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海鳴
近日,山西聯盛集團董事長邢利斌花7000萬元嫁女的事成為媒體和網絡熱點。據報道,這位煤老板包下了三亞的麗思卡爾頓等幾家五星級酒店為女兒舉辦大型婚禮,嫁妝是6輛法拉利(微博),并舉辦了群星演唱會,朱軍、周濤主持,王力宏、韓紅、宋祖英、周杰倫、蕭亞軒等眾多明星表演,盛況堪比春晚。對此,輿論大體可分為兩派:一派在驚愕煤老板如此闊綽的同時,質疑財富來源的正當性;另一派認為,人家花自己的錢,別人無權干涉。
其實,富豪“出手闊綽”的事件并不少見,只是這一次的“盛況”突破了人們的心理底線,引來了更多人關注。那么,對這類事件應該怎么看?
筆者認為,對于非公企業或非公企業主的財富,第一要看“財富是怎么來的”,第二要看“財富是怎么用的”。“怎么來的”就是要看來得是否干凈;“怎么用的”就要看用途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我們對第一個問題不能妄加評說。煤老板不是地方父母官,不是公務員,也不是國企高管,花自己錢,辦合法的事,也排除了第二問題中“是否合法”的疑問。這樣一來,只剩下一個問題:煤老板7000萬元嫁女是否合情理?筆者的觀點是:不合情理,應該受到輿論的批評。
首先,非公企業、特別是大型非公企業和它們的企業主,應該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非公企業的發展壯大,是得益于“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好政策,得益于民主化現代化法制化的好環境,得益于資源豐富、人力充沛的好時機,他們是改革開放的推動者,也是從改革開放中受益最大的群體,他們常常被冠以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改革開放前30年,他們的建設者作用主要體現在經濟領域。今天,隨著非公經濟的壯大,很多非公企業已經橫跨多個產業、馳騁多個領域、布點多個地區,麾下有數以萬計的員工,能夠撬動巨大的社會資源,社會影響力很大,一些非公企業主還是各級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民主黨派和各類社會團體組織的負責人。所以,今天,非公企業的“建設者作用”還應體現在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建設等多個領域,也就是說,非公企業應承擔與自身實力和規模相匹配的社會責任,實力越強,規模越大,承擔的社會責任也應該越大。
如果這個道理講得通,那么,我們再來審視 “煤老板花7000萬嫁女”就會發現,這件事從客觀上引領了一種奢靡風氣。如果再追問一下這位煤老板邢利斌的根底,有兩個信息十分重要:第一,邢利斌系山西柳林縣人,他的產業主要集中在柳林、中陽、交口、石樓、興縣、臨縣、孝義等呂梁山區,這一區域整體上還非常貧困,邢利斌的奢華與呂梁山區的貧困形成了巨大反差,不合情;第二,邢利斌系山西省人大代表、山西省柳林縣政協名譽副主席。除了民營企業家這個身份,邢利斌還有十分重要的社會身份。顯然,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如此鋪張,引領奢靡之風,不合理。
其次,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不能模糊不清。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利益格局的調整、價值主體的多元化、價值選擇的多樣化,以及外來文化的影響,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座城市正確的社會價值觀的塑造和形成,顯得尤為重要。這是不容爭辯的事實。邢利斌是人大代表,還是政協的“名譽領導”,我們應該告訴他,社會主義榮辱觀就是我們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它應當成為我們這個社會的共識,也應當成為公民、特別是成功企業家做人的準則。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核心內容是“八榮八恥”,其中一條便是“以艱苦奮斗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所以,對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行為,我們要倡導;對鋪張浪費、驕奢淫逸的做法,我們要反對。
由此,筆者聯想到另一位民營企業家陳光標,他拿自己的錢或籌來的錢行善,總是遭到各種非議和質疑,有說他以慈善為名攬工程的,有說他沽名釣譽的,有說他搞 “暴力慈善”的,等等。無論陳光標行善的方式如何,其目的怎樣,人家畢竟是用自己的錢或自己籌來的錢做善事。對陳光標“高調行善”都要屢屢冒出質疑之聲,難道對這位煤老板奢侈之舉就不應該批評嗎?如果榮辱不分、是非不明、導向不清,我們的社會就會失去良心,失去公正。
(作者為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上海市政協委員、上海市僑聯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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