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小圣:重稅難解房產深層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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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8日 16:12 新浪財經 | |||||||||
讀者:薛小圣 首先要糾正薛兆豐先生“重稅豈能壓房價”一文中的一個邏輯錯誤,李稻葵先生的提議針對的是二手房交易,而薛先生在供求雙方彈性分析卻是針對開發商,應該是混淆了房地產的二級市場和三級市場。
實際上,我認為李稻葵先生的提議具備一定的經濟學邏輯的。“買房者在5年之內轉手的話,就要加征30%的稅收。”對房地產投資者來說是明顯的利空消息,這個政策的實施將對房地產投資的獲利空間和信心產生重大影響,從而降低了房地產投資需求,特別是減少短期投機行為。而由于房地產供應的周期性和短期無法調整的特性,供求關系將發生變化,從而降低房地產價格,至少減緩供求矛盾,降低房地產價格的上升勢頭。 房地產有一個很重要的特性很容易忽視,那就是它同時具備投資和居住功能。這兩種需求具備完全不同的彈性,投資需求的彈性比較大,居住需求的彈性比較小,這個政策對投資需求的影響是勿庸置疑的,對居住需求的影響也不是經濟學中一般理解的那樣由需求方承擔大部分稅負,原因在于,一些重點城市的房價已經遠超普通消費者的購買能力,稅負向需求方轉移,只會進一步提高價格門檻,減少有效需求,但需求的減少又會使得價格回落,某種意義上,提高稅負,我認為只是在政府和供應方之間重新調整利益瓜分比例,終端消費者的負擔并不會因此減輕。 所以,我并不認為李稻葵先生的提議真能起到良好效果。從宏觀經濟環境來看,目前國內仍處于低利率和資產價格不斷推高的時期,“買房者在5年之內轉手的話,就要加征30%的稅收。”這一政策影響的也只是短期獲利空間,而且這一政策還會有比較明顯的副作用——在影響價格之前先影響的必然是成交量,政策必然傷害到那些購買能力有限,想購買二手房的真實需求。重稅并不會解決房地產市場深層問題,從這一點來看,我和薛先生觀點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