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齊二藥事件反思國企改制”、“齊二藥與失敗的國企改制”……近來,一些時評作者在評述齊二藥假藥事件時,用了上述標題。不少人認為,改制讓一個管理嚴格的國企變得秩序混亂。
筆者認為,拿假藥說改制的事兒,既不符合基本事實,更容易掩蓋假藥事件背后的真問題。事實上,新華社在第一次通報齊二藥事件時就寫到“改制前已涉嫌制假”,后續報道
中的介紹更加詳盡:該廠2005年改制,而早在2004年,齊二藥就曾使用非法原料生產假藥。湖南一藥業公司因此向國家藥監局舉報,但一直沒有下文。而在更早的1999年,該廠就存在嚴重違規的“個人生產以齊二藥廠品牌銷售”的事件。從2001年到2003年底,齊二藥在通過GMP認證前后,專門成立了“擦藥班”,主要任務是“用酒精擦過期藥瓶上的生產日期”。大量事實說明,齊二藥改制前就不是什么“好鳥”,假藥事件并不是改制的必然結果。
至于“改制迷霧”,則屬另一問題。順著假藥的藤,也許會摸清“改制貓膩”的瓜,但假藥問題歸假藥問題,改制問題歸改制問題,不應該混為一談。因為齊二藥造假非從改制始,改制非造假元兇,企業內部管理與改制的關系也并非一些人斷言的“國企管理正規,改制弱化管理”。
決定企業管理水平高低的關鍵不是企業性質,而是市場競爭與市場監管。特別對藥品生產企業,如果市場監管嚴格,他們不強化管理就無法生產出質優成本低的藥品,就無法在競爭中合法生存。如果市場監管存在漏洞,出現問題不受到追究和懲處,企業也就失去了強化管理的動力。
所以說,齊二藥的前世今生背后的真問題不是改制,而是監管。監管問題不解決,一個齊二藥倒下了,千百個“齊二藥”站起來。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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