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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徐冰
中國成品油新的價格機制是否已經在發揮作用?看上去答案好像是肯定的。昨天,國家發改委將汽柴油價格再次下調,盡管幅度不大,但卻是自去年12月19日以來,一個月內的第二次下調。顯然,頻率的意義大于幅度。而同期,國際油價已經跌破40美元,下行趨勢沒有改變。
當然,一月內兩次調整價格,頻次的增加,一定意義上也可以看作反應的靈敏。但以此順勢推導出價格機制在起作用,卻顯然牽強。畢竟,中國新的定價機制仍然是與國際市場“有控制”的接軌,因此,關鍵之處其實在于“有控制”的運行機制——人們必須弄清楚,“有控制”的運行機制是如何運作的。
而可以想象的是,“有控制”的運行機制是一種人為的操作方式,其剛性運行有理由懷疑其存在先天不足,也即,它有可能為強勢的利益集團所左右,從而喪失其價格發現的本質要求。其實,一月兩調價格,也可以做其他理解。一是目前國有油企“憋庫”嚴重,本身即存在調整價格的要求。二是國內成品油需求減弱,油賣不出去的直覺應對,只能是降低油價。三是當前國內油價與國際油價存在明顯的價格差距,長時間不降價必定激化固有的社會矛盾。這樣三種因素的集中顯現,本身即表明了降價的內部動力所在,與新價格機制發生作用,邏輯關系并不特別緊密。
其實,目前新的成品油價格機制,實際導致存在兩種定價體系。一種是發改委“有控制”的價格接軌體系。另一種則是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控制的定價體系。發改委“有控制”的價格接軌體系,其最大的亮點在于向下放開了價格控制。也即一般所認為的,漲價有最高零售價所控制,而降價則由企業決定。中石化、中石油控制的定價體系,最大的亮點其實也在于降價放開所賦予的自主權。目前所謂的價格戰,就是這種定價自由的反映。盡管其離真正的競爭尚遠,但事實上已經有了有限競爭的動力和要求。
也正因有了有限競爭的空間和政策機制,中國成品油市場的寡頭壟斷特征,以及國家價格管制向強勢集團傾斜的特征,才愈發明顯。據有關人士測算,即便一月內兩次降價,國內油價也還有不小的下降空間。為何不一次性降價到位?這種疑問,只能從“有控制”的定價機制和寡頭壟斷的市場格局上找原因。
基于上述原因,判斷成品油新價格機制是否起作用,還有很多疑問待解。首先“有控制”的價格接軌是如何“有控制”的?這一點,在已經公布的新價格機制方案中語焉不詳,因此無法判斷其運作是否有制度保證。其次,還是要盡快打破寡頭壟斷的市場格局,否則,即便是有限競爭,也更多是降價促銷,本質表現的,依然是寡頭對市場的絕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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