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評論 > 經濟學人--左小蕾 > 正文
 

左小蕾:經濟學家不是讓人罵的 罵人是有罪的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6日 10:38 新浪財經

  左小蕾

  最近,網上“時尚”罵人,不論是前輩高手還是后輩新人、不論是男士還是女士,不論是官員還是草民,不論是知名人士還是普通百姓,只要說了那些人不順耳的話,寫了那些人不順眼的文章,就會遭遇各種謾罵,無一幸免。而且所用字眼不堪入目,遠遠超出正常的觀點討論,不同意見的表達,已經完全屬于人身侮辱,嚴重違反法律。網上罵人者往往就
針對某人士在一次論壇上的某一句話,或者是某篇文章中的一句話,可能根本沒有認真讀一讀原文,也不去想一想別人是否真有道理,就斷章取義,截頭去尾,胡批亂罵一通,“極盡攻擊誹謗之能事”。有一朋友悲呼“我的祖宗八代都被罵了!”

  中華民族自古有“禮儀之邦”之譽,但是曾幾何時一些人墮落到在網上可以如此“罵不擇口”、 隨心所欲地進行人身侮辱的地步。

  稍有常識的人不禁要問網上“法律”何在?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罵人”是有罪的。“罵人”是一種人身侮辱行為,是侵犯他人名譽。任何人在大街上,在單位里,在街坊鄰里等等所有的公開場合隨便罵人,一定輕則遭到譴責,重則會被興師“問罪”,扭送公安機關。難道網上“罵人”就可以“無法無天”?公民的“名譽”在網上就不被法律保護?網上進行人身侮辱就不受法律制裁?

  網絡不應該是法律真空。從技術上來說,任何網址發出的信息都是可以追蹤出來的。不論網址在“天涯”還是“海角”,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試想網上如出現反標,一定很快追查。為什么對網上侮辱人者就網開一面呢?即使是“網吧”,也不是沒有辦法監控的。一旦追查到相關的網址,罵人者應該被追究,承擔法律責任,嚴肅法紀。不能借網絡“言論自由,追求民主”之名行踐踏他人名譽之實,更不能對這些挑戰人權的行為不追究責任。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要“繩之以法”。抓出幾個公布出來,就能殺一儆百,起到警示作用。

  我們正在進行市場化經濟的改革。市場經濟“首先”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在一定的規則范圍內,然后才是按照市場規律達到某種均衡。決不要理解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罵人就罵人。

  網上“罵人”成風實在是令中國的知識分子不堪。由于經濟發展中的各種局限性,計算機還主要是分布在城市,而能夠互聯成網的范圍就更小一些。所以誰都知道,網民實際上大部分是一些有“文化”的人。而侮辱人的人肯定是這一群體中的少數人。“依法治國”是立國根本。遵紀守法是公民最起碼的本分。罵人者如此罔顧法律,無視法律,如此對法律無知,實在是民族之恥辱。我們呼吁法律,同時呼喚文明。

  “有文化”的人應該是有道德的人。有道德的人起碼是不會隨便侮辱的人。從道德的規范上看,罵人者是沒有道德的。網上一些人動輒罵別人“沒有道德”,殊不知自己更不知道最基本的道德為何物。道德應該是一種社會行為準則。社會人每個人都應該受到道德約束,不是某特定群體應該受到道德的約束,而另外一些人就不受道德的約束。

  每一個社會群體,都是由從事各種各樣的工作的人組成。他們每個人不但應該像其他人一樣遵守社會的公共道德,而且也應該有其從事工作的職業道德,包括代表所工作機構的利益。代表特定群體的利益是職業道德的規范,決不是不道德。就像犯罪辯護律師,為一些證據不足的犯罪嫌疑人做辯護一樣,似乎沒有人說這些律師沒有道德。所有的專業人士,在不損害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在合法合規的范疇內維護其公司和工作機構的利益,是天經地義的,包括被罵得最厲害的經濟學家們。

  經濟學家們和其他各行各業的人士,都是在從事各種各樣不同的工作,不可能也不應該要求某一類人對任何事情“異口同聲”“一致認為”,更不能定調所有寫文章的人和大會發言人的看法與讀者和聽眾的看法一致,而且讀者和聽眾的看法也未必能成為道德的標準。特別不能因為沒有說網上那些“罵人”的人想聽的話就是不道德,順我者有道德,逆我者“被罵入死地而后快”,本身是極大的不道德行為。動則“破口大罵”,連起碼的禮貌都沒有,還奢談什么道德。什么時候隨便罵人受到道德的懲罰,而不是靠法律強行制裁,中華民族就真正強大了。

  “有文化”的人應該是理性的人。但是網上一些人“攻其一點,不計其余”,“抓住個例,株連全體”,與“文革思維”如出一轍。另外還有一個現象,幾乎與文化大革命一樣,不管對方說什么,自己永遠是對的,只要是反對派的意見就反對,就“大罵”。結果是黑白顛倒,是非不分,弄成多少冤假錯案的悲劇。此風斷不可漲,非理性的文革思維切不可轉土重來。

  有文化的人應該是遵紀守法的人。每個人都有講話的權利。不能只準自己放火,不準別人點燈。有不同意見可以辯論,可以爭論,但是必須按照游戲規則出牌。罵人并不能說明真理在你手里。網上一些人隨便“罵人”除了欠文明、欠修養,在現代社會還是某種程度侵犯人權是“犯罪”行為。

  代表現代文明、現代信息載體的網絡不能“變態”成“罵人”、“發泄”、甚至“煽動”某些不正當情緒的藏垢納污之處。法律不會放縱和寬容任何角落的犯罪。我們呼吁,網絡的法律環境一定要加倍嚴肅;我們呼吁

  還我民族誠實厚道的民風,還我民族高風亮節的人格,還我 “文明古國”的文化之魂。


   新浪網聲明:新浪財經登載此文出于傳遞信息之目的,絕不意味著新浪財經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3,450,000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