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明
潼關是陜西的東大門。該省潼關縣工商局多次在連霍高速陜西潼關收費站處,強行對入境的貨車進行攔截,無端罰款,數額一般在萬元以上,且不出具任何憑證。河南省鞏義市車主張建勛被工商人員非法罰款2.7萬元后,回家服毒自盡。(《河南商報》2006年5月22日)
在貨車車主眼里,潼關是名副其實的“鬼門關”,在這個關口走一遭,不下油鍋,也得被刮掉一層皮。如果說當年孫志剛的死,導致收容制度被取消,現在張建勛的自殺,會不會就此徹底取締潼關工商經檢大隊的亂收費現象,包括幫兇??當地的交警部門,一并得到懲治?
工商局經檢大隊,代替政府負責經濟檢查,是法定的義務。然而,潼關縣工商局這個經檢大隊,依我看不是履行經濟檢查的職能,而是擅自弄權,將“經檢”當作了“經搶”??經濟搶劫。此關非我開,但卻歸我守,要打此處過,留下買路錢!報道中介紹,去年,張建勛被潼關縣工商局經檢大隊隊長支忠民和潼關縣公安局的一位張姓隊長強行攔住后,張建勛分咐貨主出示商品合格證,支忠民卻說:“要是叫我看你們商品合格證書,我就罰你們5萬元;如果我不看,就罰你們3萬元!”
這種古代的“綠林作風”,今天居然變成了穿制服的執(zhí)法人員的“座右銘”,其行為令人發(fā)指,其后果不堪設想!個別工商部門的經檢大隊,蛻變成一個專門從事“合法”“搶劫”的機構,只準搶劫者“報價”,不許受害司機“說話。如此“職能轉變”,值得深思。
權力歷來都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以此維護社會秩序,造福于民,也可以惹事生非,為害一方。正因為這樣,沒有監(jiān)督的權力,才是異常危險的事情。
恩格斯說:“在商品社會,當利潤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時候,就會有人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百分之百的時候,就會有人踐踏法律;當利潤達到百分之三百的時候,就會有人甘冒殺頭的危險!蓖瑯拥览恚敊嗔Φ氖褂眠_到百分之百的自由自在狀態(tài)時,權力便從正義之劍變成了邪惡之劍,權力便成了殺人的兇器。潼關工商局經檢大隊的執(zhí)法者們,不再滿足于正常的依法檢查商品自身的問題,而變成了敲詐勒索、變相搶劫(恕我使用這些大不敬的敏感字眼)的“武器”!不從命者,就甭想走出這個“鬼門關”。反正,外省的司機,很少有敢于監(jiān)督他們的,如果不是鬧出人命案,經檢大隊的檢查權被用作“執(zhí)法搶劫權”,不知道要到何時了。
經檢大隊實施起“搶劫”來,不遺余力,是對工作的忠誠,還是有自身利益夾雜其中?我不敢說,潼關縣工商局經檢大隊的公權力,被徹底“私用”了。不分青紅皂白地勒索外地貨車司機,他們的非法所得,究竟是全部充公,收入潼關縣財政的口袋,還是被這些“綠林好漢”們中飽私囊,分贓歸個人所得,都是對外地貨車司機的一種掠奪。這種經濟收入,是沾著他人淚水、汗水和鮮血的錢財,應該得到徹底的清算,而不能僅僅停留下媒體調查、輿論監(jiān)督的層面,或者下不為例了事。
搶劫屬于刑事犯罪,搶劫者除了被繩之以法外,非法所得還需悉數退贓。希望看到陜西省的公檢法部門,能給外省司機主持一個真正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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