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杜雙華公開發布離婚萬言信 > 正文
在當今社會,“富貴或貧窮”都很容易把婚姻那薄薄的窗戶紙捅破。深陷500億元離婚案的鋼鐵大亨杜雙華更是直言“一切都是金錢惹的禍”。
文 本刊記者/邢 力
對平頭百姓來說,沒錢讓人鬧心;對富豪們來說,太有錢同樣讓人鬧心。
7月19日,深陷離婚官司的山東日照鋼鐵董事長杜雙華向媒體發出一封一萬多字的名為《親情、法律、金錢的交織負累——我與前妻宋雅紅繞不開的那些是非糾葛》的公開信。杜在公開信中說:“我現在看,跟宋雅紅走到這一步,一切都是錢鬧的,自打有錢我們就開始別扭,從小鬧到大鬧到現在全國看笑話。”
國內財產標的最高的離婚案
榮登2008年胡潤中國富豪榜榜眼的民營鋼鐵巨頭杜雙華,當年總資產高達350億元。然而2010年9月,他卻卷入了一場離婚官司,結發妻子宋雅紅將他告上北京海淀法院,要求離婚并分割雙方共同財產。此時,杜雙華名下擁有包括日照鋼鐵及旗下五礦營板廠的股權在內的總評估值高達500億元人民幣的財富,此案也成了國內財產標的最高的離婚案。
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據宋雅紅稱,1988年,開叉車的宋雅紅與小她一歲、跑銷售的杜雙華喜結良緣。當年8月,大兒子出生,3年后,兩人決定攜手走上了同甘共苦的創業路。隨著生意越做越大,當北京的那家小廠房無法負載強大的市場需求時,杜雙華決定轉移陣地——回老家河北衡水創辦京華制管廠。這成了他日后開創鋼鐵帝國的基石,但也因此開始了夫妻分居兩地的生活,感情日漸冷淡。
1996年二兒子出生前后,宋雅紅發現丈夫有了外遇,生完孩子后,兩人的婚姻已幾乎名存實亡。一年后,杜雙華將二兒子從宋雅紅雇傭的保姆手中強行抱走,并人間蒸發。直到11年后的2008年,在經過一次心臟病發作、急送醫院的抗爭后,宋雅紅終于見到了已12歲的二兒子。兒子告訴她:這10年,他已經有了一個“媽媽”,還有一個妹妹。此后,宋杜兩人談到過離婚。杜雙華一開始希望雙方互不補償對方財產,經過談判,最后杜同意買下一層高檔寫字樓送給宋,還承諾幫助宋討回800萬元的外債。
但拉鋸了兩年之久的離婚談判最終還是談崩了。2010年9月,宋雅紅決定訴訟離婚。
爭議焦點在于“被離婚”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開庭過程中,杜雙華的律師提交了一份2001年由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書,上面赫然寫著“準許原告杜雙華與被告宋雅宏離婚。婚生男孩杜秋龍、杜澤龍均由原告杜雙華撫養并負擔費用……”
杜雙華聲稱,2001年2月,分居接近4年后,自己在衡水市中院起訴離婚,2001年7月28日,離婚判決正式生效。此后,北京海淀法院駁回了宋雅紅的起訴。宋雅紅不服,提出上訴,聲稱自己當年“被離婚”,而且衡水中院的判決“錯漏百出”,不具法律效力。
宋雅紅的律師團指出:第一,原審案件的受理不符合法律規定。第二,原審案件的審理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是一個無效判決。“原審法院在受理本案后,并未首先嘗試法律規定的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等方式,而是直接采用了公告送達的方式,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和開庭傳票,答辯人認為原審以此方式處理這一程序問題,侵犯了答辯人的訴訟權利,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第三,原審判決存在諸多錯誤,比如宋雅紅的名字被寫成“宋雅宏”,杜雙華出生日期錯誤,二兒子“杜澤龍”名字是2007年才正式更改的等等。
宋雅紅認為,正是第二項內容構成她“被離婚”的現狀。而且這份判決書是在宋提起訴訟后,杜雙華的律師才拿出來的,此前杜一直在爭取和宋協議離婚,期間從未提起過這份判決書。
2010年11月6日,宋雅紅收到河北衡水中院的裁定,得知該院2001年作出的(2001)衡民初字第14號民事判決確有錯誤,裁定該案再審。
2011年5月18日,二審法院——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目前此案正在二審過程中。
杜雙華拋出萬言書
就在這幾個月里,宋雅紅頻頻接受媒體采訪,將自己塑造成含辛茹苦養育孩子的“秦香蓮”,同時將杜雙華斥為“有錢就變壞”的“陳世美”。而在此期間,杜雙華始終保持沉默。因此輿論也一邊倒地傾向宋雅紅。
正是在這樣的不利背景下,杜雙華最終決定以萬言書的方式說出自己的看法。在萬言書中,杜雙華詳細回顧了夫妻兩人相識、相戀、結婚、生子、創業、爭吵、搶子風波等一系列事件,同樣的事件,對錯雙方卻完全換了個位。他將自己描繪成識大體、明事理的好丈夫和好父親,夫妻感情破裂完全是因為宋的無理取鬧和猜忌心過重,藏兒子玩失蹤的成了宋雅紅,不肯離婚的也成了宋雅紅……
此外,杜雙華還對宋雅紅就前一份離婚判決書提出的質疑一一作了回應。萬言書的最后,杜雙華指出,自己只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宋雅紅其實受到了利欲熏心的律師和股東的操縱,正是利益的角逐令原本簡單的夫妻婚變變得撲朔迷離。
7月20日,宋雅紅的代理律師、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旭稱杜雙華的萬言書相當一部分內容失實,對于其在法律上的觀點有所保留,將在他日作出統一回應。
判決結果變數頗多
上海公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於炯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表示,宋雅紅最終能否爭得杜雙華500億元股權資產的一半,關鍵要看衡水中院最終會不會撤銷2001年的那份離婚判決。
“如果之前那份判決最后沒有撤銷,那么根據民訴法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離婚判決不能提起再審,這是因為可能在離婚判決做出來以后,各方當事人有可能重新締結婚姻關系。如果離婚判決生效后一方已再婚,此時再撤銷先前的離婚判決,那后一個婚姻就涉及重婚了。”
由此可見,如果10年前的衡水中院判決沒有被推翻,則杜雙華和宋雅紅的婚姻關系在那次判決后就已結束,杜雙華的500億元資產就與宋雅紅無關。但如果判決被撤銷的話,哪怕兩人感情早已破裂,只要兩人依然處于婚姻存續階段,杜雙華離婚案就將進入普通的離婚訴訟程序,因此從2001年到2010年間,杜雙華所累積起來的百億財產很有可能將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需要與宋雅紅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