入有了保障;如果是資金的投入者,報酬可以用以養活投入者,多余部分還可以擴大資金的再投入量;如果是某種生產條件、財貨的投入,報酬也即可供給投入者消費,又可補償乃至擴大生產條件、財貨的再投入。假如某種生產要素的擁有者愿意坐吃山空,那末對于勞動力的擁有者來說,他最為不幸,無身外之物養活他;對于有錢者來說,則是用一點少一點,湖水怕勺舀,總有錢盡日;而對于有財者來說,其命運與有錢者大抵如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追求經濟權利的再生是永恒之勢。報酬再生經濟權利有三種類型:簡單型、擴大型、萎縮型。在正常的經濟發展中,一般表現為擴大地再生經濟權利。 ——個人報酬是量的差別的,差別會引起人們的競爭,這正是個人報酬功能的第三個作用。競爭的刺激來源于報酬量的差別,報酬量又不過是不同投入類型、不同投入量的因變量。那末,為了獲取更多的個人報酬,會出現兩種競爭:一是爭作獲利優厚的生產要素擁有者,如吃力不如吃智,效力不如入股;二是在同一種經濟權利中求擴大投入量。這種競爭,使經濟運行憑添活力。 4.“保障類生存功能”是分配的第二個基本功能 社會經濟生活極為復雜,突如其來的天災人禍會打亂人們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同的先天賦予、后天條件與機遇,不同的活動過往史,會造成生活水準的天差地別。幸福的生活大體一致,不幸的生活各有各的遭遇。面對被拋出生活軌跡的鰥寡孤獨者,面對處于貧困線以下的不幸者,社會應對其打救、資助。一部人類的文明史,從一定角度看,就是人類對包括救濟貧困潦倒者在內的邁向真善美境地的歷史。迄今為止,還沒有一種經濟理論反對保障生存,還沒有一種社會制度聲稱排斥貧困。救濟貧困、保障生存事實上是社會健康的一個標志,F代社會通常都在財富分配中加進這個職責。這便是分配的“保障類生存功能”。 通體來看,保障類生存有兩個內容:一是由個體報酬保障擁有足夠個體經濟權力的那部分人的生存與發展;二是由社會保障系統提供資助,保證失去或欠缺個體經濟權力的那部分人的生存與發展。既然個體報酬已保障了擁有足夠個體經濟權利社會成員的生存與發展,那末這里講的保障類生存功能主要是指那些失去或欠缺個體經濟權利的社會成員。有一種錯覺,似乎社會保障、救濟是一種無償資助,是從社會總體成員創造的財富中白拿一部分給另一些人。其實不然,從社會財富中割出一部分作社會保障、救濟金決非沒有經濟依據。同樣地要獲取這部分社會財富也有其理由,也有其經濟權利。這種經濟權力不同于個體獲取報酬那種經濟權利,它是一種總體經濟權利,一種類生存的權力。作為個體的人,以類生存為前提。類生存本身,為個體人的存在提供著類意識、類語言、類行為、類價值、類規范等等即類文化。每個個體都受惠于類,每個個體自然有義務為類生存而貢獻一部分財富。既然類生存有從社會財富獲取一個份額的經濟權力,那這部分財富用于保障類存在便是天經地義的了。 5.分配,是效率與公正的調節器 時下,效率和公平,被經濟學家描述面兩難選擇的典型議題。其實,問題有時并不一定有被夸大的那樣嚴峻。聯結效率和公平的是分配。分配的兩種功能如果得以協調發揮,便是效率和公平的和諧實現。大體說來,個體報酬功能與效率正相關。一當社會財富的創造中建立了投入與經濟權利的聯系,并依據經濟權力在社會財富分配中占取相應份額,協調發揮了分配的兩個功能,從而使效率和公平和諧實現,我們就有理由說:這個社會的分配是有序的。 二、分配問題已經成為當前人們最為不滿的社會議題 當今中國現實存在的分配體制是多元化分配模式。國家公共行政費用通過國家稅收、行政收費、利潤上繳等形式獲得。在經濟領域,資本獲得利潤,勞動者獲得工資,土地獲得地租。中央提出實現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堅持各種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是在堅持當前分配體制改革方向下的進一步完善。 追溯起來,商品市場經濟自開始它的生命史以來,資本-利潤,土地-地租,工人-工資之“三位一體公式”就是支持這個體系的一種基本游戲規則;馬克思寫作《資本論》,對這一規則給予了徹底批判,提出了一個石破開驚的新規則:勞動是全部價值的唯一創造者,因而整個世界必須進行按勞分配。但馬克思給出了一組充足條件。這一理論從書本起走到現實,是十月革命以后的事。社會主義社會的建立,按勞分配在未能滿足馬克思給出的充足條件下成為這個社會的法定分配制度。但是,這一規則似乎注定難以實現,而且即令強制推行也成為一個無效率經濟。就目前記載的經濟史實與觀察到的事實而言,在市場經濟中,勞動一元化分配規則顯然難以成為一個通則。