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貴峰(湖北)
據2005年12月15日的《東方早報》報道,本月20日,國家統計局將根據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情況,修訂去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數據。渣打銀行中國區高級分析師王志浩日前向記者表示,預計調整后中國GDP數據將增加20%——30%。而高盛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梁紅也指出,中國今年的經濟總量可能超過英、法、意,一躍成為全球第四經濟大國。
通過經濟普查,國家更加真實也更加雄厚的經濟家底得以凸顯,世界排位緣此大幅攀升,當然是件好事。但是,在分配問題突出、均衡發展情勢迫切的當下中國,筆者以為,GDP——國民財富分配結構的均衡比單純的總量增長,應該更值得我們關注。
眾所周知,國民財富一般由以下三個部分構成:居民收入、政府收入和企業收入,那么目前我們的國民財富在這些方面是一個什么樣的分配狀況呢?以前兩者為例,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數據顯示,我國的工資占GDP的比重近年呈不斷下降的趨勢,從1989年的16%下降為2003年的12%,總額僅約為1.2萬億,而與此對應的是,國家財政收入多年一直以超過GDP兩倍的速度大幅增長,占到GDP的20%,比如2000年國家財政收入還是1.3萬億,2004年就上升為2.6萬億,4年翻了一番。
當然,應當承認,政府收入占GDP比重超過居民工資,未必就不合理,如果這些收入能夠通過二次分配被大量安排到民生領域,最終用到提升民眾的生活福祉上,那肯是非常好的事情。但問題是,現實情況顯然并非如此,有資料表明,2003年我國公共財政的支出結構中,用于政府自身的公務和行政性支出高達37.6%,而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醫療、教育、社會保障支出比例僅為25%,更耐人尋味的是,在政府支出的態勢中,最容易膨脹的正好是前者,而最不易膨脹的恰恰是后者。
另一方面,從居民收入內部構成來看,工資當然也不是其全部,除此之外還有比如紅利、租金等形式的非勞動性財產收入,以2002年為例,雖然當年工資總額只有1.2萬億,但城市居民實際可支配收入是3.7萬億。可是,這種非勞動收入遠遠超過工資收入的居民收入結構,同樣蘊涵著極大的財富分配隱憂:勞動和收入直接關聯程度的降低,是否預示著勞動力價值的嚴重扭曲?非勞動性收入的數量比重如此巨大,其中又有多少其實是一種腐敗的財富轉移方式?——更重要的是,在社會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基尼系數節節攀升的背景下,究竟是哪些人擁有獲取巨大非勞動性收入資格呢?根據聯合國《2005年人類發展報告》,目前中國20%的最貧困人口收入份額只有4.7%,而20%最富者收入份額高達50%;不難看出,有資格享受工資外大量非勞動收入的只能是那些最富裕者,而不會是甚至工資也常常被拖欠且有下崗之憂的普通工人、市民。
總之,不論是從政府收入與居民收入的總體關系格局,還是從具體的政府支出、居民收入各自的結構來看,其中的不均衡現狀都是顯而易見的。這意味著,雖然國家財富的總額在不斷增長,但普通民眾尤其社會弱勢群體,在共享社會發展成果上的卻存在嚴重欠缺,而這種欠缺不僅表現在具體的財富分配數量比例上,更表現在促進這種公平分享發展成果的制度環境。顯然,在這種有失均衡的國民財富分配狀況沒得到很好解決之前,對諸如“第四經濟大國”桂冠,不值得太過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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