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信息誤導如何糾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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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9日 15:11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5月19日電 (“新華視點”記者 孫曉勝、蘇曉洲、陳芳) 眼下的房地產市場,一方是財大氣粗,掌控著產品供應量及價格的開發商;另一方是囊中羞澀、市場信息匱乏的購房者,這就像不同重量級別的兩個對手,在同一個擂臺上競技。 這場不對等的競賽引起了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樓市要健康發展,開發商必須誠實公布銷售信息,政府部門應當加強信息披露的監管。
●信息饑渴 北京建委網站“火爆” www.bjfdc.gov.cn是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下屬的網站,購房者可以通過其中“可售商品房統計”查詢北京市全部合法項目可售房屋的情況及銷售狀態,信息細化到每套商品房。“我們的網站每天更新,保證是最新內容;還支持模糊查詢,購房者只要輸入一個字,就能搜索到相關樓盤信息。”這個網站管理者--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場管理處處長沈潔說。 4月底,在披露了北京市待售商品住宅面積占全部可售房面積60%的信息后,這家網站前所未有地火爆,這讓沈潔感到出乎意料。 在沈潔記憶中,這個網站最高訪問量達到每日90萬次。而記者通過相關查詢,從5月開始,這個網站的日訪問量一度超過400萬次,目前保持每天約100多萬次的水平,全球網站排名躍升1600多位。 不僅如此,在建設部連續披露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真實信息之后,其下屬網站受關注程度也明顯提高,在建設部公布全國40個重點城市房地產權威信息網站域名后,天津、上海、廣州等地相關網站訪問量也明顯增多。 經濟學博士喬梁認為,政府下屬網站發布的房地產市場信息受到消費者如此追捧,表明在房地產市場上,消費者處于信息嚴重匱乏的境地。開發商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嚴重不對稱,正是導致房地產市場虛假信息泛濫的直接原因。 ●權威網站 購房者知情還不夠 打算在北京購房的丁揚現在比過去明白多了:“一上網,就知道全北京市的樓盤信息。最重要的是開發商手里有多少房沒賣,具體到每座樓、每套房及已簽約房屋的均價。” 但丁揚感到困惑的是,今年“五一”長假期間,他泡在北京市建委下屬的這個房地產交易管理網上,精挑細選了幾個滿意的樓盤和戶型,而這些房子在網上樓盤表內都用綠色標出,表示尚未簽約,可以購買。丁揚按圖索驥,轉了幾個樓盤后發現,他依然買不到網站上那些“綠色塊”的“可售房”。 樓盤銷售代表給他的解釋:要么是還沒有開盤,什么時候開盤也不清楚;要么是不在目前的銷售計劃之列,要等一段時間再說。 如今的樓盤銷售代表,一接到顧客電話或者一見到顧客就問:“您來過我們售樓部嗎?您從哪兒了解到我們樓盤的?上次是誰接待您的?”或者表示:“您要的那期樓盤沒房了,您考慮下一期吧。”業內人士指出,這些銷售代表一邊在摸顧客的“底”,一邊又“揣著明白裝糊涂”。 另外,此次建設部公布的全國40個重點城市房地產權威信息披露網站中,也有的網站樓盤交易動態信息不全、房源信息粗略等,或多或少讓購房者知情權有些“縮水”;還有的查來查去,核心內容難覓蹤跡,讓人一頭霧水。或者在顯眼位置很熱鬧地搞一些“經典樓盤展示”“黃金會員樓展”,讓人們感到商業氣氛過濃。 許多樓盤的售樓部,常用插著小紅旗的示意圖告知顧客可售房信息。對此,業內人士指出,這些圖表有可能存在信息操縱:明明有100套房子可售,第一次先拿出20套來賣,給外界留下一開盤就銷售告罄的印象;第二次再拿出30套,因為“供不應求”可能提價,刺激購房者“追漲”,之后再與中介聯手,將新房加價出售。那插著“紅旗”的圖表,在一些開發商手里,就如同是舞臺表演的道具。 ●制止操縱 政府監管不能錯位 種種跡象表明,有“幕后之手”通過釋放虛假信息操縱樓市。因此,現在很多購房者,不僅要求開發商公布住房“成本清單”,而且要求公布住房銷售“信息清單”,包括房源套數、面積、開盤時間、價格、已售套數、可售套數、面積,以及樓盤周邊生活設施、教育環境、干線道路、未來發展規劃等;還有的購房者要求“政府部門科學收集與整理樓市信息,集中歸類,動態發布”。 令人尷尬的是,近年來,出于“經營城市”、增加稅收、快速拉動GDP,包括某些人權力尋租的需要,一些地方及部門領導干部“角色錯位”,熱衷參與房地產項目的策劃、審批和宣傳造勢活動,看上去儼然同開發商穿一條褲子,講起話來不是急購房者所急,而是偏向了開發商一邊。 喬梁建議,可以借鑒股市的做法來規范房地產市場的信息披露,如規定房地產商有披露真實信息的義務,并且明確規定必須發布的信息種類、時間,并注明對真實性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照這一思路,糾正目前樓市信息不對稱問題,還應當導入信息披露法律問責制度,不管是誰,制造虛假樓市信息,被證明是“黑嘴”的,就要嚴肅追究責任。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下屬的房地產信息平臺,大多具備了對各種市場違規行為舉報投訴的搜集和處理功能。有專家建議,購房者在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的同時,對開發商違規行為要勇于舉報,不做“沉默的大多數”;政府部門要為購房者提供更多便利、有效的舉報途徑,一經查實可對舉報者予以獎勵。如此監管部門與民間良性互動,樓市信息才能正本清源。(完) |