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立產權交易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0:17 上海國資
沈立群 產權交易違規問題時有發現,相關查處工作卻明顯不力 推動產權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應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目前,國有企業改制已有規范,國有產權轉讓也有規定,而產權交易違規問題仍時有發現,相關的查處工作卻明顯不力。為了進一步規范產權交易市場各類主體的行為,必須建立產權交易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 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制度應全覆蓋 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涉及到國有產權轉讓主體及批準主體、產權交易平臺、社會中介機構,責任追究制度必須全面覆蓋。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產權交易市場監管部門在受理來信來訪、投訴舉報和進行產權交易糾紛處理、市場監督檢查等工作中,發現上述責任主體在國有產權轉讓過程中存在違規問題的,應當履行監管職責,開展調查核實和違規認定,進行責任追究。 調查核實與違規認定 產權交易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是多元的,違規行為的表現方式是多樣的,發生違規問題的性質和后果也不盡相同。因此,國資監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職責權限,按照先調查核實,再違規認定的程序開展工作。 違規問題涉及國有產權轉讓方、標的企業、批準單位或受讓方的,由國資監管部門決定和開展調查核實,也可以責成出資監管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或商請相關部門協助調查;違規問題涉及產權交易平臺的,由國資監管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決定和開展調查核實;違規問題涉及產權經紀、審計、評估、律師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或商請相關主管部門協助進行調查核實。 調查核實工作應當程序規范,周密細致,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國資監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以事實為依據,對違反國有產權轉讓相關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規則的行為作出違規認定。 在調查核實、違規認定工作中,發現涉嫌嚴重違紀或觸犯法律的,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責任追究 建立產權交易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制度,就是要對被認定為違反國有產權轉讓相關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規則的責任主體,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由相關管理部門依據職責權限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經認定出資監管單位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由國資監管部門作出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對領導人員進行誡勉談話等處理;違規行為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除責令出資監管單位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外,同時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領導責任;違規行為涉及出資監管單位領導人員的,由國資監管部門提請紀委、組織部門處理。 經認定產權交易平臺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由國資監管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作出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取消產權交易機構選擇確定資格等處理;違規行為涉及產權交易平臺工作人員的,責令產權交易平臺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報國資監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經認定產權經紀機構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等處理;必要時,給予其限制從事國有產權交易中介業務的范圍和期限,直至不得從事國有產權交易中介業務的處罰。同時,責成產權經紀機構追究違規行為直接執業人員的責任,并將處理情況報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建立產權交易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制度,是進一步規范國有產權轉讓行為,推動產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措施。這項制度應當疏而不漏,執行到位,成為產權交易違規行為責任主體頭上高懸著的“達摩克利斯劍”!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