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松橋:130畝耕地成了40幢別墅的傷民心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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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8日 13:30 紅網 | |||||||||
2003年3月,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兵州亥小康示范村工程開始動工,推土機把31名村民的130畝耕地圈了起來,建了40幢別墅來給農民做“小康示范村”。別墅的設計是非常超前的,設計的初期,考慮的就是以后30年農民的生活水平和住房水平。但是現在由于資金短缺、別墅的建造涉及農民的土地問題很難解決,住宅區的興建正確與否引起了人們的質疑。 土左旗旗委書記云忠義說:“本來是想提高一點移民的住房標準,給農民辦件好事,卻引發了人們的非議,以后再不惹這亂子了。” (11月17日《中國青年報》)
130畝耕地成了40幢別墅的“傷心工程”背后,透漏出的是一些基層干部不把農民利益放在眼里,顛倒了主仆關系,不會、不能、也不愿依法行政的現實。政府部門決策人員的初衷可能不錯,但是,他們忽視了一點,就是只有農民自己才是最知道他們需要什么樣的房子。據報道,這一地區的農民并不算富裕,人均年收入3000多元照現在的行情,別墅每平方米售價不會低于2000元,每戶120多平方米。“農民不吃不喝多少年才能買得起別墅?”就算買得起,養的牛放哪里?難道讓牛也住別墅? 130畝耕地成了40幢別墅的“傷心工程”背后,透漏出的是農民話語權的缺失。在我國社會各個階層中,大都能比較充分地享有自己的話語權。記者、警察被打了,眾多媒體都會聲援,甚至呼吁為保障記者、警察人身安全立法;演員被侵權了,可以花錢請律師與不法者對簿公堂……惟獨農民,因為他們是一個弱勢群體,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不強,經濟基礎不厚,不善于運用政治、經濟、法律、輿論等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盡管他們的土地“沒有開村民代表大會,也沒有開黨員代表大會,沒有取得村民同意。”就 “被強占”了,他們也僅是找到村里、鄉里、旗里,“繞了一大圈,四處踢皮球,誰也不管。” 之后就眼睜睜的看著40幢別墅在他們的土地上“成長”。也許有人會對他們“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甚至責問他們,“為什么不訴諸法律?”。依我看,這固然是由于農民的法律意識淡薄,更深層的原因卻是社會話語權缺失中的諸多現實帶給他們的經驗和教訓所致。 130畝耕地成了40幢別墅的“傷心工程”背后,透漏出的是相關法規、政策的“失守”。征用土地,我們有土地法;移民安居,我們有相關標準。然而面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地方政府,農民、法規卻“沒能適時奈何”。因此,在深深地為這些遭遇不幸的人感到痛惜外,我們不能不更為失守的法規感到擔憂。相關法規、政策隨意就能退卻、失守,不但會犧牲一方百姓的幸福,更會成為法治社會的“強力腐蝕劑”。如果聽任不究,出臺再多公平、正義的法規政策也于事無補,只會從根本上掏空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構建法治社會的基礎。 因此,如何保證相關律、法規的剛性,保證地方政府官員的群眾觀,保證農民的話語權,真正讓民心工程和農村發展的法碼向“民心”傾斜,以免再出現類似的“堂吉訶德”之譏,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思考。 (作者:楊松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