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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提示:2009年春季的二月,房地產業得到了這樣的啟示,它的緣由是一場對話,一場在北京上演的充滿著思想與睿智的對話,對話的主角是素有“地產界魯迅”之稱的茅于軾。他的言談帶來了地產發展的最新信息,也帶來了他對中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的關切,他不是專門從事地產研究的經濟學家,盡管不如身在其中者有更直觀的領悟,但卻有更為冷靜和客觀的思考。
從長遠看,你認為要保證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應該采取什么辦法呢?
茅于軾:我認為,中國房地產業應該在戰略上進行重大的政策調整,否則的話,房地產業將會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戰略調整的指導原則一定要貫徹科學發展觀和建立和諧社會的以人為本的原則。而在房地產業上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才能體現出憲法的宗旨,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享有居住的權利。
本著這一原則,我對未來房地產業的戰略調整,有初步的設想。
第一、將房地產業納入社會福利保障網絡體系,具體做法是,國家規定對每一個公民享有購買最低平均住房面積的福利價住房。這一平均住房面積,可以低于成本價,但不宜超過成本價。購房者購買超出最低平均福利住房面積部分,按照市場價付款。這一做法的優點是,政府保障公民基本生存住房,鼓勵收入高群體多買房多付出,這樣有利縮小貧富差距。這種做法可以代替目前經濟適用房制度,經濟適用房制度弊端太多,無法實現社會公平。
第二、建立政府壟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機制,這一做法主要是政府從兩個方面介入,一是現有基礎上,更加嚴格地壟斷“地根”。政府從土地規劃、購買、銷售、使用上制定嚴格的規范,防止土地低價、無序流入少數群體手中。
第三、發揮稅收杠桿作用,抑制投資購房。這一做法主要是政府對購房者二次出售房屋加征稅收,從而降低投資購房利潤空間,這樣,就可以大大降低房地產業投資消費的比例。
第四、推行多套住房地租制。在國家保障公民有一套住房的基本社會福利政策外,對于購買二套以上多套住房的,每年征收一定的土地資源占用費,即征收地租。實行地租制,這是國際上一些國家和地區普遍采用的方法。其優點一是可以使房產資源配置趨于合理。二是政府增加收入,將土地一次性變賣轉為國家永久性的收益。國家可通過地租收益的一部分安置失地農民,穩定郊區農民的生活。另外,國家通過地租的永久性收益,為國家持續發展提供財源渠道。
如果采用這些辦法,有哪些困難,可操作性如何呢?
茅于軾:實施房地產業戰略重大調整,必須具備幾個條件:
第一、政府、企業和學術界必須對20年來中國的房地產業發展情況作深刻的反思,要客觀地評價,肯定多年來房地產業的成就。同時,對房地產業的失誤作出清醒的認識。
第二、國家應該出臺《房地產業法》,統一規范房地產市場行為。房地產關聯度極強,涉及50多個相關產業和政府多個職能部門的利益,是一項系統的社會性工程。只有在法律上統一規范,才能打破房地產業各自為政,無序競爭的局面。
我想,只要具備這兩個條件,實施以上的對策措施,困難并不會很大。至于實施過程中一些技術操作性問題,可以通過專業性的辦法加以解決,對此,我抱樂觀態度。
美國金融危機對中國房地產能有多大影響?
茅于軾:我認為影響不會很大。中國的房地產外資所占份額并不大,中國的房地產市場還未形成國際性的市場,內需是中國房地產市場的主體,所以不必擔心美國金融危機的沖擊,現在有一點影響,完全可以在國內市場中化解。 (金 濤)
相關鏈接:茅于軾,經濟學家,1929年1月14日出生于南京。1950年畢業于上海交通大學機械系,1975年開始從事微觀經濟學研究,1984年調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任副研究員、研究員,1986年赴美國任哈佛大學注冊訪問學者,1990年受聘為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經濟系高級講師,講授研究生班的微觀經濟學,1993年從社科院退休,與其他4位經濟學家共同創辦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并任所長、理事長,現為該所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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