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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煤電之爭回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11:52 《經濟》雜志
延續了50多年的電煤訂貨會如今“蛻變”為合同匯總會,向市場化再進一步,但只要管制型的電價機制依然堅挺不動,煤電之爭就有可能再次激化 文/本刊記者 張衛華 經過十多年的“頂牛”后,煤電企業雙方終于愿意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聽對方說話了。 2007年1月,廣西桂林溫暖如春。全國煤炭合同匯總會上,煤電雙方都沒了往年的爭吵,他們心平氣和地談,認認真真地簽。最后,雙方簽訂的合同量大大超出了此前人們的預計。 數據顯示,本次合同匯總會共錄入煤炭訂貨合同12億噸,其中電煤合同簽訂量達到7.23億噸,均超過了國家2007年跨省區煤炭運力配置框架方案中所確定的7.38億噸和5.31億噸的調控目標,電煤合同超過框架方案36%之多。 “今年雙方談得很順暢。”雖然坐鎮后方,但郝向斌依然密切關注著前方的動向,上述最終的數據讓他心情很舒暢。郝是中國煤炭運銷協會信息中心的副主任,曾多次參加煤炭訂貨會。 但是,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如果說經過2007年的煤炭訂貨會后,一直勢如水火的煤電關系將變得順暢,可能性很小。只要電價形成機制沒有徹底轉向市場化,無論電煤價格放開與否,都不會從根本上消除煤電之爭。一頭放得越開,與另一頭的矛盾將會更大。 07變革 煤電訂貨會一直是中國最知名的“吵架會”。2006年初,在濟南召開的煤炭定貨會上,煤電雙方為電煤是否該漲價、漲多少的問題爭吵不休。十多天的會議,最終簽訂的合同寥寥無幾,絕大多數企業無功而返。參加那次會議的郝向斌接受《經濟》記者采訪說,去年的訂貨會“非常失敗”,兩三個月以后,煤電雙方才開始陸續簽訂合同,“整個戰線拉長到了全年”。 郝向斌認為,主要原因是去年電力企業繼續利用了國家的政策向煤炭企業施壓。國家發改委下發的《關于做好2006年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稱2006通知)指出,以保持煤價穩定為目標,積極協調煤炭價格矛盾,防止煤價出現大起大落。如果市場電煤價格出現顯著上漲或有可能顯著上漲,政府將采取臨時干預措施。 “國家擔心一旦完全放開,電煤價格會出現大幅波動,而習慣于用行政指令運作的電力企業正是利用了上述政策。”郝向斌認為,發改委的臨時干預政策為電力企業提供了壓價和拖延的有力借口。 2006年前,煤炭訂貨會都是由國家發改委組織各大煤炭企業、用煤企業(其中電力企業為用煤大戶)加上運輸部門等在某一個城市集中開會,會期長達十多天,但效果一年不如一年。2006年的煤電之爭達到了頂點,由此,煤炭訂貨會的改革迫不容緩。 2006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照例下發《關于做好2007年跨省區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稱2007通知),明確指出完善煤炭價格市場形成機制,供需雙方協商定價。此時,有媒體報道,延續50多年的煤炭訂貨會將“變臉”。12月27日下午,2007年煤炭產運需銜接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召開,這個看似平常的會議,被輿論稱為具有里程碑意義。 2007通知至少給煤電企業雙方發出了三個不同于往年的信號:一是取消傳統訂貨會形式,國家不再具體負責雙方談判,讓煤電雙方私下協商。二是強調堅持以質論價、同質同價、優質優價的基本原則,這意味著電煤價格要向市場價格靠攏。三是市場主體范圍擴大,以前都是由5大發電集團通過中能電力工業燃料公司統一協調,發改委會出一個上會電力企業名單,其余的發電企業則沒有資格參加。現在凡是符合條件的都可以直接同煤炭企業談判,門檻大大降低。 顯然,上述這些信號對煤炭企業更加有利,增強了其話語權。而對電力企業來說,所謂的政策優勢沒了,要想拿到合同必須坐下來談,而不是像以往那樣傲慢地等。 “政府后退一步,企業向前一步,讓真正的市場主體來發揮作用。”一位業內人士認為,煤炭會蛻變為合同匯總會的最大意義是政府從本屬于企業的市場主體中退出來,從而為電煤市場化進程鋪平道路。 主管部門的苦衷 事實上,行業主管部門一直介入煤炭會也有自己的苦衷。 我國火力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80%以上,全國大中型火電廠有400多個。