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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變相預售破壞交易規則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07:58 新京報
“變相預售”的行為破壞了公開、公平的交易規則,不但開發商預謀得逞,而且為房號“黃牛”乘機打劫提供機會。 先無預售許可證就放號,又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情況下排出的200多號予以承認,北京某樓盤無證放號現象經《新京報》報道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未排得號者認為開發商的行為是“變相預售”。《新京報》8月12日報道,北京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已關注此類現象,并向建設部請示這種做法是否違規。 有業內人士分析此現象是開發商事先可能沒有準備好造成的。筆者對此觀點不敢茍同,反而認為是開發商的蓄意行為。數百人兩天一夜排號,各大媒體競相報道,應該說,該開發商炒作項目的目的已經達到,可以偷偷地樂了。不管最后認定是銷售員的責任,還是開發商的責任,可以肯定地說,該樓盤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前期的品牌造勢、銷售任務已大功告成。從這個意義上講,這類現象無須向建設部請示,就可以定性。 有關部門認為“此種行為屬于打擦邊球”,言外之意就是說可以定性為違法,也可以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種觀點是不可取的。實際上,稍微懂得點營銷常識或者熟悉房子銷售潛規則的人,都應該明白,此種行為其實就是有意識有目的有計劃的一種市場營銷策略。 既可為產品進行前期市場摸底,又可為企業快速回籠資金,更為后續產品積聚人氣,可以說,樓盤預售或者變相預售,對開發商而言,一箭多雕,何樂而不為呢。 即使頂著違規的壓力,也絲毫不會退縮,因為對這些開發商而言利大于弊,打擦邊球而已。 以上面提到的北京某樓盤為例,主管部門對其是否違規的定性關鍵點是,開發商違規還是銷售人員違規(個人行為)。因為開發商和銷售人員是“一家人”,所以主管部門認為難以取證。但應該看到,銷售人員是服從于開發商意愿的,沒有開發商的明授權或暗授意,銷售人員是不可能私自通知客戶放號的。因此,筆者認為,即便是銷售人員私自行為,但其代表的利益主體還是開發商,說到底還是開發商的責任。 而且,從該開發商承認排出的200多號有效和售樓處廣告牌換上了排隊選房的內容提示,就可以看出,這是一次有目的有步驟的違規預售行為。而且主管部門也應該意識到,隨著樓市調控政策的逐步實施,會有更多的開發商鉆政策的空子,會打擦邊球。如果北京某樓盤無證放號主管部門認定不及時,甚至定性不清晰,就會導致更多的開發商來效仿。當時候,開發商的理由會更加堂而皇之,行為會更加肆無忌憚。 更重要的是,未排得號者認為開發商是“變相預售”,絕不是沒有吃到葡萄就質疑開發商,而是認為這樣的行為破壞了公開、公平的交易規則,不但開發商預謀得逞,而且為房號“黃牛”乘機打劫提供機會。如此以來,房價會繼續高漲,買房人會背上更重的包袱。 □馮海寧(北京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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