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醫療制度不能成為弱肉強食的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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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5日 10:27 紅網 | |||||||||
目前衛生部正在討論如何實現基本醫療,這也是“十一五”規劃的重要內容,將是我國醫療改革目的所在。而基本醫療有明確概念,那就是應該覆蓋90%人群,至少負擔一半醫療費用,衛生部正在討論的方案中,將提出如何逐步實現這一目標的步驟和方法。(見《信息時報》11月3日) 目前,我國城市困難群體和農村居民的基本醫療還缺乏保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
我國醫療衛生的現實,是一個很值得反思的問題。大體來說,目前這種現實,主要有兩種自我辯護方式:一是外力決定論,即認定這種結果源于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整體安排。二是發展代價論,即認定在特定的社會發展時期,總有人要為社會發展付出代價,把農村醫療排除在體制之外,是不得已的選擇。這兩條理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醫療衛生的現實,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結果。具體說,體現著三個層次的利益斗爭:第一,在社會發展過程中,讓誰做出最大的利益犧牲?對此,城鄉社會雙軌制的利益規則是讓弱者更多為社會發展做出犧牲,農民看病困難是犧牲弱者利益的具體表現。第二,怎樣使用公共教育資源能產生最大的效益?對此,城鄉雙軌制選擇了城市利益優先于農村的結果。第三,在醫療資源短缺的背景下,誰可優先享有?對此,城鄉雙軌制選擇了馬太效應,即讓優勢群體優先享有。這兩種利益安排實質上是相輔相成的,強調的是弱肉強食的叢林規則,是弱者不在場的利益博弈,是一種不公正的制度安排,違背了公共制度安排的基本倫理精神。 從制度正義的標準看,盡管城鄉醫療的不同制度有諸多辯護理由,但它缺少公共制度必備的正義思想,這是根本無法辯護的。因此,廢除城鄉醫療雙軌制度,將是制度建設的必然選擇。而從我國現在醫療改革在政策選擇上的五個原則來看,我們正在追求一種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改革。它強調優待弱者,這是考驗我國公共醫療衛生體系是否正義的基本標尺。只有不斷提升公共醫療體系的公正水平,努力為所有國民提供一視同仁的醫療衛生,并對弱勢群體給予特殊關照,我國醫療衛生制度才稱得上是合理的和良好的制度。因為在現代社會里,公共制度不應是弱肉強食的制度,而應是公平正義的制度。正如美國著名倫理學家約翰•羅爾斯所官:“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某些法律與制度,不管它們如何有效率和有條理,只要它們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 期待醫改成為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改革! (作者:朱四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