電力擴容導致煤炭市場供不應求,價格一路高走,導致火力發電廠運行成本水漲船高,2006年中電聯一份關于電煤的研究報告顯示,按照2004年福州煤炭訂貨會電煤價格上漲12元/噸計算,僅電煤的采購成本使電廠增加支出56億元。但是電力價格屬于基礎物價,政府希望保持相對的穩定。 由此,政府主管部門只好出面調控,控制煤炭價格的上漲,這就是歷次煤炭定貨會成為“吵架會”的根由,但煤炭企業的積怨越來越大,2003年度的長沙煤炭訂貨會上,煤炭企業開始提出電煤漲價要求,導致國家計劃安排的購煤合同只完成了40%。 在這種情勢之下,政府開始調控下游的電價,實行煤電聯動。2004年度的福州煤炭訂貨會上,國家發改委首次出臺了煤電價格聯動政策,允許電煤價格每噸上漲不超過12元,同時允許發電廠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漲0.7分。但電煤價格依然繼續上漲,為此,國家在半年之內兩次調整電價以抵消電煤漲價對電力的影響。同年底,國家發改委出臺煤電價格聯動方案,規定在8%范圍內浮動。 但是問題依然沒有解決,2005年度的秦皇島煤炭訂貨會電煤漲價幅度超過了上述8%的范圍,達到了30%-40%。 2007年的桂林合同匯總會統計表明,2007年中國煤炭價格普遍上漲已成定局,中國五大電力集團電煤合同基本簽訂完畢,電煤價格普遍上漲30元/噸左右。中電聯燃料分會秘書長楊林軍對《經濟》表示,今年的電煤漲幅比較大,有的達40元/噸。 由此,煤電價格聯動又被提出桌面。1月25日,楊林軍告訴《經濟》記者,他們把具體情況匯總后,將就是否啟動煤電價格聯動向有關部門匯報。此后,有媒體報道,中電聯有關再次啟動煤電聯動的方案已獲批示,中電聯燃料分會預計,近期會結束相關測算,第三次煤電聯動有望啟動。對此,楊林軍未置可否,“春節后中電聯將會召開媒體通氣會,現在不好說。” 2007通知中,發改委首次明確指出,繼續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政策,理順煤電價格關系。業內人士分析,這在一定程度上為因電煤價格上漲而成本增加的電力企業解決了后顧之憂。 電價改革才是治本之策 對于今年國家有可能第三次啟動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輿論界提出許多質疑。除了技術上的原因,比如聯動時間滯后,上網電價調整執行不到位,聯動基礎數據及參數的采集、核定沒有形成集中和科學的規范渠道等,更多是質疑這種體制的合理性。 中電聯相關人士曾指出,實施煤電價格聯動,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煤電雙方的價格矛盾,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發電企業的困境和煤電之爭。煤電聯動實質上仍然是延續了行政審批的定價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只是體現了個別成本定價,與正在進行的競價上網改革背道而馳。 中國能源網CEO韓曉平接受《經濟》采訪時表示,電煤之爭的癥結在于電價,“現在國家不應該再控制電煤價格,而是應該改革電價,理順電價機制。” 與已開始向市場化靠攏的電煤價格相比,我國的電價改革明顯滯后。韓曉平認為,“廠網分開”免除電網保障供電的相關責任,“競價上網”為電網創造一個極為誘人的只賺不賠的盈利模式。由于作為用電一側的企業和城市不能和發電企業進行交易,必須通過電網,而電網還要發電廠“競價上網”,電網將收購多少電量、按什么價格,發電企業都是一頭霧水,所以他們只能去壓煤價,與煤炭企業爭價格。 “煤和電本應該是一種相互依存,共生共榮的關系,沒有煤炭不能發電,而沒有發電廠煤炭也沒有市場,他們之間爭來爭去是不正常的。”韓曉平認為,這說明我們的改革中,將一些供需關系推向市場,而另一些供需關系的市場化進程沒有跟上。煤炭價格上漲,電價不能相應調整,給發電企業造成很大壓力。 相關人士指出,目前加快電價改革的條件似乎已經初步具備。 電監會最新統計顯示,2006年,全國發電量同比增長13.49%,達到28344億千瓦時,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13.99%,達到28248億千瓦時,電力供需矛盾明顯緩解,預計2007年,全國發電量和社會用電量增長均為11%,供需基本平衡。與此同時,盡管價格普遍上漲,但2007年的煤炭市場供求也基本平衡。 這兩個“基本平衡”為煤電關系更為順暢提供了必要條件,尤其是電力供需的狀況,為幾乎停滯不前的電力體制改革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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