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俊初:吁請全國人大促質檢總局立決殺人果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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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2日 09:04 中國經濟時報 | |||||||||
祝俊初 孩子小時,曾給她吃過不少小果凍,直到驚聞小果凍“殺人”的案例、機理和因“小”而猙獰。強烈后怕,以及相信很多人對“殺人”兇手尚無知,使我對驅逐小果凍的進展特別關注。最新消息是,我國首個果凍強制性國家標準——《果凍》(GB19833-2005),作為取代現行行業標準的新技術法規,將于2006年10月1日起實施,要求
這個消息,出自國家質檢總局及國家標準委。意思很清楚:準許小果凍繼續“殺人”至明年九月。 如此準許令,令我極度震驚。為什么要制定果凍強制性國家標準?因為果凍“殺人”無聲之械,附著于不當的大小、形狀、軟硬及缺失警示標識等“長相”上,體積過小為禍尤烈,而一些心知肚明的廠商揣著明白裝糊涂,將有“殺人長相”卻利潤滾滾的產品源源不斷拋入市場,故必須用具備硬約束的技術法規去驅逐“殺人”果凍。未料,主管部門制定好標準后竟束之高閣,宣布對“殺人”果凍的“死刑”判決緩期執行,保留它繼續“殺人”的合法性。 在人命關天場合,有了強制性國家標準卻不立即執行,是否因還有更具強制力的其它因素嵌制?為此,我特地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及其《實施條例》,未見標準生效有任何“時滯”規定;我還見,一個剛正式公布的彩電新節能標準,明年3月1日就實施。立即生效,無法定障礙有什么障礙?顯然,是利益障礙,緩沖期分明體現了赤裸裸的企業利益取向。以果凍“殺人”時間換取企業利潤空間,這樣漠視生命的冷酷無情,怎不寒徹人心? 要害更在于,生命賬不敵經濟賬非一時考慮不周,而是一直支配決策。制定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原動力,是今年3月上海臺商陳超俊的女兒被果凍噎死引發社會強烈反響,不僅此前一幕幕悲劇和國外先行者的示范未觸動主管部門,而且千呼萬喚始啟動的標準制定又慢條斯理得驚人——何故?標準起草人之一陳巖曾泄天機,說真限產小果凍還需征詢專家和廠家意見,并稱曾問廠家而所得回答是“繼續生產小果凍,一是國家沒有出臺尺寸標準,二是小果凍的銷路的確好”(《新京報》4月21日)。可見,捱字當頭皆因利在其中,主管部門眼里只見企業。 一個我多次推崇、已不太好意思提起的故事,今天不能不再提。故事說的是,世界家具業巨頭瑞典宜家公司,近年兩度在全球全額退款召回缺陷產品。2002年,是一款思納迪毛絨玩具熊,因發現部分產品內膽中的塑料珠有2%泄露概率,存在被兒童不慎吸入肺內或放到嘴里吞下的危險;2004年,是一款法格拉德兒童椅,因發現塑料腳墊安裝不牢而可能發生脫落,存在被孩子吞食的可能及因此導致梗塞窒息事故的可能。這兩次召回,均屬并無消費者投訴、更無事故出現的情況下采取的自找麻煩行動,但此舉社會歡迎、公眾受益、宜家得分。 不能不再提宜家故事,首先是太想不通,連宜家這樣以逐利為本的企業,都視生命賬重于經濟賬,而我們把關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的政府職能部門,為什么竟始終站定企業的冰冷經濟理性立場而無視消費者人身安全、甚至發展到公然準許果凍“殺人”至明年九月?雖然這期間“殺人”未必成真,但果凍“殺人”準許令已徹底與以人為本背道而馳;何況,就在今年“問計”企業、惟企業利益是瞻的標準制定拖沓中,果凍在遼寧本溪、鞍山和湖南寧鄉連奪人命,而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統計資料還顯示,最近四五年全國每年至少有超過10例以上從6個月到7歲的孩子因食用果凍造成氣管堵塞,死亡率在90%以上。 所以我希望,對果凍“殺人”準許令,公眾、傳媒、消協等齊聲說不,國家質檢總局應徹底反省,必要時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應當過問,目標訴求只有一個:“殺人”果凍“死刑”判決立即執行! 假如——我說假如,明年10月1日前果凍“殺人”合法的無良規定不能被誰改變,那么希望宜家故事的感召力量能使之名存實亡。有良知的果凍生產企業,應不睬無視人的生命安危的這一商機,不為可能使人付出生命代價的它包含的利益空間所動,從現在起就停產一切具有“殺人長相”的果凍,甚至在尺寸等方面自定高于那個國家強制標準的企業標準。真正志存高遠的企業,都應富有社會責任感、公共道義精神、時代商業良心,這些品質是恒久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