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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旭東:土地尋租觸目驚心 鐵腕整飭刻不容緩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9日 07:5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尤旭東

  早在數年前,國土資源部就發布文件,叫停土地協議出讓方式,要求所有經營性項目用地都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進行公開交易。它的頒布曾被業界稱為新一輪“土地革命”的開始,“招、拍、掛”自此成為國內土地供應的主渠道。建設用地由于其特殊的國有壟斷屬性,在中國也成了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政策的本意在于,將土地出讓的方式
,從協議出讓轉為公開招拍掛出讓,從而杜絕幕后交易,清理囤積、閑置、非法圈地賣地行為,進而營造一個更為統一、公開、有序的土地市場。

  土地“招拍掛”政策走樣,地方優惠政策與國家法律法規明顯相悖

  但從實踐的角度看,政策在施行過程中卻因為各種原因、各種利益關系而走樣。筆者曾看到過這樣一份文件:某地開發區管委會致函當地國土資源局,要求將某地塊以掛牌方式出讓給某已入駐開發區的企業。為達此目的,函內明確提出,“設置掛牌出讓條件”一二三四條,細看之下,全是欲受讓企業才具備的條件,在這樣人為事先設置的條件下,其他企業想插上一腳并將該地塊摘牌,其概率幾乎為零。不能不說,這是一種變味的“掛牌”。其實這也并非什么新鮮事物,只不過是國內“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定律的又一演繹罷了。

  再有,一些地方制定的優惠政策與國家的法律法規明顯相悖,有的地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以優惠政策、扶持企業之名,行倒賣地皮之實。一些企業以辦教育或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為名劃撥圈地,然后改變土地用途搞房地產開發,導致土地變相非法入市。有背景的企業只須在掛牌前跟地方政府充分“溝通”好,按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拿下地塊,超出部分,由地方財政予以返還,或在各種費稅方面獲得返還、減免政策,客觀上制造出新的不公平。凡此種種,非但與“招、拍、掛”所追求的三公原則大相徑庭,同時也容易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土地出讓過程中各種違法行為叢生,權力尋租現象觸目驚心

  正因為土地出讓過程中各種違法行為花樣百出,所以才有了這樣的一組數據: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的7年中,全國共發現土地違法行為100多萬件,涉及土地面積近500多萬畝,比2004年全國新增的建設用地總量402萬畝還要多出近100萬畝。有關部門利用衛星遙感監測對新增建設用地進行檢查時發現,我國前幾年違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設用地總宗數的34%,有的地方高達80%以上。

  與此相對照的另一組數據是,在中國的前100名富豪中,約有4成涉足地產業,而福布斯全球富豪榜中,500富豪只有30人左右是地產商。有學者曾撰文指出,造成此現象的原因并非因為房地產業已成為中國的黃金產業,而在于房地產業是國內最大的權力尋租場所。很多大案要案、金融犯罪,其背后都與土地密切相關。而且,目前土地違法出現了地方政府主導的特點,其表現之一是,地方政府違法帶有普遍性,凡是性質嚴重的土地違法行為,幾乎都涉及政府。這已充分說明,作為永遠沒有供給彈性的生產要素,土地市場上的權力尋租行為是多么觸目驚心。

  正如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所指出的,“一切有權力的人都愛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變的經驗。”或許這種對權力的運用總會打著“經營城市”或“發展是硬道理”之類的美名,但無論如何,無法擺脫權力尋租的嫌疑。因為從公眾的視角來看,“絕對權力”加上“絕對利益”終將形成“土地的絕對腐敗”,事實上,這也已經成為引發高層關注的全國性問題,成了民怨極大的民生和社會問題。由此看來,在行政、法制、監督各個層面多管齊下,整治土地市場上的權力尋租行為,應屬當務之急。

  (

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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