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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漢亞:取消商品房預售的理由不成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 15:19 《中國投資》
張漢亞 在我國內地實行住房商品化之后,為迅速擴大商品住房的供應量,解決城市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的迫切需求,廣泛采用了起源于香港的預售辦法,對加快內地商品房建設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商品住宅的供應量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長,很大一部分居民的居住條件得到改善。但自2005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房地產金融報告建議“取消現行房屋預售制度”以來,預售的辦法一直受到爭議,今年又出現了一個高潮。 提出要取消預售制的主要理由包括:一是購房者的利益難以保證,主要是可能會被開發商欺騙,如實際得到住房的日期、面積、質量標準、配套設施等與預售時所說的有差距,甚至可能出現因開發商財力不足,成為“爛尾樓”,或開發商卷款潛逃而使購房者蒙受巨大損失等等;二是開發商利用較少的錢即獲得大收益而暴富,形成社會分配不公;三是由于期房價格低于現房價格,為投機炒房者提供了方便;四是加大了為買房案揭提供貸款的銀行金融風險;五是房地產投資過快發展,不利于國家對投資規模的調控;六是導致房價過快上漲。 第一個理由指出了現實中存在的問題,但這些問題不是預售制本身的問題,正如目前社會上普遍存在假冒偽劣、不守信用和坑蒙拐騙的問題一樣,既有當事者的道德問題,也有政府監管是否到位的問題,關鍵是后者。如果政府對開發商的資質有嚴格的審核,對開發商的行為能嚴格監督,對違反合同和法律的開發商進行嚴格制裁,可以減少或避免這些問題的產生。 第二和第三個理由實際上并不能成為理由。任何投資者都要爭取盡可能大的贏利,開發商和炒房者也不例外;絕大多數的項目投資都是利用少數的自有資金(資本金)和借(貸)款資金去完成建設的,為什么不允許 銀行貸款都存在風險,目前房貸是銀行貸款中質量最好的,這是銀行爭相為購房提供貸款的原因。對房貸威脅最大的是出現“爛尾樓”,如果學習香港,由銀行管理房貸資金,根據工程進度分期撥付,可以減少或避免這個風險。因此,第四個理由也不成為理由。 我國的投資規模增長較快確實與房地產建設有關,但造成投資過快增長的主力不是商品住房建設;而且發展商品住房是為了使城市居民能夠實現“安居”,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環節,在當前住房緊張還沒有全面解決之前,倒是應該鼓勵發展的,不能把控制投資規模的矛頭對準商品房建設,即第五個理由也不成立。 第六個理由則完全沒有道理,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價格取決于供求關系,目前商品 因此,不要再喋喋不休地提出廢除商品住房預售制的議論了,而是應研究如何使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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