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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資格證出租埋下行騙隱患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08:29 人民網-市場報
面對持證上崗的準入限制,加急開店的房地產經紀公司用租來的經紀人資格證書注冊備案,加劇了房地產中介業的安全風險—— 經紀人資格證出租埋下行騙隱患 本報記者 楊曼 網上公開叫賣 經紀人證書求租兩旺 日前,有讀者向記者反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以下簡稱《經紀人證》)出租情況十分“火爆”。根據讀者提供的線索,記者對《經紀人證》出租問題進行了暗訪。 在“焦點房地產網”上,記者看到了眾多出租、求租經紀人資格證書的帖子。“有大量經紀人資格證書出租,代辦工商手續”、“求租經紀人證書,價格面議”、“本人有經紀人證書一本,出租”、“大量求租經紀人證書”……記者發現,這些帖子的點擊率都很高,而且從日期看幾乎每天都有大量的新貼發上來。 按照帖子上留的電話號碼,記者分別與出租證書、求租證書的各式發帖人取得了聯系。 記者首先撥通了一個“有大量證書出租”的電話,一位女士接了電話。記者問:“租一個證要多少錢?” “1800元。”對方回答。 記者:“我想多租幾個,能不能便宜一些?” 對方問:“你租幾個?” 記者:“4個。” 對方說:“每個1600元,不能再少了。” 記者:“那我再多租幾個,能不能再便宜點?” 對方說:“我們每個證1500元租來的,1600元租給你,一個就掙100元,不能再便宜了。”對方同時表示,如果想省事,可以把手續托給他們來辦,800元的手續費,一切都給辦好,而且還不用擔心租來的證是假的。記者詢問公司的地址,對方含糊地說在德勝門附近,讓記者考慮好再和他們聯系。 隨后,記者又給一個“有一本證書出租”的人打了電話。對方是一個年輕男士,記者稱在網上看到他發的出租證書的帖子,想租來用。對方表示已經租出去了。記者問:“這證書是您自己的嗎?”他說:“是我自己的。租給一個朋友了,1500元一年。” 在另一個“有兩本證書出租”的人那里,記者得到了相似的回答。對方表示兩本證書都已經以每年1500元的價格租出去了。記者問還有沒有剩余的證書,對方說,還有一本,不過時間就要到期了。隨后她又補充了一句說:“到期后也能用。” 了解了出租的信息后,記者又聯系了一個求租人。當記者詢問對方的身份時,對方表示,這里是一個不動產公司。他隨后說:“個人租證有什么用啊,租證的都是公司,為了開新店時備案用。”記者問價錢怎么算,他說:“1500元一個,現在都是這個價。”他告訴記者目前證書的數量已經夠了,但他同時讓記者留下聯系方式。他說:“我們還會開新店的,需要證書時和您聯系。” 幾個電話打下來,記者發現,大量出租證書的一般是專門從事轉租業務的“租證公司”,而有一兩本證書出租的多是個人,而求租證書的則是房產公司和租證公司,極少有個人。 考證遭遇門檻 政策“打架”導致租證泛濫 據稱,經紀人資格證出租在業內已是公開的秘密。這個說法從網上數不清帖子上毫不隱諱的內容中可以證實。一本小小的經紀人資格證書何以出現出租、求租“兩旺”的局面呢? “看看房產中介開店的速度有多快,就知道這證書有多緊俏了。”電話里,一個租證公司的人一語道破天機。 在北京,房產中介的店鋪已經呈現出“扎堆”的境況。在朝陽區甘露園地區,不到一站地的距離,就有我愛我家、中大恒基、鏈家、順馳、鑫尊地產等五六個房產中介店鋪,而這樣的情況在居民小區密集的地方隨處可見。不僅同一地段聚集了多個不同品牌的中介公司,就連同一品牌的公司也在扎堆開店。在紅廟路口,東北、西北、西南3個方向都有中大恒基的分店,這3個店,兩個對門、兩個并肩,直線距離最近的也就二三十米,最遠的也超不過150米。 根據相關規定,成立房地產經紀公司,需要該公司中4個以上的成員持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公司若開設分支機構(分店),每個分店需要2個以上的成員持證,且資格證書不能重復使用。隨著房產中介公司跑馬圈地的加速,《經紀人證》自然洛陽紙貴。巨大的缺口還使房產經紀人證書租價日漸上漲,甚至催生出了專門轉租《經紀人證》的“中介”公司。 據記者了解,《經紀人證》考試中的一些規定已成為獲得證書的一道門檻。記者在《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上看到,報考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不僅要求工作時間,而且嚴格規定了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的時間,其中取得大專學歷的,要求工作滿6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的,要求工作滿4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的閆靜女士表示,將從業經歷作為從業資格考試的條件自相矛盾且不科學,一邊規定不取得資質不能從業,一邊又規定不曾從業不能參加考試取得資格,這對于目前從事房產經紀業務的人而言無疑是一個死結,供需的不平衡自然導致租證泛濫。 安全隱患堪憂 經紀人證書亟待立法管理 “這種現象的存在,對從源頭上掌控房地產經紀公司準入資質和執業人員的水平素質很不利。”北京經紀人協會副秘書長趙國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如此評價“租證”事件對行業的影響。趙副秘書長表示,如果公司在注冊時就是用租來的資格證蒙混過關,從業人員沒有接受過培訓,專業知識和技能沒有達到要求,那么這家公司將來“行騙”的可能性會增加。尤其是現在大多數老百姓對房地產經紀公司的資質還沒有特別明晰的概念,認為只要能促成交易就好,對于小經紀公司也沒什么特別的防范意識,這就可能讓一些不規范的違規公司有機可乘。 在證書租借的潛規則中,最大的受害者其實是廣大的消費者。證書租借擾亂了整個房產中介市場的秩序,不僅業務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暗箱操作,服務水平低下,而且欺騙消費者的現象屢屢發生。人們記憶猶新的2003年的堅石事件和去年10月的佰家事件,都是典型的經濟公司行騙的例子。2003年11月,北京首批“放心中介”的北京堅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突然在一夜之間人去樓空,使得眾多房主拿不到應得的租金,涉案金額高達421萬余元。上海熱線進行的一項3000份抽樣調查顯示,有46%的市民有購買二手房的意向,但是其中70%的市民對中介心存芥蒂。在市民擔心中介暗箱操作的因素中,“中介私自加價”、“中介聯合上家或者下家違規操作”、“多收附加手續費”名列前三位。可以看出,房地產經紀行業的不規范使經紀公司面臨著重大的信用危機。 記者了解到,目前對于經紀人資格證主要是通過行業自律進行管理,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機關對于經紀人資格證的監管尚處在真空狀態。北京經紀人協會副秘書長趙國強表示,行業自律還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所以協會的處罰也沒有量化標準,到什么程度能吊銷其經紀人資格證沒有明晰規定。因此,一方面要盡快立法,出臺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這樣就不會陷入協會沒有處罰權、行政部門又沒有管理依據的尷尬了;同時也要讓消費者認知經紀人資質,創造一種人人都重視經紀人資格證是經紀人身份象征的社會氛圍,這樣經紀人也不會再把證隨意出租。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的閆靜女士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表示,要徹底根除中介證書的租借現象,一方面需要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和查處力度,對違規者進行嚴懲;另一方面,要放開房產經紀人證書的考試,讓優秀的人才不斷地補充到這個行業中來,對素質和專業度達不到要求的持證者進行淘汰。她認為取消執業資格考試的從業年限將有助于推動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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