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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宅實質上是分配問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20:17 中國財經報
“城市住宅”實質上是分配問題 趙燕菁 吳偉科 速度本身不是問題——如果分配問題得以解決,高速發展帶來的是機會;反之,高速發展埋下的是危險。 “盧卡斯問題”與“林毅夫解” 200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盧卡斯訪問中國,聽說我國正在進行宏觀調控,感到大惑不解。從宏觀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一國經濟所希望達到的狀態就是高增長、低通脹,中國已經做到,為什么還要搞宏觀調控?林毅夫的回答非常經典:這是因為中國經濟存在兩大失衡——經濟“失衡”和社會“失衡”。第一個“失衡”,主要是指經濟增長過程中總量(投資和需求比例)和個別部門的超常增長(潮涌現象)。這個失衡很大程度上是經濟學家自己創造的——經濟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出在我們選取了成熟經濟的平均的結構作為參照。對于中國這樣高速發展的轉型經濟,局部經濟的增長(如重化工、房地產),特定資源需求擴大(如鐵礦、石油),不僅是正常的,而且是必需的。況且,即使考慮到成本的增加,固定資產的實際投資增速,要遠小于名義的投資增速。投資大量涌向資本密集行業,并未導致勞動密集產業資金的短缺——市場上的流動性仍大量剩余。因此,第一個“失衡”作為宏觀調控的依據并不充分。 中國經濟存在的真正問題,是林毅夫提出的第二個“失衡”:貧富差距拉大,和相應的看病難、就學難、住房難。換句話說,中國目前的宏觀經濟失衡,主要出現在分配領域,而非生產領域和消費領域。降低增長速度縮小不了貧富差距。解決不了分配,擴大內需也就無從談起。 中國宏觀經濟最大的問題不是總財富增長過快,而是增量財富分配不公。速度本身不是問題——如果分配問題得以解決,高速發展帶來的是機會;反之,高速發展埋下的是危險。 對于“盧卡斯問題”,正確的“林毅夫解”是:“必須在生產要素的初次分配中,實現效率與公平的統一。” 社會財富的分配路徑 基于公共財產的平均主義的分配模式,已經被實踐證明為無效率的。正確的路徑不是強調無差異的終點,而是要創造公平的起點。政府的角色,就是確保每次新的比賽開始時,全體公民擁有相同的機會。 生產資料有三要素——勞動力、資本和土地。通過普及教育,實現勞動力的平等;通過股票市場,讓公眾分享成長;通過房地產市場,使人民獲得土地升值。這些發達經濟行之有效的分享經濟成長的路徑,在中國卻導致了更加嚴重的社會分層。 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上述政策完全沒有考慮空間因素。 規模經濟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特征。只有集聚,要素才能升值。只有進入城市,才有機會分享成長。工業社會和農業社會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空間區位價值的不同。這種價值的不同,使得城市和鄉村土地在經濟增長中顯示出極大的不均衡性——城市土地在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的升值要遠遠大于農村。正是勞動力要素在空間初始分布上的不平等,導致了生產要素(土地)分配上的不平等,并進一步造成的社會剩余分配上的不平等。因此,工業化土地要素的公平分配,不是普遍地平分地權,而是平分城市的地權。換言之,在哪里擁有地權,以什么樣的方式擁有地權,比是否擁有地權更重要。 實現要素空間上的平等,并非簡單宣布放開戶口、允許自由遷徙這么容易。這里所說的進入城市,不是只在城市里找到工作,更主要的是要擁有穩定的居所。更準確地說,要在城市擁有屬于自己的不動產。因為居所是擁有城市地權最主要的形式,僅僅在城市工作,并不能一定分享城市的成長。沒有永久的居所,就不會有穩定的身份。