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公眾何以對壟斷國有企業的犧牲不領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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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8日 09:03 中國經濟時報 | |||||||||
■曹林 在全國人民對壟斷暴利大戶中石化、中石油此次漲價罵聲紛紛的時候,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又出來為他們鳴冤叫屈了。他說:中石化和中石油等大型企業,不惜以犧牲自己的利益來換取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去年國際原油大幅上漲的時候,為了維護穩定的大局,兩大集團為補貼原油和成品油之間的差價總共貼補八百多億元,少賺了許多。他埋怨“很多時候
看到李榮融的怨言,我首先想到去年他說過的一番話。去年他在為石油電信電力的壟斷辯護時稱“國有企業是人民的,它所獲得的盈利都是為人民謀利益”。今天他又稱“兩大集團不惜犧牲自己的利益來換取國民經濟穩定發展”,那么我想問,中石化不惜犧牲的“自己的利益”到底是什么?如果“自己的利益”就是“為人民謀利益”,難道“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不是“人民的利益”嗎,求仁得仁的本職體現,何來犧牲之說?李主任今日所言,不過是在說漏嘴間承認了壟斷國企的私益追求。 當然了,不管李主任漏不漏嘴承不承認,壟斷國企的私益都是存在的。筆者更關心的是李榮融的另一句話:很多時候中央大企業為了大局而做出了犧牲知道的人并不多——姑且假定李榮融所陳乃實情,那么,公眾對壟斷國企做出的“犧牲”何以知道的并不多?是偶然的疏忽,公眾帶著“仇壟斷”的有色眼鏡看國企?還是一種制度性的疏忽,制度安排使公眾根本無心關注央企的“犧牲”? 我覺得是后者,這是一種制度性的疏忽。既有的監管制度缺乏對壟斷性國企的利潤流向約束,都說壟斷國企是“為人民謀利益”,但“為人民謀利益”缺乏一種制度化、可度量、可監督的表達形式,“回饋社會”缺乏制度保障——如此制度缺失下,“壟斷國企”在人們眼中只有“壟斷”而無“國企”色彩,人們完全沉浸于被中石化中石油之類壟斷巨頭掠奪的“受迫害意識”中,根本不會去看這些“壟斷國企”會犧牲什么利益。 也就是說,當下的制度設計非常方便壟斷國企對公共利益進行侵占,壟斷身份使他們獲得一種對民眾利益的合法傷害權,這些是確定的。至于這些企業會不會回報公眾或補貼社會,這缺乏制度上的確定性,公眾無從把握,只能靠企業的道德自覺或其上級國資委的干預意志,心情好時可能會“回報”,心情不好時可能會加倍“侵占”。既然壟斷是確定的,而回報全民又缺乏制度保障,老百姓只可能把中石化中石油等壟斷國企往“最壞處”想,根本不會指望和關注壟斷者會犧牲什么,而是時時處于對壟斷行業漲價的心理防備中。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舉個例子,如果我們面對一個力大無比手持利刃的巨人,又缺乏對這個巨人的外在有效約束,我們會關注這個人自覺做什么“好事”嗎?我們只會整天在精神上對其處于防備中,防備他對自己利益的侵占——巨人有這個能力,有利益驅動,更重要的是,沒有人能夠擋得住它。 據報道,中國的大型國有企業最近正在為自己的形象,展開一場面向所有中國人的公關戰,中石油在央視做廣告,國家電網出臺社會責任報告等等。筆者認為,壟斷的身份不從制度上得到約束,再美的形象塑造,也改變不了公眾對其的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