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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勇:排斥民企進石油市場 真是為國家利益嗎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0日 09:37 東方早報

  文 傅勇

  隨著“非公經濟36條”今年二月份的出臺,只要是法律沒有明令禁止的領域,民營經濟的進入障礙理應全面廢除。然而,幾個月來的跡象表明:雖然民營企業看到了籃子里的蘋果,但要真正吃到嘴似乎還不那么容易。

  12月12日,200多家中國民營石油企業齊聚“2005全國工商聯石油業商會年會暨中國民營石油經濟發展論壇”。在這個會議上,開放油氣勘探領域、改革成品油流通體制成為全國眾多民營石油企業最強烈的呼聲。論壇演變為一個“炮轟”石油壟斷的“戰場”,這是表征民企生存環境不容樂觀的最新案例。

  在石油勘探方面,雖然“非公36條”明文允許民資進入,但由于缺乏具體實施措施,所以民營石油企業實際上仍無門可入。而在成品油流通方面,根據

商務部下發的《成品油批發企業經營管理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申請設立成品油批發企業的申請主體注冊資本應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須擁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
加油站
,并擁有總設計庫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庫。真正達到標準的除了中石油、中石化以及兩家外資公司—英國石油(BP)和殼牌公司之外,民營企業則幾乎沒有。

  按照“入世”承諾,2006年底中國將全面對外開放石油市場。在此背景下,對內開放的步履維艱著實令人尷尬。

  一種貌似合理的解釋是:考慮到石油資源的戰略屬性,政府通過設置超級進入壁壘力圖搶在對外開放之前,整合國內市場格局,提升國內石油企業

競爭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擠壓外資石油企業兼并民企的擴張空間,以應對即將到來的外資沖擊。但在維護國家利益的名義下,存在著一種令人擔憂的可能性:個別部門借以實現對一己私利的追求。

  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一個行業由技術決定的最小有效規模越小,而市場整體規模越大,這個市場的競爭性就越強。對照國外經驗,沒有理由表明石油企業必須達到現行準入條件所要求的最小規模,更沒有必要通過人為努力將巨大的國內油品市場集中到極少數的幾個企業手中。所以,在目前的超級壁壘保護下,將把本應競爭性較強的石油市場演變成行政壟斷市場。

  深入一步看,壟斷并不一定是低效,關鍵要看壟斷是如何形成和維持的。如果壟斷在市場競爭中形成,而沒有人為設置的進入門檻,這個市場仍然是“可競爭的”和有效的。相反,如果石油企業的規模由政府規定,大批民營石油企業被擋在門外,這個市場就會處于政府產業政策的保護之下,門檻之內的企業大可坐享壟斷利潤。

  其實,此類部門產業政策與國家宏觀政策相背離的現象在鋼鐵、汽車等行業也清晰可見。如果眾多部門仍借口“國家安全”左右整體政策,那么,以市場化為導向的改革攻堅將步履維艱,整體利益也將掉入部門“利益陷阱”。而在我們已經對民營經濟有了一個來之不易的定位之后,更重要的是如何賦予承諾給民營經濟的條件,否則民營經濟的春天只能停留在想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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