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蒙:土地是新農村運動最具特色的中國話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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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3日 10:20 新浪財經 | |||||||||
阿蒙 眾所周知,“社會主義新農村”計劃,旨在結合農作物補貼、減稅和內陸地區基礎設施投資等手段,以提高農村地區的收入。媒體分析說,歐洲的共同農業政策是花錢讓土地停產,中國則不同,中國的目標是保持盡可能多的土地用于農業生產,以確保有足夠的糧食。可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能夠借鑒的經驗并不多,必須走中國的特色或路子。
保守估計,中國有8億農民,從人口數量及教育水平來說,所謂“應該讓農民進城,因為這是在農村實現規模經濟的唯一途徑”,其前提條件根本就不存在。目前,國內城市發展也存在著很多弊端,諸如收入差距大、就業壓力大、金融業不完善等,大部分城市在依靠規模化生產(打造世界工廠和原材料低價輸出),已經出現生產過剩和資源浪費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盲目擴大城市規模(建造衛星城市圈,農村轉城市),大批農村人進城很可能導致物極必反,帶來始料不及的嚴重后果,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將面臨困境。 然而,一個矛盾的問題出來了。 讓數億人留在農村務農,無法解決收入不均,這已是共識。農村的可耕地太少,無法養活這么多人,而補貼傳統農作物產量效率極低。無論是農民進城尋找薪酬更高的工作,還是工作崗位下鄉去找他們,農民的未來大多都不在農業上。因此,“新農村”政策是促進這一轉變還是試圖阻止它,如何拿捏得平衡的確不易。其中,最難解決的則是土地問題。因為,農民之所以是農民,是因為農民依附于土地,失去了土地的農民,就不是真正意義的農民了!土地,是農民的民根子;土地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關鍵之關鍵! 歷史上,我國的土地改革大致可以歸納為三次,第一次土地改革是私有化,將地主私有制變為農民私有制。第二次改革是土地合作化,是把農民的私有制變為公有制。第三次改革是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次改革是兩權分離,即所有權集體所有,把土地使用權還給農民。我國基本上是這種框架,一直沿用到現在。 對于近年引發諸多沖突的農村土地問題,中央財經領導小組陳錫文指出,新農村建設不會改變農村的生產資料所有制,不會改變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不會改變。其次,在完善對失地農民的補償機制基礎上,要逐步推進征地制度改革。在征地制度沒有徹底改革的目前,為確保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利,主要的政策措施有三個: 第一是提高對農民失地的補償標準;第二對失地農民進行就業的安置和培訓;第三是把失地農民全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制。 對此,原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潤生卻有另一番解讀:“農村穩,則社稷穩,農村固,則江山固”,中國的大問題是農民問題,農民的大問題是土地問題。土地改革的積極想法是給予農民有保障的土地財產權,使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含有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出售權和抵押權等一系列權利,從根本保障農民的土地使用權,使得農民可以自由出租、轉讓和買賣土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這可能是把農民推向現代化的根本出路。 針對土地有關政策的改革,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日前表示,正在制定相關方案改革國家征用農民土地的規則,以保護農村居民利益不受開發商損害。這項改革將在對轉為商用的農業用地進行補償支付方面,引入“市場機制”。據悉,在現行規則下,征用補償金根據土地的農業價值來計算,這讓當地政府和開發商在把土地轉為商用時,能獲得巨額利潤。杜鷹還表示,“肯定存在低價征占農民土地、損害農民利益的現象,”。“中國現在的農村土地征占用制度已經不能適應新時期的需要,必須改革。”有專家主張,農民應該獲得土地所有權,并獲準與開發商直接交易,但官員回避了這種改革。之所以回避,在于擔心耕地失去的速度太快或無序,對國家糧食安全將會構成挑戰和威脅。 在農村土地問題上的矛盾,其實最主要是源自對“新農村”的不同認知。有人評價“新農村”認為,“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是值得稱贊的,但該政策是“錯誤的”。“走出困境的唯一辦法不是對農民進行補貼,而是一定要設法減少農民數量,”“所以我們必須讓他們搬到城里去。” 如果照著這個思路,土地作為一個最敏感問題,政府迄今還不敢輕易觸及,若讓市場發揮更大作用,就會帶來各種風險——城市居民現在可以買賣住房,但農村土地仍屬集體所有,農民還不能拿它們作交易,如果作交易農民就失去依靠,巨大的負擔和包袱政府和社會都難以支撐。 中央黨校周天勇在一份報告中指出:農村土地的價值還不到城市土地的10%,而且還是保守估計。也研究人員表示,農村土地可能只值城市土地的2%。由此,這種差異成了腐敗官員無法抗拒的金錢誘惑,他們占用農村土地,重新分類并賣出去,用于住房開發或建設工廠。其實,高層對此心知肚明,只是擔心如果允許農民拋售他們的小塊土地,將造成數以千萬計的農民失去土地,因為土地是農民事實上的“生物圈”。如上所云:失去了土地的農民,就不是真正意義的農民了。屆時,“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也會發生“變異”,其結果會是什么,此時誰也難給出明了答案。 那么,在現有農業土地制度之下,即使大量的農民進了城,現代化的大農業就能順理成章地出現嗎?觀點認為,如果不突破目前的農業土地承包制,那么,留鄉種地的農民便不能合法擴大農業經營規模,而進城打工的民工最終也會返鄉,西方式的現代化大農場永遠無法出現。所以,為了真正從所有權上保證合法的土地流轉,而且在一旦農地受到征用時充分保障農民的權益,必須實行農業土地的私有化。可是,人們的擔心又出來了——萬一農村出現嚴重的土地兼并現象怎么辦?沒有證據證明,土地兼并一定會導致農業經營效率的提高,相反,中國歷史上的土地食利階層是一個最為腐朽的階層。”也就是說,農業土地私有化的另一個結局又十分悲觀! 因此,在農村土地問題上,怎樣進行更為變通的所有權安排,將是擺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面前一個亟待解決的極具中國特色的話題。 新浪網聲明:新浪財經登載此文出于傳遞信息之目的,絕不意味著新浪財經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