我曾經論證指出,按勞分配只是在勞動者階層中才能真正實現。(《勞動力個人所有制是按勞分配的基礎》,《江淮論壇》1980年5期。)上世紀80年代,我曾實地考察過現存對按勞分配局部實現最為成功的范例。在歐洲,當時有上百個類似烏托邦式的企業或經濟組織,在這個范圍內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得比較徹底。而在以色列,猶太人自上世紀上半葉就創造了基布茲這樣的共產公社式經濟組織,與我國當年的人民公社大體相似。不過,基布茲的生命史延續至今。按勞分配在基布茲中是迄今我知道的最為徹底的經濟組織。實際上,除去意識形態的顧慮,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分配制度事實上總是遵循三位一體公式的規則,我們今天與日俱增地管叫它多元化分配原則。什么是多元化分配原則?就是在勞動范圍內按勞分配,在資本范圍內按資分配。而所謂按勞分配為主體,就是在勞動者范圍內提倡勞動致富,顯然按勞分配根本不關資本集團的事。 市場經濟通行的分配規則在無憂無慮運行了幾個世紀后的今天,人們越來越發現,它并不是萬能的,如果任由演繹一定會帶來極產不公平的后果;蛟S是熟視無睹,或許是觀不深看不透,正是由于這種規則導致的不公平與兩極分化,它曾經成為也一再成為暴發革命與發生社會事變的根源!皠P恩斯革命”似乎為這一規則加了一個“本輪”,試圖校正它在經濟運行中出現的誤差。政府職能的介入,從宏觀經濟政策層面上為分配的不公起到了一定調劑作用,特別是通過二次分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分配制度原生矛盾。 我國分配中出現的問題為世人皆知,我們可以從去年國家勞動保障部公布的全社會收入、城鄉居民收入、行業、職業、財富分布、財政分配與勞動分配六個方面數據透視到問題的嚴重性。這六筆數字看上去雖然十分簡單,然而它卻蘊藏著我國經濟生活中收入分配存在嚴重問題的重要密碼,包含了經濟運行中經濟關系主要層面上背離和諧的機密。 ——第一,全社會收入:居民收入基尼系數:超過0.4(差距合理區域的上限)。聯合國有關組織規定:若低于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超過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由此聯系到我國的基尼系數,它表明我們已經跨越了國際警界紅線,進入收入差距較大的行列。我們必須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因為它從基本面上給出了經濟生活中埋藏沖突與矛盾的權威判斷,它與構建和諧經濟社會是背道而馳的。我曾經說過,這個0.4,是世界各地用無數窮人(也包括為此付出代價的富人)用血的代價贏得的實證數據。面對這個國際公認的警戒線如果熟視無睹,那末他人的今天就必定是我們的明天。——第二,城鄉居民收入:城鎮居民:年增速8%-9%;鄉村居民:年增速4%-5%。我們知道,在中國,作為三大差別的城鄉差別存在已久。本來,我們希冀通過改革開放,通過發展市場經濟逐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然而,通過這一數據傳遞的信息,我們無奈的看到,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非但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縮小,反而還在擴大。盡管鄉村居民收入的絕對值在提高,但城市居民收入增長是鄉村居民的兩倍。從個人收入差距來看,1985年最高收入戶為最低收入戶的2.92倍,1995年擴大3.92倍,絕對差距由839元擴大到5614元,變為6.69倍。到2000年,城鄉收入差距返回為2.79倍。但是,近年來,其差距又重蹈覆轍,2002年的已經達到3.1倍。我們知道,3倍的差距,是目前我國專家大體認同的警界紅線。這期間,也有專家稱,中國城鄉差距可能已經直逼6倍,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嚴重關注!谌袠I(人均年工資):全國機關:約1.6萬;事業單位:約1.5萬;企業:約1.4-1.5萬;大行業:超過6萬元。在這里,超過6萬元是多少?語焉不詳。但從目前媒體披露的數據,已經達到15萬元。從行業分布的收入差距來看,問題似乎并不十分嚴重。然而進一步了解我們發現,行業收入不公現象依舊刺眼。