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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征土地使用費遏制炒房具有積極意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9:37 法制日報
姜凌云 日前,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士透露,廣東將對擁有多套房的人開征土地使用費。也就是說,一旦新政實施,擁有多套住房的業(yè)主就得多交一筆土地使用費。 新政直接指向那些擁有多套住房的業(yè)主,很顯然,新政將在無形之中增加這些擁有多套住房的業(yè)主的“擁有成本”。因此,新政在獲得眾多“無房一族”一致肯定的同時,也引發(fā)了包括業(yè)主、房產商和相關利益群體在內的非議。一些地產專家認為,與其這樣不停地抑制消費,不如增加土地供應量,同時增加中小戶型的比例。 對這些所謂的專家觀點,筆者不敢茍同。誠然,增加土地供應量,同時增加中小戶型比例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住房供需之間的矛盾。但是,光靠增加土地供應地對于緩解目前的住房矛盾恐怕只是杯水車薪,因為考慮到我國地少人多的現(xiàn)實情況,再怎么釋放可資利用的土地并大力挖掘其價值和潛力,理論上的土地的供應量相對于公眾尤其是富裕階層在心理上對住房的無限需求畢竟還是十分有限的。 而且,我們應該清醒的認識到,現(xiàn)在房地產市場最大的矛盾不是供需之間的矛盾,而是百姓囊中羞澀與房價不斷高漲之間的矛盾。而這一問題產生的根源就在于房子被當作奇貨可居有利可圖的商品被房產商和手有余錢的業(yè)主一而再再而三的熱炒。于是乎,我們看到了一些房產商寧愿把房子成片閑置也不愿平價或降價出售以便囤積居奇;某些富有的業(yè)主擁有兩三套,甚至是十數(shù)套房產,而大量的炒房團也應運而生。但是,對廣大百姓來說,這種商品卻是維持基本生活所不可缺少的。 因此,不難發(fā)現(xiàn),新政的最終目的不是抑制消費,而是抑制投資:通過開征土地使用費,增加擁有多套房產的業(yè)主的土地使用成本或投資成本,盡可能多的減少其投資收益。事實上,筆者并不反對別人在房產市場進行正常的消費,但卻反對憑借資金的優(yōu)勢進行惡意的炒作和投資,不斷拉高住房價格。在廣大百姓最基本的住房需求都沒有滿足的情況下,允許甚至鼓勵富有階層擁有數(shù)套房產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開征土地使用費對于平抑房價、遏制過熱的房產投資無疑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也值得期待。但是不得不指出,要徹底解決住房供不應求、房價高漲的民生難題,就必須抑制甚至打擊炒房等投資行為,把房子作為百姓生活必需品禁止惡意炒作。就像眼前的緊張且緊俏的春運火車票一樣,只有限制購票、拒絕并打擊炒票才有可能讓每個人以較低的成本開開心心的回家過年,創(chuàng)建和諧春運一樣,住房領域的諸多難題恐怕也尤為需要如此的求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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