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寧:職工工資保底很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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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7日 07:29 每日經濟新聞 | |||||||||
侯寧 企業職工不僅加薪遭遇抵制,而且連最低工資保障也難以享受。近日深圳某研究所專家劉開明便在北京一語驚人,說“全國沒有一個省市的最低工資達到國家要求,即當地月平均工資的40%到60%的標準。”全國總工會馬上證實了這種說法。
為什么會這樣呢?我想根子不在于幾個企業負責人,應該還是在制度上。 事實上我們知道,公務員加薪有政府想著,還有香港“高薪養廉”的榜樣在香江對岸擺著,有大多數公務員收入不高的事實現成放著,更有個別貪官因“窮”腐敗的警示在那里催著。所以從制度原因上說,公務員加薪是有“保障”的。 但企業職工就不同了。工資和效益掛鉤本是市場經濟改革的成果,所以職工想要漲工資或者“保底”,理當“效益”優先。效益不好的企業當然免談。即便是效益好的,那也要通過企業高管們的投票才能實現。壟斷性公有企業中如果廠長經理們有“良心”,職工工資自然會“水漲船高”,但在如今大量存在的股份制或者純私有企業中,效益好了也不漲工資卻是普遍存在的事實。年初,江蘇省副省長吳瑞林在全省勞動保障會議上便批評一些企業長期“只漲利潤不漲工資”,說:“一提給職工漲工資,就有干部說工資高了影響投資環境,企業負責人就跟著說工資成本太高,企業難以為繼。這實際上是個糊弄人的托詞。相關部門必須給職工漲工資撐腰。” 這位副省長可謂“仗義執言”的典范,因為我們的許多官員在此敏感問題上往往會采取裝聾作啞的態度,只要企業效益好,不出事,便根本沒心思去關心企業員工的待遇問題。吳副省長的話便真可以讓人感動一陣子了。 但近日爆出的新聞,卻是絕大多數省市企業連最起碼的最低工薪保障都難以執行。事實上,早在規定所謂最低工資的時候筆者便在朋友們交談的時候覺得有些“好笑”。因為對一個債務纏身的爛企業來說,即便規定所謂最低工資,執行起來也會大打折扣;而對于大多數國家難以控制、技術要求低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而言,尋找廉價勞動力并非難事,談判的砝碼在“老板”一邊,職工們又如何敢拿“最低工資”叫板呢? 在我看來,所謂“最低工薪”,更多的不過是一種“道德底線”的標志。而從法律上保障這項規定,路還很遠。這就好比民工欠薪問題一樣,我們不得不靠溫總理“發動”的“運動”來暫時“急救”民工之危,不正說明我們體制上的欠缺非常嚴重嗎? 有人從理論和事實兩方面論證后,指出“通過最低工資制度來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工資收入,本來就走錯了路”。對此,我以為不盡然,因為最低工資制度的設置并非完全為了能夠“一招制敵”,來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工資收入,它只應該是眾多“招數”中的一種。但盡管如此,我也覺得人家的論證非常有道理,即政府如果沒有能力或者精力直接提高某部分勞工的工資,“那就應當要求政府為勞工在合理的范圍內提高其工資提供一種制度框架”,比如廢除戶籍制度,比如為勞工維權提供行政與司法救濟等。 從大道理上講,給企業員工工資“保底”或者合理的加薪對企業發展也是有利的。試想,“保底”要求難實現,職工收入不增加,城鄉職工的消費能力便有限,如此,企業產品誰來買?國家所謂擴大內需的現實需求又如何實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