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明
一度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女播音員馬嘯死在副市長劉波床上”一案,經(jīng)山東省濟寧市法院審理,現(xiàn)已有了結果。法院近日駁回死者親屬要求巨額賠償?shù)脑V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0433元由原告負擔。(《揚子晚報》2006年5月28日)
身上僅穿著胸罩和褲頭的電視臺的女主播,死在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家的床上,現(xiàn)場只有死者和副市長,如此離奇死亡案件,縱使不是千古奇案,起碼也是當今的一大奇觀。死者家屬狀告劉波,法院判決采用劉波的辯稱,“談話間,馬嘯講身體不舒服,到內室床上休息,而劉波仍在客廳,兩人隔門交談……劉否認其與馬嘯發(fā)生過性行為,也不存在爭吵問題。” 馬嘯之死和被告無關,所以被告被判無罪。
這個判決,除了被告以及和被告有直接利益關系者以外,恐怕很難讓外人信服。劉波自稱和死者是“朋友”。眾所周知,一個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和一個電視臺聘用的臨時播音員交朋友,地位的懸殊,已經(jīng)有些不大現(xiàn)實,何況是男女朋友。劉波承認,馬嘯為轉正,多次找她。所謂的“朋友關系”,大抵源于此吧。如果馬嘯按政策可以轉正,何必要多次到副市長找他談話,辦公室不是談工作的最佳場所嗎?如果按規(guī)定不符合轉正的條件,假設副市長沒有什么暗示,馬嘯還不死心嗎?女主播差一點沒全裸體死在副市長床上,和副市長沒有關系,只有濟寧市那個主審的法官相信。
副市長無罪,關鍵是和死者沒有身體接觸。按照劉波的說法,馬嘯身體不適,到其臥室床上休息。副市長堅持“隔門交談”,男女有別的道德標準,堅持得不錯。問題是,身體不適,需要安靜休息。隔門交談,更費氣力,不合乎常理。一個好端端的中年人,死前必定有異常反應,包括語言的變異。副市長難道事先察覺不出來?再者說,隔門交談,談的具體內容是什么,誰能證明是隔門交談?敢不敢使用測謊儀,驗證一下?或者,假設馬嘯死而復生,劉波會不會膽顫心驚?法官采信被告的供詞,不是不可以,但需要合乎常態(tài)。從劉波描述的情景對話來看,疑點太多。
副市長被判無罪,還有一個容易被人忽略的疑點:是在濟寧市中級法院審理的此案。筆者上網(wǎng)查閱了一下,發(fā)現(xiàn)鄒城市乃濟寧市管轄的一個縣級市。一個縣級市的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在主管的地級市的法官審理,并且是和命案有關的案件,合適不合適,不言自明。濟寧市中級法院,不該受理這宗案件,應該異地審理,以避嫌,免得有太多的人情關系夾雜其中,影響審判的公正。現(xiàn)在副市長在本地法院獲無罪判決,他笑了,公眾卻搖頭了。
女主播在一個不適當?shù)膱鏊⒁砸环N不適當?shù)闹b方式離開這個世界,法院有必要給公眾提供一個她死亡的真相。真相遠比在場的第二者是否有罪更重要。現(xiàn)在可好,當事人稀里糊涂地被判無罪,我們真的要就此蓋棺定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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