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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寅泉:資本利得申報的兩點質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8日 03:52 中國產經新聞
文/本報評論員 商寅泉 國家稅務總局上星期四晚上發文通知,對年收入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自行納稅申報表進行了修訂,明確將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列入申報項目。 滬深A股市場自10月17日爬升到6124點,之后一路下跌,特別是每逢星期五,跌幅都較大,已經形成了星期五習慣性下跌的態勢。在連續4個黑色星期五之后,人們期盼上周五(11月16日)能夠有所改變,見到一根陽線。沒想到,國稅總局又用15日晚上這個修訂的申請表,讓上證綜指在16日低開將近100點,防不勝防的利空總是讓投資者郁悶地度過每一個周末。 改革開放到現在進行了將近30年。我們生活在其中,親歷中國社會所發生的巨變,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變化是法制的進步,包括稅收制度的完善。中國正在向一個完全現代的國家轉變,稅收制度也在向這個方向努力。但是,通觀歐美發達國家20世紀下半葉的崛起,稅收政策都是與經濟發展同步的,有時甚至是滯后的。為什么?就是他們把稅政當作一個穩定政權的杠桿,稅政在通常狀態下是寬松的。即使是滯后,也不是疏忽或者瀆職,而是用彈性很強、空間很大的政策調動國民創造個人財富的主觀積極性,即所謂放水養魚。這種放水養魚的政策成就了今日歐美國家,寬松的甚至是放任的稅收政策讓歐美的中產階層陣營迅速壯大,國家政局穩定,人心向善。 中國國民當前也處在追求財富的進程中,有句話說得好:“誰也無法阻擋13億人追求財富的腳步。”改革開放30年,國家實力大大增強,但普通百姓的財富積累,還遠遠沒有與國家的發展同步,人民的貢獻仍然大于所得。因此,筆者特別感動于黨中央所提出的“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具體說,這個“共享”應該就是讓百姓房子住得寬敞一點,兜里的錢包鼓一點,有閑工夫的時候能夠“上鐵嶺去旅旅游”。這一切,還是取決于政策,包括稅收政策。 對于新修訂的這個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筆者不認為這是與“放水養魚”背道而馳的政策,不認為這是老百姓掙了錢只能充公不能共享的政策,更不認為這是稅務部門要“竭澤而漁”,似乎還沒到那么嚴重的地步。但是,它對人們的心理影響是嚴重的,起碼有兩點讓我們還有所疑慮。 其一,申報而不納稅,申報的意義何在?誰都知道,股市是一個變化非常劇烈風險很大的市場,同時又是一個極具個人隱私的市場。中小投資者一年里掙了多少錢,這些錢是今年掙的還是去年掙的,有時自己都說不清楚。何況,股票交易過程中,該交的稅都交了,掙多少錢完全是自己的事,難道還要把風險所得“向組織交待清楚”嗎? 其二,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申報,稅務總局是根據什么標準制定的?有沒有強制性?有沒有完善的制度約束?筆者的意思是,一項政策的出臺,要體現政府行政制度的合理性,像12萬元這樣的限度,與中國目前的收入水平,需要申報的范圍可能很大。換句話說,也就是這個限度偏緊。在人們規規矩矩照章納稅取得收入以后,外加這樣一個申報,有些讓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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