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重視油價調整的負效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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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5日 10:09 紅網 | |||||||||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自5月24日起,將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價格分別每噸提高500元。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最近一段時間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持續大幅上漲,多日在每桶70美元以上。 為解決成品油與原油價格倒掛的矛盾,理順成品油價格關系,保證國內成品油供應,發展改革委決定再次提高成品油價格(《中國青年報》5月24日)。
其實正如人們所了解,我國對石油市場調控與一些發達國家不同,發達國家一般是通過國家石油儲備來間接影響國內石油價格,而我國則是直接通過價格調整來決定成品油價格。雖然這對正處轉型時期的國內市場來說,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階段。可同樣也應當注意這樣一個帶有具有根本性質的問題,作為一個承認市場經濟,并正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國家,任何市場制度改革、包括成品油價格的形成機制,就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的“公理”。即市場改革政策的推出,必須要瞄準公平、公正的市場走向,要有利于市場經濟機制的形成。然以此觀點看,在國內石油市場高度壟斷的條件下,國內已有的多次石油價格調整,在實際市場效果上,價格作為一種市場調節機制,并沒有對國內石油壟斷行業產生絲毫的實質影響,而只是把價格調整的影響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轉嫁給了其它行業與消費者。然與此同時,石油市場的壟斷局面不僅沒有打破,相反石油行業卻在多次的油價格調整中使自身的壟斷地位進一步得到了強化。而這,顯然與真正的市場經濟要求不符,同時似乎也可以說是一種宏觀決策的負效應。 還有,如以油價調整的實際市場現狀看,人們輕易就能發現這樣一個市場現象,每當國內石油供應緊張時,與壟斷行業的加油站相比,一些社會加油站往往就不能得到及時油料供應而斷檔。同樣,在“總量控制”的出租車行業,社會也在對其成本霧里看花的同時,消費者也不得不最終對價格聽證的結果屈意遵從。然如此的結果,無論對石油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還是對消費來說,應當說都是一種不公。而要重視的是,這種不公局面的形成又是由相關行政決策有著某種程度的關連。 所以,面對原油與成品油價格的倒掛問題,調整價格必然是一個市場選擇。可相關部門也要注意,這種選擇必須是要指向市場公平環境下的競爭,必須是要指向社會公共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與此相反的壟斷強化和變相對消費者的轉嫁。否則,不僅不能說是一個好的行政決策,而是一個緣木求魚的行政選擇。要警惕! (稿源:紅網) (作者:周義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