沒有穩定的身份,勞動力就不僅不能成為城市的資源,反而會成為城市的問題。 這一點在城鄉結構急劇變化的發展階段尤為重要。“空間弱勢群體”需要額外的“勢能”,這是城鄉間移民與城市間移民最大的不同。這也是中國這樣的發展經濟,和已經完成城市化的發達國家之間最大的不同。在這個過程中,市場只會強化原來的所有權,只有政府干預,才有可能是城鄉間轉移的居民獲得必要的“額外勢能”。 外部人分享一個公司成長的最佳途徑,就是擁有這個公司的股份。中國經濟的一個特點,就是政府主導下的經濟成長。而其中最重要、最盈利的“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經營的城市。誰擁有城市的土地,以及附著其上的不動產,誰就可以快速致富。中國近年來白手起家、一夜暴富的故事,大多與城市土地有關。而這些財富本來是可以分布在更多居民手中的。 現在存在一種觀點,就是中國應當仿效其他發達國家,采用以租為主的方式解決住宅問題。這種觀點認為,由于在這一階段人均收入是有限的,增加住房收入必然壓縮其他消費,不僅嚴重抑制其他產業的需求,也會扭曲勞動力的再生產。按照劉福垣最新的一項研究,住宅消費應在可支配收入的32%和22%之間。“按照目前的住宅價格,這些錢不可能租到不是貧民窟的兩室住宅,至少也要15年才買得起60平米的住宅”。 但這只是說明我們應研究如何降低購房門檻,把居民必須的租房收入,直接轉變為住房積累的制度途徑。這個制度如果設計的好,就不僅不會抑制其他產業的消費,反而會擴大有效需求。因為住宅是否屬于自己,居民的消費傾向完全不同(特別是裝修、耐用大型家電等)。如果我們把城市看作一個公司,土地就是這個公司最大的生產要素。購買了一個城市的不動產(特別是住宅),就相當于購買了這個城市的股份。城市經濟增長,所有城市不動產就會隨之升值。上個世紀末的房改,猶如向城市居民派發城市公司的原始股,一夜之間,造就了大批的中產階級。但隨后高漲的房價,也將沒有資格獲得“原始股”的非城市居民,排除在經濟成長的大門之外。增量社會財富的分布,也因此在有產者和無產者之間迅速拉開。 以租為主,解決住房問題的觀點喜歡引用的例子就是一些發達國家高租房比,“已經站在發達前沿的德國,私人占有住宅的比例也不過44%左右”(劉福垣)。這就要涉及到經濟起飛的初始階段和穩定階段的不同。在發達國家,城市化基本穩定。城市不動產價格早已經不是要素的初始價格,不動產也因此沒有中國目前這樣顯著的財富分配功能。在這些國家,擁有還是租賃不動產,在財富分配方面的差異并不明顯。但在發展中經濟,特別是在大量農村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的階段,能否擁有城市自己的居所,則具有完全不同的經濟學含義。在中國,擁有還是租賃住宅,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財富未來的分布。 最偉大的“土改” 住宅問題不是一個孤立的行業問題,其本質相當于新一輪“土改”,是對社會經濟轉型階段,初始生產要素(主要是土地)的一次重新分配。 所不同的是,農業時代的土改,分配的是耕地,農民無需遷移,只需把耕地就地均分給農民。而工業化時代的“土改”,分配的是城市資源,需要勞動力在空間上異地轉移。沒有政府的參與(強征土地,配套后再分配給新居民),城市原始生產要素的均分不可能自發完成。 現在的宏觀調控政策,幾乎都集中在過剩資金,但卻忽略了更加危險的過剩人口。“住房新政”,關注的也主要是現有城市居民的置業,卻忽略了更加急迫的流動人口的住宅需求。正確的住宅政策,應當可以使城市變成一個個巨大的“水庫”,將危險的流動性(資金和勞動力)穩定下來,凝結成社會的資源和財富。 在高速城市化的階段,住宅對于中國經濟的重要性怎樣強調都不過分。價格只是住宅問題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它遠不是問題的全部。圍繞這一次要問題制定的房地產政策,并沒有真正接觸到住宅問題的核心。我們今天面對的所謂宏觀失衡,要遠比大多數人意識到的來得廣泛、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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