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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推行的產品免檢制度也遭到了公眾的質疑。此次檢出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等幾大乳品企業的相關產品,都擁有“國家免檢”產品的稱號。
據了解,在整個監管流程中,還有其他各種名目繁多的認證和評選制度。“有些制度給人的感覺像是潛規則,這里面難免有腐敗的因素摻雜進去。”卓小勤表示。
三鹿問題奶粉事件發生后,國家質檢總局于2008年9月18日晚間發布公告,決定廢止《產品免于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實施8年之久的產品免檢制度宣告結束。
“在食品監管領域,我們把制度設計的對象當成了圣人。令人遺憾的是,世上沒有哪個企業家夠得上圣人的標準。在沒有合理的制度規制的前提下,一旦企業家的良心出現了問題,就會產生連他們自己也想不到的災難性后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說。
三鹿事件帶給我們的教訓和反思,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間來消化。不少人把希望寄托在已經通過三審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上,然而,一部法律不可能一攬子解決所有的食品安全問題,我們還需要構筑一個合理的法律體系
三鹿事件過后,業內專家普遍認為,當務之急,是重建監管體系。
不少專家對已經三審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表示認同。草案規定,對食品安全實行全程監督管理;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各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草案中加大了地方政府在保護消費者安全方面的重大責任,有其合理性,也有必要性。因為地方政府對于當地生產企業經營情況最了解,有這樣的監管優勢和監管資源。”劉俊海認為,上述做法的關鍵仍然在于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當地政府對于當地企業常有舔犢之情,因此要嚴防地方保護主義。而預防地方保護主義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確保信息是共享的。”
對于草案中加大地方政府違反行政監管職責的法律責任的規定,劉俊海的評價是“值得稱道”,“這能讓地方政府不敢懈怠”。
鑒于食品“是要被吃進肚子里的東西”,劉俊海認為,以后在食品領域進行制度設計時要加大消費者的話語權,“這也是克服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的有效途徑”。
但羅云波對這一草案有他自己的看法。“此前有傳聞說這部法律在去年年底就將面世,現在看來不可能了。我認為這是好事,三鹿事件帶給我們的教訓和反思,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間來消化。一部法律不可能一攬子解決所有的食品安全問題,我們還需要構筑一個合理的法律體系,比如農藥法,飼料法,這些都和食品安全有關。”(記者 杜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