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劣幣驅逐良幣不成立 劣勝優汰違背規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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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8日 00:05 經濟觀察報 | |||||||||
周其仁 以訛傳訛的事情從來不少。如要舉例,我認為首選“劣幣驅逐良幣”。那是西方歷史上的一段公案,可是在中國非常流行,大家不但耳熟能詳,而且常用來作為對可觀察事件的規律性總結。其他非西方國家怎么樣,我們不得而知。去年到印度開會,問過接待人員,回應也是廣為人知。
公案是這樣的。話說16世紀中葉的英國,伊麗莎白女皇當政。她有一位顧問,就是Sir Thomas Gresham(葛氏)。這位爵爺察覺到,市場上那些重量不足的貴金屬貨幣在流通,但“足金”的貨幣卻被收藏、溶化成金屬塊、甚至被轉運出口。葛氏據此向伊麗莎白建言,據說因此才有了1560年英皇關于反對銀幣成色不足的公告。約300年后,英國經濟學家麥克勞德(MacLeod)著書立說(《政治經濟學基礎》,1858年版),白紙黑字寫下“劣幣驅逐良幣”(Bad money drives good money out of circulation),并命之為“葛氏定律”(Gresham’s Law)。從此,“葛氏定律”大行其道。 為什么說以訛傳訛?第一,葛氏自己從來沒有說過“劣幣驅逐良幣”。他觀察到的,是含金量不同的貨幣同時流通,只要成色不足的貨幣也可以代表較高的流通面值,人們就傾向于收藏含金量足的貨幣,以至于后者完全退出流通。葛氏自己的概括是,“不同的貨幣不能同時流通”,而不是所謂“劣幣驅逐良幣”;第二,在葛氏之前很久,早已有人發現了“劣幣”用于市、“良幣”被收藏的現象。例如,據Kindleberg(1985)的考證,有位叫奧雷姆的早在1360年就發現了這一現象。 拋開以早晚論英雄,單就內容看,“葛氏定律”成立不成立?讓我們想像回到貴金屬貨幣時代,大家都拿銀子付賬。試想,要是不足分量的銀塊照樣被作為“正常的貨幣”使用,誰又會比別人笨?——張三敢用九錢銀當一兩用,李四為什么就不敢以八錢銀當一兩?再來一個膽子更大的,干脆以五錢銀當一兩,又怎樣?如此推下去,豈不是無須走多遠,滿世界就全是劣幣——“葛氏定律”靈驗了嗎? 問題就出在推理上。試問,當人們爭相以劣幣支付時,誰愿意收取劣幣呢?比著支付劣幣的固然聰明,可是收款的為什么就那么蠢,非要爭相接受劣幣?僅此一問,大名鼎鼎的葛氏定律要守也難。不過,如此簡單的問題,可不是我能夠問出來的。1985年1月17日,張五常教授在《信報》發表“葛氏定律和價格分歧——評一國兩幣”,文中定斷“葛氏定律大有問題”,因為“買物者當然是要用劣幣,但至于賣物者肯不肯收劣幣,葛氏是沒有考慮到的”。 教授這一問,就把問題帶到了另外一個層面。買物者爭相付劣幣,賣物者爭相要良幣,討價還價的結果,會使良幣、劣幣各有各價!難道不是嗎?足金一兩的銀子買1000斤大米,面值一兩、實銀5錢的只好買500斤。如是,劣幣劣價,良幣優價,購買力平價,還分什么劣幣和良幣?既然分不出劣幣良幣,葛氏定律又從何談起? 買賣雙方自由議價的前提,當然是信息費用微不足道——是劣幣還是良幣,買家賣家一望皆知,然后大家出價,八九不離十。要是信息費用不是微不足道,買家賣家之間對貨幣的優劣有不同的判斷,情形又會怎樣? 那就要看實際的限制條件。一種情況是,信息費用實在大得驚人,比如付賬的明知自己手持劣幣,但收銀一方怎樣也看不出來;再加一點,收銀方的各個賣物者,彼此之間完全隔絕,既不能分享有關劣幣的知識和信息,也不能互相提供識別劣幣的服務——這當然是一個很不真實的假設。 在這種假想的極端情況下,一次劣幣優價得手,會刺激更多的劣幣供應。收幣方因為無知又不能對劣幣做劣價處理,劣幣就越來越多——把這個邏輯推到底,難道劣幣不就可以驅逐全部良幣,葛氏定律因此也就成立了? 還是有問題。不錯,劣幣受到其他劣幣得手的鼓勵,越來越多是可能的。但是當越來越多的劣幣供應于市,特別是當劣幣的增加超過了商品和服務的增加,有一個結果就必定要出現,這就是物價飛漲。是的,賣貨者再蠢(其實是被假設的蠢),收了劣幣總還是要花出來的。收的越多,輪到他們購物時,出價競爭就越兇。達到一定程度,劣幣的供應者自己就要被劣幣所害。最起碼的后果,人們要背上越來越多的劣幣,才能買到越來越少的貨物。把這個思想實驗進行到底,最后是劣幣自己被驅逐,再把良幣請回來。 真實世界的情形是,誰也不會那么蠢。利益迫人聰明,也逼人學習。因此,長久地把大多數人都騙了的事情,從來就沒有發生過。那么,為什么不少國家還有屢見不鮮的劣幣泛濫,也就是惡性的通貨膨脹呢?那不是人民蠢,而是獨家壟斷了紙幣發行的政府,要在全體人民頭上大抽通脹稅。可是,任何惡性通脹都不能證明葛氏定律有效。證據簡單:大凡搞通脹的政府,總要禁止良幣的流通。因為一旦良幣可用,人們爭相放棄劣幣,通脹就破產了。 上個世紀四十年代末的中國,蔣委員長大發金圓券,為此嚴禁黃金、白銀和美元的市場流通。可惜那時統治集團里的大家族帶頭不從,蔣經國帶隊到上海“打老虎”無功而返,結果國民黨金圓券體系一潰千里,最后的結果大家都知道,大發劣幣的被驅逐到臺灣去了。要是葛氏定律真是對的,老蔣——以及全世界濫發貨幣的統治者——可能不至于輸得那樣慘。這說明,就是動用龐大的國家機器保劣除良,劣幣說到底還是保不住。 其實從長一點的歷史看,要是真有“劣幣驅逐良幣”這回事,就從16世紀算起,劣幣也早該把全世界人民壓得不能動彈了。至于亂發鈔票的——現代劣幣是也——共同結局是,即便動用武力,還是擋不住劣幣連同它們的發行政府一同被無情驅逐。市場的本性就是人的本性,要是劣勝優汰,人類早就滅亡了。 加起來,在一定的信息和制度成本約束下,劣幣可能刺激劣幣,也能誘發出更多劣幣。但是,還等不到越來越多的劣幣把良幣驅逐干凈,劣幣自己就不能維持。講到底,貨幣為方便人類交易而生,長期違背這項宗旨的,便遭人類的淘汰。商品、貨幣市場上如此,文化、思想市場也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