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2009年成品油價格第二次上調 > 正文
作者:畢舸(廣東 媒體人)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6月1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均提高400元。這使得今年起開始施行的燃油稅改革的杠桿效應難以實現。
曾有專家指出,制定燃油稅費改革方案時就明確,加稅以后不提高現行的成品油零售價格。燃油稅改革與油價捆綁在一起,實際上就使得燃油稅起到了一種杠桿作用,通過對成品油零售價的相對控制,避免出現油價上漲燃油稅同比增加的雙漲局面,給民眾帶來過重負擔。言猶在耳,汽、柴油價的上漲變成現實,難免給公眾造成燃油稅改革口惠實不至的印象。
由于與燃油稅配套的改革舉措中,取消已審批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是“逐步進行”,甚至有消息稱,目前一些地方依舊有大量二級公路在收費,而且有關部門稱撤掉這些收費站需要16年。廣大私家車主、交通行業從業者尚未擺脫公路收費“緊箍咒”,而國外并不存在公路收費這一環節,因此國內油價綜合考量,其實包含了零售油價、燃油稅與公路收費三大環節,單純將國內零售油價與國外相比,既不科學也不公平。
成品油價稅費改革的總體思路本就是規范政府收費行為,取消公路養路費等收費。在不提高現行成品油價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依法籌集交通基礎設施養護、建設資金;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成品油價格?墒牵S著此次油價上漲以及可期的未來漲勢,不提高現行成品油價格的承諾已然無法兌現,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依然拋離燃油稅改革宗旨、公路收費負擔單兵突進。
不要忘記,燃油稅改革固然要利用價格杠桿和稅收手段促進能源節約,但從整體把控民眾經濟承受能力、不增加太多負擔,也是其不可或缺的價值取向。因此,油價調整不應遺忘燃油稅杠桿,畢竟,參考國際原油市場價格、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收和合理利潤確定形成了我們現在的基礎油價,如果一味以向國際原油市場價格看齊為準,而不擠干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的水分、不綜合考量稅費改革的政策導向與實際執行,就可能異變為利潤空間的無限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