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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克軍:政府降低捐贈門檻 引導全民樂善好施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2日 13:52 紅網

  11月20日,中華慈善大會召開并宣讀了《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由政府部門與民間慈善組織共同舉辦的慈善大會。《綱要》明確指出,在未來5年內,民政部將推動制定便利捐贈人辦理稅收優惠政策的程序,全面落實享受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推動慈善捐贈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整和完善。(11月21日《第一財經日報》)

  這無疑是一個良好的信號!政府與民間組織首次通過大會協商,明確各方職責和義務,進而提高捐贈稅收優惠額度,降低慈善捐贈門檻,為全民樂善好施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這應該說是發展中國慈善事業的一大契機。

  據官方統計,目前中國除每年有6000萬以上的災民需要救濟、2200多萬城市低收入人口享受低保以外,還有7500萬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6000萬殘疾人和1.4億60歲以上的老年人需要各種形式的救助和幫助。保障如此巨大的弱勢群體利益,不僅需要政府努力,還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慈善機構作為整合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重要載體,無疑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但在以樂善好施為傳統美德的中國,參與慈善捐贈、反哺社會的國民卻不是很多。原因何在?本次中華慈善大會代表、天津天獅集團副總裁白萍女士坦言:“現在大多數企業都愿意投身慈善事業、回報社會,但慈善稅收減免政策還不夠完善,許多捐款被用來重復征稅了,這是我們企業所不愿看到的。”如何清除這一障礙?早在2003年9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已明確規定: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中華慈善等機構的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
個人所得稅
前全額扣除。但在實際操作中,為避免逃稅,這項規定只允許包括中華慈善總會在內的12家慈善機構運用,且規定稅前扣除金額不能超過應納稅額3%,超過部分的捐款還要照常納稅。至于其他已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28.9萬個民間慈善組織,就不得不繼續面對重復征稅的尷尬現實。這種針對慈善捐贈的“刻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打擊了國人投身慈善事業的積極性。

  如今,政府出面召開中華慈善總會,承諾由民政部推動制定便利捐贈人辦理稅收優惠政策的程序,全面落實捐贈稅收優惠政策,無疑為慈善捐贈提供了制度保障,更利于激勵全民樂善好施、投身慈善事業。但筆者更希望這只是我國政府打破捐贈壁壘、發展慈善事業的第一步棋。畢竟,制約慈善事業發展的,除了稅收政策之外,還有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社會監督機制不健全、激勵作用不明顯、社會輿論不成熟等因素,這還需要有關部門不斷拋出第二枚、第三枚棋子,進一步完善慈善捐贈的法律及監督體系,為全民樂善好施提供多層面的服務和保障。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了要“支持和發展慈善事業”,加之“現在大多數企業都愿意投身慈善事業、回報社會”,這應該說是國人發展慈善事業的一個絕好契機。筆者以為,對于政府而言,當務之急就是要構建一個更完善的慈善事業機制,改善慈善事業的環境,比如稅收環境、法律環境、輿論環境等。對于公眾而言,則要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不必對富人捐款的動機糾纏不休。即便真有“動機”,也是雙贏的結果,公眾照樣能得到實惠,實惠不比什么都強嗎?

  (作者:劉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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