特別是,依靠國家特殊政策獲取超額壟斷利潤的行業,其收入遠遠超出其它行業。據來自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年鑒顯示:2003年,全國職工的平均年工資為14040元。其中,非壟斷行業的農林牧漁業職工工資為6969元,電力、煤氣、水等壟斷行業是18752元,而金融業,職工年工資高達22457元,為農林牧漁業的3倍。如果再進一步細分,在電力、煤氣、水行業中,電力工資又高于煤氣、水這兩個行業。據了解,廣州市電力集團公司一名普通職工的月工資不到6000元,但加上獎金、住房公積金及各種補貼后,其年薪可達到15萬元,相當于全國職工年均工資的10倍。壟斷行業工資過高,早已引起社會眾怒,一些地方政府也出臺了一些抑制措施。但讓人意外的是,其壟斷性行業的工資不但沒有回歸合理水平,卻“增幅”依然領先。——第四,職業收入差距:企業的經營職位和一般職位間的收入差距普遍在20倍以上。拉開經營職位與一般職位的收入差距,曾經是工資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旨在通過合理實現勞動力價值,激勵不同職位員工積極性,為企業做貢獻。然而,這種差距一旦拉開而沒有限制機制,大有乘上過山車之勢,兩者差距加速分裂。這20倍的差距,對于一個發展中國家,對于一個有著如此龐大人口基數的國家來說,不啻是一個不好的消息的。——第五,財富分布:財富多的人(占城市居民的10%)占有全部城市財富的45%;財富少的人(占城市居民的10%)占有全部城市財富的1.4%。這就是過去人們常說的,少數人掌握了絕大多數財富,多數人卻掌握著少數財富。在我看來,從我國財富在人群中的這種分布態勢來看,已經到了必須引起各界特別是高管層重視與警界的嚴重地步。不可否認,經過20多年來的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發展,我國在扶貧領域取得了歷史性的進步,全國貧困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從30%下降到3%。但按照中國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來看,貧困人口界定的標準也要與時俱進。因為按人均收入一天一美元的國際通行標準和購買力評價折算,中國的貧困線為年收入924元人民幣,那么,中國農村的貧困人口當有7580萬人。如按世界銀行貧困標準測算,中國農村的貧困人口卻有2億人之巨。財富在這種背景下的不均分布,無疑既不和諧,更不安全!诹,財政分配、勞動分配:國家財政收入:2000年:1.3萬億元;2004年:2.6萬億元。工資占GDP的比例:1989年占16%;2003年占12%。這里有一個長期爭論不休的問題是,勞動者薪酬的增長,是否要與經濟增長大體同步的問題。從抽象的理論分析,如果我們把勞動者的薪酬理解為勞動力價值的實現,這兩者無疑是應該同步的。但是,對于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它經濟增長的初期,積累增長快于收入增長,也是可以理解的;從微觀企業來說,資本的原始積累時期,不僅員工工資收入偏低,資本家本身的消費也會大為節制。為什么有那么多資本家發家時期的“節約佳話”,蓋因此而來。在我看來,對于我國目前經濟發展的現狀而言,盡管我也認為國家財政收入在四年間翻了一番,而工資在GDP中所占比例反而下降了兩個百分點,這讓每個老百姓難以理解,但問題的要害在于,收入在國民中的分配出現的問題更為有害,更對經濟發展具有破壞力。 三、從調整原生經濟關系入手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確實,收入分配問題在我國已經足夠嚴重了。幾乎可以說,當前老百姓的怨恨與不滿,基本集中在腐敗與分配上。 人們看到了分配關系的不公,卻似乎未能透視決定分配關系的原生關系即生產關系。馬克思說過,分配關系不過是生產關系的背面,換句話說分配關系是由生產要素所有權以及人們在生產中的地位和相互關系決定的。中國經濟社會為什么會出現貧富差距而且繼續著窮者更窮富者更富的趨勢,真正的根源在于原生的經濟關系發生了本質變化。 從現象層面來看,社會經濟變革,引發了經濟社會中人才的經濟貢獻變化,從而對人才使用標準變化,最終導致對人才的報酬變化。比如,改革初期的沿海一帶,曾經游手好閑的膽大者,可能在走私中迅速獲得巨額進項而暴富,那些勞動模范年年獲得的高額獎金卻遠不及這些人一餐飯的花銷。過去生活在城市郊區的農民,由于人多地少而收入較低,城市擴容地價升值令他們家家富得流油。