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暉
改革前的中國,盡管宣傳上作為“資本主義罪惡”列證時常提到西方的環境污染,但從未承認中國自己有什么環境問題。相反,在很長一個時期,我們都把“煙囪林立、馬達轟鳴、鋼花飛濺、鐵水奔流”當成理想美景。中國的環境生態保護運動是改革時期在西方“綠色思潮”的影響下形成的。上世紀80年代翻譯的《增長的極限》、對《寂靜的春天》和羅馬俱樂部的介紹都起了至關重要的“綠色啟蒙”作用。今天國際上比較熟悉的中國兩種“綠色聲音”:實際從事環保維權的環保NGO組織和并不怎么參與維權、卻喜歡在國際上發言的“新左派”朋友都深受這種影響。
正因為如此,中國的環保思潮與西方是接軌的,即中國人與西方人同樣需要環保,需要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但在問題意識上卻是高度“西方化”的,即認為中國環境破壞的發生機制和當代西方相同,甚至就是一種“西方禍害”的東漸。相對而言,環保NGO的訴求更突出前者,“新左派”的環保觀更突出后者。這就造成一種現象:西方綠色思潮具有強烈的自我反思特征——從反思工業化、反思資本主義到反思“西方文明”、反思“現代性”;而中國一些綠色思潮的宣傳者卻有“喜歡西方的反思,卻不喜歡反思自己”的特點。
不少人認為,環境破壞只是西方帶來的問題、“資本主義”帶來的問題、“現代性”(尤其是工業化)帶來的問題。但我認為西方人這樣講是一種反思精神,我們也跟著講,就沒有反思精神了。我是很贊成環保的,但我歷來主張“主義可拿來,問題需土產,思想要自立”,在中國講綠色思潮是要有自己的針對性的。
現代環境保護運動起源于西方,但環境破壞是一個人類的問題,不能說是起源于哪里,人的欲望與環境制約有矛盾,“竭澤而漁”與“細水長流”兩種態度也都源遠流長,很難說某個文明持一種態度,另一個文明則只有另一種態度。歷史上很多非西方地區都出現過因人類活動導致的生態災難,甚至導致一些文明的消亡。有人說中國有天人合一學說,可以保護環境。其實中國古代的“天人合一”學說是一種以“宇宙等級秩序”來證明人間等級秩序(例如以“天無二日”對應“民無二主”)的理論,它與環境保護本不相干。如今人們把環保意識附會于它,倒也不無可取,因為作為符號的語言能指在歷史中增添新的所指,所謂古為今用,也是好事一件。
但問題在于環境保護決不僅僅是、甚至主要不是一個認識問題。沒有一種有效的制度安排,所謂“重視環境”只能流于空談。由于經濟學上所謂外部性,人人明知重要而又人人破壞之的事例不勝枚舉,筒子樓里公共水房往往污穢不堪就是一個例子。
中國古代雖不像一些古文明那樣環境破壞到了文明消亡的地步,但環境問題確實也不小。遠的不說,明代的《徐霞客游記》中在江西、浙江、湖南、廣西、貴州、云南一路,記載奇山異水的同時也記錄了許多今天所謂的環境破壞:造紙業污染河流,燒石灰污染空氣毀滅風景,亂砍濫伐使“山皆童然無木”,生活垃圾使永州、柳州等地的許多名勝堙為“污濁”的“溷圍”。還有學者認為歷史上黃河水患最嚴重時期就是因為從游牧變成過度農耕的緣故。如果說那時沒有出現尾氣、酸雨和核污染,那只是因為古人還不懂得相關工業技術,而不是因為他們懂得“天人合一”。
很多人認為改革時期“單純追求GDP增長”導致生態環境破壞,當然有這個因素。不過改革前中國經濟混亂時,環境生態問題也并不輕。大躍進不僅造成大饑荒,也造成空前的生態災難,“大煉鋼鐵”毀滅了森林。只是那時嚴重的問題是饑餓,環境問題沒人講。
那時中國農業盡管化肥農藥沒有今天用的那么多,但那時的化肥農藥品種對生態的破壞比今天的品種可要嚴重得多。改革前我國不少地方大量使用廉價的氨水(我至今難忘那嗆人欲暈的刺鼻氨氣和水田施過氨水后田螺蚯蚓都死光、連田埂的草都被熏枯的情景)做當家化肥,一些地方還使用有毒的石灰氮。那時用量最大的農藥還是西方早就禁用了的可導致廣譜累積性中毒的有機氯農藥(六六六、滴滴涕等),以及劇毒、高殘留有機磷(一六零五、一零五九、三九一一等)、汞制劑(賽利撒、西力生)等。這些東西對生態的危害要比現在的品種大多了。我在農村時親眼看到當時對六六六的濫用:不但用于田間,還被當地人用于熏殺馬蜂(馬蜂蛹和幼蟲是當地美味)、用于毒魚以取食。可悲的是農民并非不知這樣取食有害,只是饑不擇食啊。那時提倡的“五小工業”更是效益小污染大的典型。
改革前的“文革”時代恰恰是“政治掛帥”,不要說GDP,當時幾乎所有經濟數據都是“機密”,提都不能提。鄧小平抓生產,就被批判為“唯生產力論”,屬于反動的“修正主義”。那時考核官員更不是考核他治下的經濟增長,而是考核他在“階級斗爭和路線斗爭”中的作為。總之,那時的環境問題和其他社會問題一樣,與其說是因為“追求經濟增長”,不如說是因為“追求政治權力”而造成的。
不只中國,其實德國也有類似現象。我們知道當年的東德生態環境要比西德差得多,也比統一后更差。如今綠黨在前東德地區支持率比前西德地區小得多,我猜原因可能是經歷過東德生活的人對“反思資本主義”的綠色思潮不那么感興趣,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現在人們呼吁改變追求目標,另換考核方式,升官不靠GDP,而要考核環境,有人還設計出“綠色GDP”之類的新型考核指標。可是如果以前的“政治掛帥”同樣造成環境破壞,今天從“經濟掛帥”改成別的什么掛帥,哪怕就是“環保掛帥”就可以解決問題嗎?
