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因為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在臨床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導致腎功能衰竭),生產環節存在明顯漏洞,國家藥監局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在全國范圍查封、扣壓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全部藥品(5月14日《新京報》)。
藥品決非一般的商品,因為它直接關涉人們的健康和生命,優質藥品能夠“治病救人”,劣質藥品卻是“致病殺人”,這是盡人皆知的粗淺道理。正因為如此,“齊二藥事件”的惡劣程度和恐怖效果,要遠遠超出以往發生的其他質量安全事件,而必然引起公憤。
尤其是,生產劣質藥品的并非生產假冒食品的小作坊,而是通過國家GMP認證的正規企業;銷售的也并非偷偷摸摸上市的三無產品,而是通過合法渠道光明正大流通的“國藥準字”號。至此,事件的性質已經完全發生改變,它給公眾造成的深度創傷早已不是“全國查封行動”所能彌合的了。
雖然新聞報道都將“亮菌甲素注射液”稱為“假藥”,但嚴格來說它不是,而只是“劣藥”。 因為齊二藥旗下的120多種注射液都已經通過了國家檢驗,都赫然蓋著“國藥準字”的大印。盡管藥監部門在事后的“全國查封行動”中表現得十分積極,而且成績卓著,但這并不能阻止我們將其列為追問的對象。
所謂“國藥準字”,按照字面理解,也就是國家藥監部門為證明該藥品“合法性”而頒布的準許字號,它必然是符合國家藥品注冊條件,并且已經通過了規定注冊程序的。站在老百姓的角度,這就是國家權威部門對藥品安全和質量提供的一種“政府擔保”,等于是“可以放心服用”的另一種意思表述。老百姓不是醫藥專家,買藥吃藥只能認這個。
所以,“國藥準字”號藥品出了問題,應該負責的就不只是無良藥廠,為其提供“政府擔保”的政府部門同樣難辭其咎。“國藥準字”竟然蛻變成了“假藥”,通過GMP認證的藥廠竟然“生產環節存在明顯漏洞”,這究竟是誰在審核、誰在監管、誰在批準、誰在把關呢?
單單一個“齊二藥”,僅僅一個“亮菌甲素注射液”,其實并不可怕,這些都是“全國查封行動”就能解決的;問題是,藥監部門每年受理的新藥申請達一萬多種,六十七倍于美國FDA,誰又能讓我們相信一定只有一個“齊二藥”,只有一個“亮菌甲素注射液”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