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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才:總額預算能否破解央企薪酬困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8日 08:17 新華網
陳才 “管理層年薪動輒數十萬、數百萬甚至上千萬以上,而大多數員工月工資一兩千元,差距懸殊。”普宏德會計事務所有關負責人稱,對央企財務 統計年報中的天價薪酬,已經見怪不怪。消息人士透露,為加強央企收入分配管理,國資委啟動了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改革事宜。(7月7日《市場報》) 央企高管年薪過高,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話題。全國人大常委、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日前在參與審議企業國有資產法草案時稱,央企高管的年收入與職工差距高達幾百萬,“建立公平的央企薪酬體系勢在必行”。但問題是,通過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改革能否建立公平的央企薪酬體系?能否遏制薪酬差距越拉越大的現狀? 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的具體做法是,參考國民經濟發展宏觀指標、社會平均工資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化等情況,分行業制訂和發布中央企業年度工資水平增長調控線,依法調控中央企業收入分配總體水平。各央企應按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結合本行業和企業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編報本年度工資總額計劃(預算),有關數據原則上應與財務預決算數據保持一致。利潤總額下降的企業原則上不得增加工資總額。 這種概括式、綱領性的規定,能否扭轉國企薪酬管理的無序和失控狀態,我認為值得懷疑。先不說規定中有太多的“原則上”,單就“總額預算管理”本身來看,就存在諸多漏洞。首先,年度工資總額計劃(預算)由央企來編制是否合理?所謂“本行業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如何結合?“科學合理”又有什么標準?國資委又如何監督各央企的計劃(預算)?其次,“總額預算管理”能否遏制內部分配差距拉大的傾向?即便是一些企業利潤總額下降,無法增加工資總額,又如何確保高管們不會“犧牲員工以自保”?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央企,乃至大部分國企薪酬管理的困局,其實質是國企本身如何市場化的困局:按照市場化的標準,一些大型企業的高管,年薪數十萬、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大有人在,但這樣的標準顯然不能套用;而按照國有企業傳統的管理辦法,國企的負責人行使的是一種公權,就應參照政府工作人員的標準,由政府部門來確定薪酬標準,但如此一來,又將走上國企改革前“吃大鍋飯”的老路,不利于國企的長遠發展。 怎樣才能建立公平的央企薪酬體系,筆者認為有兩條道路可走:一方面要針對管理層,在強化激勵的同時建立健全約束機制,嚴格限制其在薪酬分配中的自主權,特別是防止自定工資、亂發獎金等情況,同時要防止高管在職務消費上出現過多、過濫、公私不分等現象;另一方面,則要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和決策,賦予普通員工工資協商的權利,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法規,確保普通職工工資的增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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