在我看來,“追求”什么、“考核”什么不能說不重要,但追求與考核的主語——誰有權“追求”,誰來“考核”,可能更為重要。一個權不受制、責不可問的體制無論名義上“追求”什么,都可能與民眾的期待距離甚大,甚至南轅北轍。中國現在一方面提可持續增長、建設生態文明等,一方面環境卻不斷惡化,就是這個道理。
這就涉及綠色思想的另一個層面即制度層面。如前所述,我認為環保不僅是個認識問題,更是個制度安排問題。我覺得這似乎也是西方綠黨的認識。我理解德國綠黨主張的“四大支柱”——生態智慧、社會參與、非暴力、社會正義,和2001年“全球綠黨憲章”提出的“六大原則”,即上述四項加上“可持續發展”和“尊重多樣性”,其實這都體現了許多制度創新思想。
當然,這方面的爭論也不少。今天解決環境問題也有許多思路,不過在我看來基本還是兩種:一是通過“公共利益干預”去限制、乃至禁止污染;二是通過“個別利益誘導”去換取減污,乃至棄污。前者寄希望于政府以及社會(環保NGO等)對排污主體(個人或企業法人)唯利是圖行為的制約,可以視為一種“生態社會主義”設想,按我的理解,歐洲的綠黨比較接近這種主張。后者以如今風行的“碳交易”(又名“排污權交易”)為代表,希望靠市場機制而不是靠強行管制,使排污主體能夠為謀利而自愿減少或放棄排污,可以視為一種“生態資本主義”主張。
在西方,兩者有很大的爭論。排污權交易設想一直被西方左派強烈批評為邪惡的“空氣私有化”,而靠國家管制控制污染又被右派看成是可怕的“大政府幽靈”。但是我覺得,正如現代經濟往往是市場經濟與福利國家的某種結合一樣(德國就是典型),在環境治理方面市場機制和公權力管制何以就不能并行?實際上,管制限污和交易減排都有成功的例子,也各有局限性,至少在中國,我不認為兩者是完全排斥的。
與西方人爭論“政府,還是市場?”不同,中國的“政府”與“市場”與西方都不一樣。所以在中國,爭論“政府還是市場”之前先要解決“政府”本身的改革和“市場”本身的公平問題。
而據我所知,綠黨與左派一樣對“排污權交易”并不欣賞,但在“公共利益干預”方面,綠黨不同于強調民主國家作用的傳統西方左派之處,在于其更強調以NGO方式行動來干預,這就是作為綠黨思想四大支柱之一的“社會參與”的主要內容。
不過,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與一般的國家治理還是很不同,最根本的一點就是環境和污染都是無國界的。如果說西方如今的市場經濟和福利國家雖有弊病畢竟還一直有效,結合兩者的“社會市場經濟”更是成績卓著,那么在環境治理方面,無論“管制限污”還是“交易減排”都會碰到全球治理機制欠缺的困難。這里最突出的例子,就是美國對以“碳交易”為內容的京都議定書的長期拒絕。
其實我們知道,與歐洲的福利國家相比,美國在西方是更強調市場自由的“新自由主義”根據地,以“碳交易”而非“碳管制”為內容的京都議定書應該說更多地體現美國人的價值觀(正因為如此,西方一些左派輿論對這個被斥為“空氣私有化”的議定書批評很厲害)。盡管在歐洲一些國家和美國一些州“碳交易市場”起了一定作用,在真正關鍵的全球碳交易問題上,美國卻不合作。為什么?就是因為沒有一個全球治理機制,能像民主治理機制在一個國家內那樣維護交易規則,打擊欺行霸市。國際上沒有這種約束,美國就是要“免費排污”,不肯為排污權付費,哪怕這個排污權交易符合其價值觀,但抽象的價值觀在具體的利益面前往往蒼白無力,尤其在行為不受制約時更是如此。
而國際社會之所以推出京都議定書式的交易減排,也并非“新自由主義”有多大影響,而是由于“碳管制”對治理機制的要求比“碳交易”更高,猶如“全球福利制度”比“全球市場”更難以實現一樣。連碳交易有人想不接受就可以不接受,要搞碳管制豈不更困難?
所以我認為,在現有的民族國家內民主治理體制下,國界內的環境問題無論是“管制限污”還是“交易減排”都是有作用的,兩者還可以結合起來增強環境治理效果。但是對于全球環境問題而言,兩者都遇到了缺乏全球治理機制的障礙,而由于西方本來就是多元民主的,兩者各自的“無效”似乎就成為對方批評的理由。
但我認為,真正要解決的問題還是需要建立全球治理機制以應對全球化時代的各種挑戰(不僅僅是環境挑戰),這方面我對歐洲寄以希望,因為歐盟雖然不是全球治理機制,但畢竟是有史以來相對而言最成功的跨國家治理機制,對于歐洲范圍內的環境治理也能發揮作用。盡管它在最近的“歐債危機”中經受著“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考驗,但我希望它成功,并且以跨國治理實踐為未來可能的全球治理提供經驗。
(該文系“2013中德發展論壇”上作者與德國學者芭芭拉·翁米斯希的對話修改而成,發表時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