在許多城市,昔日郊區農民僅僅出租屋的收益,就是許多公務員數倍數十倍。計劃經濟下的能人,往往在市場經濟下變得無能為力,反過來,市場經濟下的能人可能在計劃經濟下同樣無能為力。過去,出身好,政治強,有文憑,業務能力也好的人往往能夠長官發財;而今,市場能力強,有商業頭腦,有資本,或者身懷絕技,有管理才華的人卻往往有豐厚的收益等著他。許多人都不明白,為什么自己要文憑有文憑,要能耐有能耐,但未能發財。反觀一些人,沒讀多少書,但卻很發達?是經濟社會選擇人才的標準發生了重大變化。其實,盡管在一切時代,經濟社會對于人才的要求都有共性,都要求德才兼備,社會也會相應給予經濟回報,然而不同經濟時代德與才的內涵大不相同。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對人才的要求,盡管有相同的層面,卻更有極不相同的層面。市場經濟特別鐘情于風險精神,市場駕馭本領,產品創新與市場化、產品價值的實現、經營成本的控制等等能力。不同的經濟社會,人才的排隊千差萬別,不同的衡量標準,令同一個人的排序大不相同。 深層地觀察與思考,是因為從計劃經濟轉軌市場經濟,社會的分配制度發生著本質變化:從過去單一按勞分配變為多元化分配。當然,過去實行的按勞分配還并不是馬克思曾經所設想的那種狀況,這是因為馬克思所給出的實行按勞分配的經濟社會條件,無論是在當時的中國還是前蘇聯,都遠遠沒有達到。在那里,分配的第一級關系是積累與消費的分配,個人消費品的分配是第二級分配關系。我們在一個社會生產力水平十分有限的條件下,在一個制度建設同樣有限的環境中,勉為其難地按勞分配,實際上變了行,這種變了形的按勞分配更傾向于平均主義。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后果,是經濟低效益。這在改革前表現得很充分,從那個時代過來的人是有切身體會的。改革形成的多元化分配格局,是生產三要素即勞動、資本與土地共同擁有對生產成果的索取權、分配權。那末,在這里分配的第一級關系,是勞動、資本與土地所有者之間的分配。第二級分配關系是:在勞動者范圍內,自然是地道的按勞分配,要么是計件工資,要么是計時工資,都直接與你的勞動付出掛鉤;在資本范圍(包括以土地等實物投資)都一概是按資分配。資本的平均利潤率調節著資本的獲益,等資等利,同股同權。所謂多元化分配,就是按勞分配與按資分配并行,就是不同生產要素取得成果索取權的分配。經濟關系的根本變化,即原生生產關系決定的分配關系的重大變化,導致著當今中國改革前后財富重新分布,貧富差距日益加大。制度性的改變,是深層的根源。?怂、胡潤中國財富榜上的富人們,大概除過榮氏家族等少數中國傳統資本家之外,他們都“誰是誰”呀?要不是制度大幫忙,要不是經濟關系大轉變,憑個人的本事如果在計劃經濟下有幾人能夠財富金榜提名? 按這個思路前行我們不難發現,當前分配不公可以從兩個層次來理解,最根本的不公是資本與勞動之間的分配不公;其次才是行業之間與職業之間的分配不公。前者導致的結果是貧富之間的天壤之別,后者導致的結果是勞動者之間的此厚彼薄。要改變中國目前分配不公,要縮小貧富差距,要建立和諧的勞資關系、勞動關系,必須從分配制度入手,從而必須從原生生產關系入手,否則就分配調分配,舍本求末,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有人想到了通過稅收調節收入差距。然而,這種調節盡管也有效卻效果十分有限。我將其比作“大腿”與“小腿”的關系。制度決定的大分配格局決定了總體分配大數,而稅收至多不過是一種小數調節。一如“大腿”決定方向與跨度,“小腿”最多調節幅度?峙露愂諑淼恼{節,對于分配不公的矯正,它的實際經濟意義遠遠不抵它的道德意義、社會教育意義。有人想到了開征遺產稅。征收遺產稅是一個絕妙的分配制度安排,然而它的實踐史卻不盡如人意。由于資本的強勢所致,這項制度的實行在許多國家還只是一個遠景。即令曾經開征的國家與區域,亦不順不利,大有開歷史倒車的跡象,因為富人的權力,它有足夠的力量影響現行政策。有人想到了提高勞動者的工資收入,增加社會福利,降低關乎國計民生消費項目諸如教育、醫療、文化之類的價格。這些措施是必要的,也能在短期內收到明顯效果,但也卻不是治本的。 深層的、長遠的、根本的矯正貧富兩極分化,必須改革現行分配制度,必須從根本上調整決定分配制度的不同生產要素所有者的經濟關系。這是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唯一正確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