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上海統計局獲悉,上海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同比上漲0。8%,漲幅比上月回落0。3個百分點。1—11月,價格總水平比去年上漲1%。從二大分類看,11月份,服務項目價格比上月下降1。6%,消費品價格微漲0。1%(《東方早報》12月21日)。
人們知道,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衡量居民購買并用于消費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水平變動的指數,內容包括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各類消費品價格。具體內容分為食品,
煙酒,醫療保健,交通,教育居住等八大類,而在計算CPI時,對這八大類分別予以不同的權重,爾得出不同時期的(地區)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不過想說的是,在現行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統計中,食品的權重約為33%,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為11%,交通和通信為9%,居住為13。6%,教育娛樂及服務14。5%,由此可見,在現有統計中,食品占有消費價格指數中相當的權重,也就是說,目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變動及趨勢,在相當程度上是受食品價格的影響。然而在社會公眾的實際生活,特別是在近幾年的具體生活中,對居民生活影響最大、同時也是最大支出的卻是教育、住房、醫療方面的支出,想這也是社會所公認的事實。因而在此條件下,現有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統計方法,與社會居民的實際生活是有相當距離的。
可問題的關鍵是,一方面,現有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統計與居民的實際生活存在一定距離;另一方面,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卻往往又是國家有關部門宏觀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那在此情況下,人們所擔心的是,一個存在偏差的數據,會在多大程度上對國家相關的宏觀決策產生影響,而這種影響進而又會在多大程度上會影響社會居民的生活。
所以基于上述的觀點,為保證宏觀決策的準確性,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對現有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統計方法予以充分注意,以避免由此可能帶來的對政策與生活的雙重消極影響。
(作者:周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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