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得旭: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創建平安校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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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0日 21:43 新浪財經 | |||||||||
朱得旭 東方網5月9日消息:5月8日上午,位于鄭州鞏義市河洛鎮石關村一幼兒園的一間教室發生縱火案,正在上課的2名5歲左右幼兒當場死亡,另外1名兒童在搶救過程中死亡,14人受傷,受傷的兒童中有數人傷勢嚴重。
近年來,危害校園安全、侵害學生權益的案件日益突出,設校違法犯罪現象呈上升趨勢。校園安全已經成為一個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有效解決當前校園安全存在的問題,確保校園安全,已經成為社會治安工作的一個重要命題。 長期以來,各地的公安、教育等部門在確保校園平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盡管早在2005年6月,公安部就出臺了維護學校幼兒園治安的“八條措施”。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也對確保校園安全作出規定。2005年12月公安部、教育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要杜絕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但效果卻不盡如人意。 從鞏義市幼兒園縱火案我們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公安部和教育部的相關校園安全管理的措施和通知,但在這起案件中基本沒有落實。首先,如果在學校周邊治安復雜地區設立治安崗位,有針對性的開展治安巡邏,強化治安管理;那么罪犯提著兩個汽油桶,手拿砍刀就會被及時發現。其次,幼兒園與一家工廠同在一個院內,經常有車輛到工廠裝卸貨物,大門很少關閉,跟沒有大門差不多,這還有什么安全可談?再次,如果幼兒園派駐有保安員和技防監控措施負責維護校園安全,那么在校門口肯定就把罪犯攔下了,而該幼兒園根本沒有專業保安,更沒有安全防范技術設施。復次,如果學校及其教室有消防安全設備和措施的話,哪怕一個滅火器,也能及時減少傷亡。最后,如果老師、學生都接受過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也可以采取保護自救措施,將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校園安全管理涉及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共青團等多個部門。目前,在工作實踐中,參與部門之間沒有建立起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部門間各自為戰,形不成合力,影響了工作效果。 “平安校園”的創建,缺乏制度保障,工作運行機制不完善。盡管大多數派出所與轄區學校建立了共建關系,但由于缺乏統一的規劃和領導,相互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協調,多是事后被動的處置。 校園安全管理缺乏責任追究,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的這些矛盾和問題,導致當前校園安全不容樂觀。 為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認真研究存在的問題,依法維護學校、幼兒園周邊秩序,積極采取有力安全管理措施保護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和幼兒園提供安全保障。為了預防在校園內發生事故,學校的安全責任予以明確: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安全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各相關部門應齊心協力,共同作戰,形成校園安全管理的合力,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杜絕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