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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業深陷商業賄賂和地方保護的惡性循環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11:58 每日經濟新聞
馬紅漫 日前,重慶市工商局以“向經銷商支付大量促銷費,涉嫌巨額商業賄賂”為由,對華潤藍劍(廣安)啤酒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潤藍劍”)立案調查。然而,華潤藍劍堅持認為:自己的行為并未打破行規,作為剛進入重慶的外來啤酒商,其經營受到“地方保護”的干擾。監管部門與啤酒廠商雙方各執己見,社會各界的看法和認識也大相徑庭,此案件已然演變成為啤酒行業的“羅生門”。 導致爭議不斷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國對“商業賄賂”的界定較為寬泛,沒有明確的認定標準,難以對具體案件給出評判標準,使司法和執法形成了障礙。在當前的法律框架中,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銷售或者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這樣的定義雖然簡明但是卻偏于粗疏,在法律實踐中必然會遇到難以操作執行的問題。 面對這樣的粗疏規定,試問,零售企業交給家電連鎖企業的進場費、店慶費是否屬于商業賄賂?這種見怪不怪的行為尚難以獲得法律規定的確認,這就無怪乎商業賄賂的兩面特性:一方面成為了能裝百物的神筐,正常的商業招待有可能被處罰;而另一方面也成為了推諉扯皮、模糊法律界限的借口。 商業賄賂無孔不入的情況下,只有細化法律條文、強化執法的公平性和嚴肅性,才能夠有效地遏制這一違法行為。否則,在法不責眾心理的影響下,商業賄賂仍然會我行我素;亦或,言辭模糊的法律法規可能成為執法部門保護私利的擋箭牌,使受懲戒者大感不公。故而,出臺一部統一的反商業賄賂法已是勢在必行。 事實上,法律規范或許可以從亡羊補牢的角度,對于違法行為提出制裁,但這并非治本之道。因為從經濟角度看待商業賄賂的產生,商業賄賂產生的根本癥結還在買賣雙方在交易中的不對等關系,對于這樣的不對等關系,鼓勵競爭的法律規范和政策支持可以起到治本的效應。但遺憾的是,由于細化法律規范的缺失,導致政府行為不但沒有發揮平衡市場勢力的積極作用,反而有可能成為使勢力失衡的因素,而地方保護問題就是其中最典型的表現。 以啤酒行業為例:在幾次重大的稅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支配自身財政收入的權限大大增加,而啤酒企業歷來都是地方的利稅大戶。為了維護本地區企業的經濟利益,地方政府通過設置各種有形或無形的壁壘,將外地品牌的啤酒廠商阻擋在外。這種利益驅動下的公共權利的濫用,不僅導致當地虧損的啤酒生產廠商缺乏有效退出機制,而且使商業賄賂幾乎成為外地啤酒企業啟動市場大門的不得已選擇。 由此,在地方保護思想的指引下,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形成了:外地啤酒廠商為了抵消地方設限,要付出比本地廠商更高的商業賄賂成本;地方政府再祭出更嚴格的限制利器,將外地廠商置于更為尷尬的境地;為了打開市場,啤酒商咬牙再次加快賄賂的腳步……而對于那些持續被40度以上高溫炙烤的重慶市民,則可能因此被剝奪了選擇、享受外地啤酒消暑的權利,炎炎夏日僅有重慶啤酒陪伴,是否有些“審美疲勞”呢? 所以,我們一方面要呼吁完善、可行的反商業賄賂法出臺;另一方面,我們更翹首企盼遏制地方保護主義,還市場一個平等的競爭環境。否則,會有更多在交易中處于弱勢的群體,會冒著違法的風險,樂此不疲地繼續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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