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千萬富翁領下崗證避稅嘲笑制度前瞻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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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3日 10:07 紅網 | |||||||||
在江蘇省鎮江市最高檔的陽光世紀花園擁有別墅、進出開著豪華私家車、實際身價已超過千萬,但就是這樣的大老板,還想方設法將自己還原進下崗工人的隊伍,以領取一張“再就業優惠證”,目的只是為了避稅。鎮江工商局潤州分局辦公室主任周光寧告訴記者,僅潤州分局今年已經遇到了近百位這樣的個體工商戶。(12月11日《海峽都市報》) 富翁領下崗證避稅,這樣的事情筆者以前在大學讀稅收時就已經有所耳聞,只是沒想
當然,我們有足夠的理由對不履行應盡納稅義務的富翁進行譴責,但是一套僅僅建立在被約束人完美誠信基礎上的制度規范無疑是有缺陷的。因為道德只是一種“軟約束”,制度才是“硬約束”;制度規范不能只預防君子,更要預防小人。既然“富翁領下崗證避稅”有如此大的普遍性,人人都能想到的漏洞并且屢試不爽,制度制訂者為何當初卻沒有預先想到呢?“富翁領下崗證避稅”之所以能成為新聞,其“新聞價值”印證的正是制度規范的茫然。不禁想起華北油田的“突擊離婚”事件,想起更多隆重推出沒幾天便又黯然暫停的“制度”,想起偌許多的“文件打架”新聞——顯然,制度制訂者常常是“就事論事”地制訂政策,而對制度規范在實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紕漏缺乏前瞻性的思考。 制度缺乏前瞻性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通知”太多,“決定”太多,“解釋”太多——就同一類制度或同一類事件,發出“通知”的頻率越高,也必然預示著制度的前瞻性越差。不難想見,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也許當初是為了解決再就業問題而臨時制訂的,旨在促進再就業政策的順利實施以及鼓勵下崗人員再就業。出于這樣的初衷,防范人們以此避稅,自然不會成為被主要考慮的問題。因此,在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說,它在實施之初,實際上就已經具備了成為“避稅法寶”的“潛質”。 制度設計應該強調的不僅是規則更是效果。制度前瞻性實際就是對效果的關注。這種效果不僅是單方面的,更應該是多元的;不僅是短期的,更應該是遠期的;不僅是堵漏型的,更應該是開拓型的;不僅是回顧性的,更應該是預見性的。因此,即便是出臺再專業性的政策,也應該多些“發散思維”,少些“就事論事”,這樣制訂出來的政策,才會少些被“富翁領下崗證避稅”之類鼠輩嘲笑的可能。 (稿源:紅網) (作者: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