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生
一伙專門盜搶鄉鎮政府機關的江洋大盜,僅一年多時間就瘋狂洗劫了40多個鄉鎮政府辦公樓,擄得款物價值50余萬元。當這一罕見的特大系列盜竊、搶劫犯罪團伙被河南漯河警方一舉拿下時,刑警們對歹徒之囂張、破案之艱辛感慨頗深:“鄉鎮政府被盜搶后主動報案者很少。我們費盡周折前去取證核實時,作為受害人的個別鄉鎮領導,卻百般否認被盜搶
,給破案和定性造成了重重困難!”
發生這樣的案情,就是普通市民,也會選擇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借助法律武器來追回損失,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即使是損失很小也要發發牢騷,痛罵小偷的可惡。可堂堂一級地方政府機關、鄉鎮主要領導,寧愿財產受損、身體受傷,在被盜搶后不僅不報案,甚至連刑警找上門后也不理不睬、矢口否認,實在讓人大跌眼鏡!人們禁不住要質疑:這種有悖常理的舉動背后莫非還有什么“難言之癮”?
是為了“面子”?堂堂政府機關擔負著維護一方社會穩定的重任,是百姓關注的焦點機關。這類雞鳴狗盜之事在鄉鎮機關頻頻上演,防盜門被撬,室內被翻箱倒柜,一些主要領導還遭歹徒捆綁,甚至被打成骨折,讓群眾知道了,那多沒面子、多損形象啊。為了顧及自己的特殊身份及工作,也為了自己和政府部門的顏面,退而求其次、“啞巴吃黃連”便成了“潛規則”。然而他們也許沒想到,當此案告破、“真相”大白于天下時,有關領導的“面子”還會往哪擱?
是為了“票子”?目前,基層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多實行“一票否決”,鄉鎮負責人是治安防范的責任牽頭人,如果“實話實說”,那不是自己摑自己的耳光嗎?“一票否決”的威力沒能嚇住小偷大盜,反而唬住了受害部門的正常報案。因為他們算的是這樣一筆“帳”——被盜的財產和損失大都姓“公”,而一旦報案被“否決”掉,不僅先進當不上,獎金什么的也統統“泡了湯”。兩相權衡,誰還會吃飽了撐著,與人見人愛的“票子”過不去呢?
是為了“位子”?雖然盜搶的也有部分領導個人隱匿的“活動經費”或不義之財,但這些人不想因為丟了一只“羊”,而把羊圈里的其他“羊”也弄丟了。再者,在當前生態下,老百姓對發生在官員身上的這種“故事”是很敏感的,甚至會生發種種“腐敗聯想”。如果報了案,不定會“拔出蘿卜帶出泥”,使自己的“官位”不穩、“家財”受損,甚至會遭受牢獄之災。近年來,江湖大盜成了另一種“舉報材料”,小偷“偷”出貪官早就不是什么個案了。一些官員在遇竊之事上“掩耳盜鈴”,是不是在汲取“教訓”也確實難說。
常言道:平生不做虧心事,不怕三更鬼叫門。既然心里無鬼,既然坦坦蕩蕩,為啥怕報案、不敢報案,乃至寧愿忍受歹徒拳打腳踢之“辱”也要矢口否認遭到盜搶之“實”?有關部門應該正視這種“不報案”的幕后隱情,不僅要及時破案,迅速將盜竊分子抓獲歸案,也要從盜竊分子的口供中“發現”有關領導的“廬山真面目”。如果丟失的財物的確是“數目太小”,尚可另當別論,如果懸殊過大,那就要順藤摸瓜,查它個水落石出,不僅要拔出“蘿卜”,也要帶出“泥”,以維護社會的正義和公平。
由是觀之,40多個鄉鎮機關頻遭盜搶卻少有報案,既暴露了某些鄉鎮官員的“政績隱私”,也凸現了他們法制觀念、公德意識的嚴重缺失。聽任這種“潛規則”泛濫,只會助長黑惡勢力,使盜竊分子更加有恃無恐,使公安機關取證難破案難,使社會秩序中不穩定因素增加。它警示我們,當前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建設法治社會,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還需要不斷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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