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改革意見稿的滿意程度,其實取決于你對證監會抱的希望有多大。但總歸這是個好信號。
宏觀|王林
對一場改革能有多滿意,取決于你抱的希望有多大。如果對于證監會的要求是能做出一些看起來長遠,但現在則謹小慎微的改革就可以的話,那么6月7日的《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就還算得上讓人滿意。
中國證監會在其網站上正就該計劃草案征求公眾意見,標注的截止日期是6月21日。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證監會停發了所有上市公司的IPO。
暫停的原因在于市場非常脆弱,而投資者普遍認為如果上市的企業過多就會侵占A股的資金池里的資金,人們把錢拿出來投資新股便會造成他們持有股票的下跌。這種邏輯實際上是不對的,但證監會有時候還是愿意從某種意義上表現出它正準備順應民意。
中國IPO審查程序的繁瑣已經眾所周知。20多年來IPO的程序還先后經歷過審批制和核準制兩個階段。2012年4月證監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之后還有一系列改革舉措出爐。2013年3月,肖鋼出任證監會第七任主席后,人們普遍認為他將延續前任主席郭樹清的改革思路。
此次意見稿最為重大的改革便是開始流露出下放權力的跡象—這也符合眼下中國改革的大思路,行政審批權如果得以下放的話,那么便要做出部分讓渡的姿態。
按照這個意見稿,當發行人通過發審會并履行會后事項程序后,中國證監會即核準發行,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此前當發審會核準發行后,只允許發行人在3個月的時間內選擇自主發行。
盡管這不意味著證監會在考慮朝披露制或者是備案制更進一步—眼下這對于證監會來說也并不現實—但起碼它留給發行人也就是公司的時間將更?多。
一家企業必須首先獲得地方政府(一般是省政府)以及諸多政府部門的許可,才能通過保薦機構,即投行或者是券商,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上市申請,并等待曠日持久的審批。
眾所周知,在這漫長的等待期內,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對資金的需求很容易發生各種始料未及的變化—這也是企業為什么要提早做募投項目的原因。
12個月的選擇余地遠大于3個月,發行人也可以根據市場做更為充分的詢價路演,而不是在審批結束后,只能碰運氣看市場行情好壞而倉促開始發行股?票。
不得不承認的是,證監會其實也沒有將一切交還給市場。留給企業12個月的時間其實也是將大部分的權力下放給了交易所而已。交易所會對上市的企業進行排期,現在還不清楚這里面留給發行人的空間是不是會比想象中大。
其他值得肯定的改革還包括了發行人在等待發行期間可以發行公司債券。這對那些現金周轉極快的企業來說,是個值得珍視的好消息。你很難說有時候長達數年的排期會不會將企業的好運氣突然磨光。
最為重要的也是證監會一直引為己任的是保護中小投資者。解禁期在新的意見稿中被拉長至3+2年,原來是3年即可解禁,但現在則是當3年解禁期后2年的觀察期內公司業績下降,股票跌破發行價則不允許高管套現。
中國的證券交易市場一直以來都認為一切不應該留給市場而應該靠行政的力量,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也是如此。但實際上在中國的散戶投資者未必買賬并認為這個中國股票的最高管理層在保護他們上下了足夠功夫。
有的時候想要兩頭都討好是很難的,如果相信資本是自由流動的話,證監會便需要在適當的時候選擇多相信市場一點。也只有這樣,才能逐漸培養更為成熟的中小投資者。
作者
王林是本刊金融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